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打击低价游:10人诱骗游客购物 吃回扣上百万被刑拘


涉旅购物店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报团旅行遇到“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旅游景区周边有人散发旅游小广告,并有“旅游串串”缠拉游客……暑期是一年中的旅游旺季,也是旅游问题的多发期。
成都市旅游局昨日通报称,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启动以来,成都聚集旅游行业顽疾,重拳治理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联合整治行动113次,共梳理涉旅违法线索23条,立案17件(办结11件,正在调查6件),处罚旅行社5家,共处罚款41.09万元。
市旅游局昨日还曝光了5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央视曝光的购物店讲解员冒充“富二代”诱骗消费、3名老板吃回扣123.84万元的典型案件,涉案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市旅游局表示,将严厉打击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转刑”力度。
案例1
组织游客购物吃回扣近124万元
典型的行业 “潜规则”
据通报,央视曝光四川福缘鑫淼商贸有限公司购物店销售存在讲解员冒充“富二代”诱骗消费、导游收受回扣行为后,成都市公安局旅游犯罪侦查支队牵头,郫都区公安分局、都江堰市公安分局进行了联合调查,查明该案系旅行社、购物店共同预谋,由旅行社低价招徕游客,组织旅游团到指定购物店购买劣质玉石商品,事后购物店向旅行社负责人高额返点,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带有行业“潜规则”的典型案例。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四川福缘鑫淼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巴某某、四川遐客旅行社总经理陈某某、重庆鑫传奇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唐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在与黄龙玉博览馆预谋后,采取倒贴团费、低价揽客或冒充旅行社组织客源等方式,以不合理低价游为幌子,多次发起“黄龙-九寨”等低价旅行团,组织游客在游玩后到黄龙玉博览馆购物。自2018年3月以来,黄龙玉博览馆按游客购物款40%的比例,分别向巴某某、陈某某、唐某某返款50.96万元、36.68万元、36.2万元。
同时,四川福缘鑫淼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巴某某、财务刘某某伙同公司“讲师”严某某等人,通过“讲师”冒充富二代吹嘘洗脑、语言威胁等手段,向游客高价销售质价不符的劣质玉石商品共计23.22万元,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在查处东南亚风情园购物店不法经营过程中,办案民警在查阅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凭证时,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谭某于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授意、指使公司财务樊某某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两本公司会计凭证进行销毁,谭某、樊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据介绍,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犯罪嫌疑人巴某某、陈某某、唐某某、潭某、樊某某等10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转委托不转钱
停业整顿3个月
游客杨某等两人在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青旅)同仁路门市部,与省青旅签订了峨眉乐山二日游合同。省青旅在将杨某等两名游客的包价旅游合同委托给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鼓楼南街分社履行时,未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省青旅同仁路门市部被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案例3
随意转委托
罚款10万元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亚太分社在未征得游客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游客杨某等两人的包价旅游合同委托给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鼓楼南街分社履行。省青旅亚太分社被罚款1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天,直接责任人被罚款0.5万元。
案例4
不合理低价旅游
被罚18万元
游客杨某等两人在国旅(四川)国际旅行社通祠路服务网点与国旅(四川)签订合同,约定以每人200元的价格参加由国旅(四川)组织的“峨眉山-乐山二日游”旅行团,而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和成都市旅行社协会发布的“峨乐二日游”淡季、平季和旺季参考价分别为400元/人、500元/人、600元/人,该合同实际团费为200元/人,低于行业协会指导价30%以上,属于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国旅(四川)被罚款18万元、通祠路服务网点停业整顿7天,直接责任人罚款1.2万元。
案例5
拼团给其他旅行社
停业整顿5天
游客罗某等两人在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成都分公司锦江区总府路服务网点,与北京途牛成都分公司签订合同参加海螺沟3日游。途牛成都收取团费后交给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北京途牛通过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以拼团方式委托给甘孜州跑马山旅行社接待。北京途牛公司与南京途牛公司、北京途牛公司与跑马山旅行社均未签订委托协议。
北京途牛成都分公司被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天,直接责任人被罚款0.3万元。
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将列入失信记录
据市旅游局昨日透露,成都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不合理低价游和旅游购物店将是长期的整治重点。
成都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进行无盲点排查检查,开展旅游购物店和线上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梳理突出问题及重要线索,按照“清理一批、查处一批、关停一批、吊销一批”原则,规范涉旅企业经营行为;拓展建立与阿坝、甘孜、凉山等地的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坚持依法打击成都赴川内热门景点旅游线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尽快发布实施《成都市旅游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将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失信记录,纳入工商、发改、法院等部门的失信记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相关报道】
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将列入失信记录
暑期是一年中的旅游旺季,也是易出现旅游问题的多发期。昨日,记者从“2018年全省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暑期整治以来,全市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联合整治行动113次,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306家(次)、涉旅购物店38家(次)、旅游景区20家(次)、星级旅游饭店30家(次)、旅游团队208个(次)。下一步,我市还将建立健全涉旅经营管理制度机制,尽快发布实施《成都市旅游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一旅行社被罚18万
每人200元就能参加峨眉山-乐山二日游、每人160元就能参加成都-海螺沟3日游……每年7~9月的暑期旅游旺季,伴随而来的各种旅游问题也让人非常头疼。为此,今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2”。
原标题:低价游诱骗消费吃回扣 刑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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