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


鸡西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3.应急处置
3. 1 信息报告
3. 2 应急响应启动
3.3 应急措施
3.4 分灾种响应
3. 5应急响应终止
4.后期处置
4. 1气象后续服务
4. 2资料整理归档
4. 3信息发布
5.保障措施
5. 1资金保障
5. 2指挥系统保障
5.3 通讯保障
5. 4应急队伍保障
5. 5应急系统装备保障
5. 6宣传、培训与演练
6.奖励与责任追究
6. 1奖励
6. 2责任追究
7.附则
7. 1预案管理
7. 2制定与解释
7. 3预案实施
鸡西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针对鸡西市境内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能够快速、有效组织起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应急保障预案》、《鸡西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应急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上下联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气象应急保障工作。
(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应急保障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鸡西市行政区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2)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气象保障任务。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根据突发事件气象应急保障需要,成立鸡西市气象应急保障指挥部,作为非常设机构,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气象保障工作。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市气象局、各县(市)气象局。
职责
(1)负责落实执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突发事件气象应急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应急指挥工作;
(3)负责与省气象局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确定气象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4)指导县(市)气象局做好气象应急保障工作;
(5)处理其他有关气象应急保障方面的工作。
2.2 办事机构
市气象应急保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天气变化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保障队伍适时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4)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
(5)负责牵头制订、修订和组织实施气象应急保障预案;
(6)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机构
市气象应急保障指挥部下设市气象应急保障办公室、市气象保障指挥中心、现场服务组、人工影响天气组和应急保障服务专家组5个工作组,必要时随时增设机构或人员。
职责
(1)气象应急保障办公室
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负责拟定突发事件气象应急保障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气象应急保障规章制度;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与气象相关的突发事件材料。
(2)气象保障指挥中心
由天气预报、气候预测、遥感监测、农业气象预报等专家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提供事发地精细气象预报产品;根据突发事件气象应急保障需要,制作指导和服务产品;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组织制作决策专题服务材料;每日汇报应急保障服务情况。
气象保障指挥中心设立在市气象台。
(2)现场服务组
由观测、预报、通讯、宣传等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现场气象及相关信息和灾情信息采集、传输上报工作;负责制作现场应急保障服务产品,向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服务;参加现场指挥部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信息咨询服务;起草现场应急保障服务工作总结。
现场服务组办公场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指挥车负责实时采集现场和周边气象要素、天气实况等信息,存储和传输气象数据,实现气象应急监测工作与现场决策指挥同步。
(3)人工影响天气组
由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行技术和工作总结。
(4)应急保障服务专家组
刘国利 鸡西市气象局 副局长 天气预报高级工程师
王喜荣 鸡西气象台 台 长 天气预报高级工程师
元贞姬 鸡西气象台 预报员 天气预报高级工程师
杨淑梅 鸡西气象台 预报员 天气预报高级工程师
董学贤 鸡西市国家基本站 站 长 气象观测高级工程师
姚 远 鸡西市防雷中心 副主任 气象观测高级工程师
负责对突发气象次生灾害的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研究,气象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应用技术研究;参与对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应急预案启动后,由专家组统一指导气象保障应急服务处置技术工作。
3.应急处置
3. 1 信息报告
市、县(市)气象局通过多种渠道(政府、相关单位、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得知并证实达到一般以上级别气象灾害以外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突发事件情况,并将情况和任务报送上级气象部门直至黑龙江气象局应急办公室。
3. 2 应急响应启动
接到鸡西市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鸡西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除外)启动令后,《鸡西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随即启动。突发事件发生地气象局应迅速响应,领取气象服务任务,进入气象应急保障状态。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适时开展现场服务,由市气象应急保障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必要时,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
3.3 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现场,做好相关的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2)市、县(市)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3)市气象局应当加强与省气象局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市气象台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
3.4 分灾种响应
市气象应急保障办公室按照职能开展应急保障响应工作。其中森林(草原)火灾、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干旱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矿难事故救援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气象部门分灾种响应。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按其他突发事件响应。
(1)森林(草原)火灾
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定时发送遥感监测数据,火场短时、短期、中期天气预报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形成森林(草原)火灾气象服务信息专报。
现场服务组派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和专家前往现场服务。开展加密观测,制作现场精细应急保障服务产品,向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服务;参加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的相关
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人工影响天气组制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分析等指导产品,适时开展火箭、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2)洪水灾害、地质灾害
全面监测市内流域、大中型水库的天气实况,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报。定时发送短时、短期、中期天气预报,制作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服务产品以及中小河流防汛精细化气象预警产品,大中型水库的精细化天气预报产品以及防汛气象服务信息专报等
(3)干旱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
开展灾区气候预测,全面监测灾区天气实况,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旱情、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报。定期发送短时、短期、中期、长期天气预报,农用天气预报和墒情,生态公报,以及重大气象信息专报等,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4)矿难事故
全面监测事发地的天气实况,定时发送事发地的短时、短期天气预报。现场服务组派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和专家前往现场服务,开展加密观测,制作现场精细应急保障服务产品,向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服务;参加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5)其他突发事件
提供现场天气实况,根据需要制作现场各种时间尺度的天气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制作专业性的预报服务产品,提出分析建议意见。
3. 5应急响应终止
接到市政府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终止令后,气象应急保障响应随即终止。
4.后期处置
4. 1气象后续服务
气象现场服务各组撤离现场后,气象部门要继续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气象工作,确保善后处置期间气象保障服务万无一失。
4. 2资料整理归档
在执行应急任务期间所进行的现场监测资料、从部门外得到的现场相关监测资料、照片、摄像、工作和技术总结、主要服务材料等应全部整理归档。
4. 3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媒体,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救援处置的相关信息。
(2)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撰写新闻稿及灾情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3)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及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和报告工作。
5.保障措施
5. 1资金保障
市气象局、财政局每年预算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开展应急气象服务的技术研究、应急演练、设备更新和为应急气象服务人员购买保险等。
5. 2指挥系统保障
(1)固定气象保障指挥场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2)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电通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5.3 通讯保障
(1)以国家气象通讯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工作。突发事件现场保障服务各工作组应与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讯系统,为现场的应急工作提供保障。
5. 4应急队伍保障
(1)市、县(市)气象局要加强对应急保障服务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筹建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
(2)市、县(市)气象局应当加强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5. 5应急系统装备保障
市气象局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大气综合探测设备、无线信息传输设备、应急保障服务设备等设备的检查、维修、维护工作,加强对应急保障服务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
5. 6宣传、培训与演练
(1)市气象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基本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防御指南等相关知识;
(2)市气象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气象保障服务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气象保障应急的能力。
6.奖励与责任追究
6. 1奖励
对参加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6. 2责任追究
(1)各级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附则
7. 1预案管理
(1)本预案将根据突发事件气象应急保障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市气象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市、县(市)气象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订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牵头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7.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余姚3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
“日照有礼”创意产品博览交易会: 提升日照特色产品知名度
针对垃圾乱倒和焚烧、渣土撒漏和工地乱象等情况市领导带队到六城区暗访取证
宿州市持续加强工业经济等工作调度
永吉县多措并举备春耕
鸡西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
除了隆昌 泸州人马上可以在宜宾兴文坐高铁了
调整优化全区发展空间布局 武清区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
文明乡风吹山南
中国人的故事 | 悬“帖”济世,敢为天下先
二级及以上医院今起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市卫计委提醒 停止门诊输液不等于禁止输液 如确有需要 住院病人、儿科门诊和急诊科仍可输液
从绣坊到绣厂到湘绣城 四十年的改革之路让古老湘绣更具诗情活力
大祥区西直街小学开展“如何提高孩子学习能力”专题讲座
“三大活动”怎么干?嘉善教育系统召开动员部署会
马尾法院“放水养鱼”获认同 活了企业发了欠薪
哈市开展牲畜布病免疫与人员防护技术培训
稀土高新区获评全市2017年度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地区
平湖分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竞争性存放
平远县第二届“客家炒绿”茶香节侧记:专家献良策茶企满载归
16日天津体育馆举行演唱会 驾车前往注意按规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