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快推动安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货运配送)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2018〕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为抓手,以“绿色高效环保、缓解城市拥堵、降低物流成本”为导向,努力打造绿色货运配送体系,为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支撑,为公共民生服务提供保障。
二、建设目标
(一)总目标
示范工程创建时限为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通过开展创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形成绿色环保、集约高效、标准规范、信息共享、安全健康的绿色货运配送体系。
(二)主要目标
1.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市场主体培育。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发展共同配送、专业配送、定制配送等绿色配送方式,支持新能源物流车辆融资租赁等新兴模式,培育3家以上专业化城市绿色配送企业。
2.加快绿色货运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绿色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完成3个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相衔接的物流园区、4个公共配送中心、50个以上末端共同配送站点建设,构建三级配送网络。
3.突显绿色高效节能效应。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后,每年减少燃油约400万升,减少碳排放量约2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3吨。(折算减少油耗约0.007l/吨公里,减少碳排放量0.4g/吨公里,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025g/吨公里)
4.实现城市货运配送降本增效。促进全市重点商贸企业集中配送、协同配送、共同配送比例提高20%以上,市区共同配送站点覆盖率达40%以上,等量货物运输量降低30%以上,物流费用占商品流通费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1.建立绿色货运配送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8年10月
2.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20年6月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相衔接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以接近市区高速出口或国道省道周边的现有物流园区为依托,建成3家以上集仓储、堆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一体的综合型或专业型物流园区,解决城区所需货物干线到城区的接驳和分拣。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安阳投资集团、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9年6月
2.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出台支持配送中心建设政策,加强冷链、快消品等专业配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建设,建成4家以上公共配送中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安阳投资集团、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9年12月
3.建设末端配送站(货物装卸点)。鼓励配送企业与商贸企业协同发展专业配送,在社区、高校、商务区等建设50个以上末端公共配送站点。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安阳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9年12月
(三)制定出台城市通行政策
1.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方案,为新能源物流车辆通行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
2.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停放管理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停靠泊位。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
(四)加快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使用
制定新能源物流车辆推行计划,加快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示范期内新增新能源物流车辆1200台,充电桩300个。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安阳投资集团、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20年6月
(五)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出台支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政策,建立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满足企业配货交易需求,实现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考核。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9年12月
(六)发展先进的配送组织模式
出台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政策,引导城市配送企业通过集中存储、统一库管、按需配送、协调运输的方式整合资源,积极发展集中配送、协同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牵头时限:2018年7月—2019年12月
(七)强化绿色货运配送运输市场管理
1.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出台市场主体培育政策,实现市场主体公司化运作,培育3—5家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专业绿色货运配送企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9年12月
2.强化配送市场管理。制定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和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示范企业从事城市配送的服务标准、质量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引导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
3.加大企业监督考核。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资质审核,建立配送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和考核,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19年12月
(八)建立绿色货运配送调控机制
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量统计调查方法及评价体系研究,对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市场主体、通行政策、主体目标等进行评估分析和梳理总结,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20年6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安阳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城市配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配送车辆城区通行总量调控、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加大资金保障
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申请专项建设基金,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统筹整合支持物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绿色货运配送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
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列入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相关部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1.安阳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阳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主要工作实施计划表.doc
2018年7月27日
附件1
安阳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唐献泰副市长
副组长:齐金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亚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牛瑞庆市商务局局长
秦文东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赵春斌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闫宇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建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逯国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庆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侯爱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建宇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军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总规划师
张占方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调研员
贾海燕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现军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于文海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宏方安阳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李成彬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李亚非兼任办公室主任,侯爱民、周建宇、于文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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