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6日
北海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巩固2017年“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交通秩序提升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舞起“四个龙头” 、推进“四大会战”的中心任务,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交通秩序提升行动,积极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寄予的新期盼,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防事故的目标,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弘扬文明出行理念,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举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秩序管控,强化严管重罚
1.从严整治路口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做到“五个一律”。结合市政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乡环境提升年”交通秩序提升工作部署会提出的“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对拒绝或者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拘留;电动车交通违法后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逆行、闯红灯的,一律滞留车辆,驾驶人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以及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常态化、全覆盖、零容忍地严管重罚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文明办、法制办、文新广局
2.继续加大对四车的整治力度。市“四车办”各成员单位采取“面上有巡逻、点上有震慑”的举措,对市区违法上路的“四车”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市区无违法“四车”通行。
牵头单位:市“四车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质监局、工商局、民政局、残联,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3.从严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通过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一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依法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努力减少因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农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4.开展全市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以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为重点,对酒后、吸食和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治理,力保不发生因酒驾醉驾毒驾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5.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以“两客一危一货”〔即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为重点,组织开展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排查清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发展委、农机局
6.强化违法停车整治力度。按照“违停必罚、占路必拖”的原则,采取违停拖车、重点路段和区域劝导员现场劝离等措施,全面清理整顿城市道路车辆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交通乱象,切实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通行功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7.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路面综合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闯禁区等违法行为,确保禁行区内无拖拉机行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农机局、安全监管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二)规范公共停车管理
1.清理非法停车场所。全面清理非法占用城市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对违法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及占用城市公共区域私设停车位进行乱收费行为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临时停车的日常监管;全面清理沿街商铺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公交停车位等乱象;通过隔离设施、绿化带设置,杜绝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车,还人行道一个安全、顺畅的步行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2.开工建设铁路北侧市花公园停车位、体育休闲公园停车位等一批停车设施,全市新增道路小型汽车停车泊位约3000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3.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全面实施《北海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北政办〔2012〕399号)和《北海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政办〔2017〕193号),在市区公共区域试点开展停车收费有偿服务。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三)全面提升文明守法意识
1.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积极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力争用三个月的时间,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单及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形成文明交通的社会共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2.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细化治理措施,切实把警力部署到“一口两线”(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加大对机动车行经路口路段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增加自动抓拍设备,切实增强整治效果。同时采取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以及利用“双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法律规定,实现礼让行人的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变他律为自律。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3.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体验活动。通过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单位,发挥组织群体优势,发动全市党政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劝导体验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4.加强开展执勤执法直播活动。结合辖区交通实际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为直播话题,积极开展网络直播,营造整治宣传声势。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5.深化“全民拍”举报有奖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对以下十类重点行为进行举报,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交通违法的社会氛围:
(1)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
(2)在网格线内违反规定停车的;
(3)驾驶机动车强行占道、穿插、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的;
(4)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的;
(5)车窗抛物、货车撒漏(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
(6)客运车辆违规超员载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
(7)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8)机动车逆行的;
(9)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超员的;
(10)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四)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1.编制《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工作。指导解决交通秩序突出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大力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以“智慧交通”为目标,实施“大数据应用”战略,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云计算大数据为突破口,以基础数据和前端感知数据依托,不断扩大道路视频监控范围,加快前端感知网络建设,建成交通大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2.完成对交通信号灯路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完成中心城区各路口残缺、损坏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维护、修复工作,保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标准、规范、清晰。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3.设置道路中心绿化带隔离网硬性隔离设施。在北海大道沿线的中心绿化带或两侧侧分带上安装隔离网等硬性隔离设施,有效防止行人乱穿马路。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海城区政府
4.加快市区“堵点”的渠化改造工作。围绕市区重要路口、路段,加快推进北部湾路北京路口、解放路和平路口、北部湾路和平路口等十五个堵点路口的交通渠化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集中力量解决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的难点乱点问题。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定职,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使广大群众成为共同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全力营造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激励先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进行宣传推动,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使用,促进我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及时总结,做好反馈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成果,推动建立长效共建管理工作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10日下班前上报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同时,工作信息实行每月一报制,各牵头单位于每月5日上午12时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总体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成效随时上报(联系人:刘方昱,联系电话:2091921,邮箱:bhjjz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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