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到期,装修费谁来出?
律师:若无协议,承租人自行承担
近日,市民莫先生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他一年前将自己在步行街的一个门面租了出去,现在合同已经到期,然而租户不肯搬走。对此,租户冯女士也表示很委屈:“我去年装修就花了近两万元,不可能说走就走。”
反映:合同到期,租户不肯搬走
昨日中午,浔阳晚报记者跟随莫先生来到他在步行街的店面。“2017年1月10日,我把店面租给了冯女士经营服装,租期为一年,上周到期。”在店门口,莫先生拿出他与冯女士签订的租赁协议称,去年12月,他就多次找冯女士,商谈到期后续租的问题,双方就租金问题没能达成一致,于是莫先生给了一周的时间,要求冯女士在2017年1月17日前搬走。“但是今天我到店里来看,她还没有一点动静。”莫先生表示,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甚至差点动了手。
冯女士花了近两万元装修店面。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进入店面找到租户冯女士。对于莫先生的说法,冯女士表示不同意:“一开始签合同的时候说一年一签,现在到期了房东怎么也不肯出租了。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莫先生就直接要我搬走,说不再租给我了。”冯女士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如果是房东要求涨租金,只要涨幅合理她也能接受,但对方却直接要求她搬走。“当初我租下这个门面后就进行了装修,花了近两万元,房东怎么能说不租就不租了呢?”冯女士气愤地说。
律师:应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
对此,浔城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莫先生与冯女士的租赁合同关系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开始就形成,此后双方应按该《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各自义务。“租户违反协议拒不腾退房屋属违约行为,若造成了损失,房东可以要求租户赔偿。”律师说道。
“租户征得房东的同意,是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他们应该签订补充协议。”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规定,在此情况下,若能够达成补充协议,就按照补充协议执行;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表示,由于冯女士与房东没有就装修费用进行补充约定,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因此装修房屋的费用要由其自行承担。
(记者 李超铭 文/摄)
福建IPTV天翼高清平台半年新增百万 总用户规模突破500万
月湖区法院建立首个“青青法苑”法治教育基地
诏安县深桥镇:加快土地平整 推进环保设施建设
气温渐回升 樱花烂漫赏花时
铜鼓特巡警大队积极履职
店面合同到期续约难 装修费谁来承担引纠纷
牧羊人夕阳中赶羊群 阳光穿透尘土景象壮观
高校周边短租房火爆 “二房东”忙转租“赚外快”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源汇区五一路小学开展“争做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叶锦锐调研大冚排洪渠: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河涌治理工作
泉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楼上楼下报警有怪声 罪魁祸首竟是热水器
山城区第七小学开展为党旗增辉活动
消费者退回楼梯 二次来货问题仍存
德国博世集团全球首个电池产业化项目开工建设
朱崇洲调研指导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新一轮暴雪来袭!江苏多地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下班去逛逛车展吧
烤烟落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扶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