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黄琪 通讯员易庭华)房屋中介经理隐瞒身份,通过房屋中介欲购买东西湖区一处二手房,业主在签订交易合同后反悔,不履行合同约定。房屋中介经理将此案交由武汉仲裁委进行仲裁。25日,这一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模拟仲裁庭走进江汉区万松街机场社区。
“合同存在法律效力,莫女士的行为明显违约!”“他们说我违约,其实是他们违约在先,故意隐瞒身份就是为骗我以低价出售我的房子。”现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据理力争。据了解,这次模拟仲裁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师生根据真实案例改变,精彩演绎获得社区居民一致点赞。
2016年10月4日,申请人巩先生、被申请人莫女士、武汉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房)合同》,合同约定莫女士将位于东西湖区一处房产卖给巩先生,总价款人民币130万元。签订合同后,巩先生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不料当月底,莫女士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以上合同,理由是巩先生隐瞒了他是该房地产代理公司经理的身份,欲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得房屋。
巩先生以莫女士违约为由,申请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此案,请求裁定莫女士支付违约金2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保全费和评估费。经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巩先生与莫女士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以140万元达成交易,仲裁费大部分由巩先生承担。
首席仲裁员扮演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詹晓梦说,她和同学们筹备了近十天,根据案例建立情景,编写剧本。从宣读申请书、答辩状到质证、举证,全部真实还原仲裁庭现场。为了效果逼真,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代理律师、仲裁员等全部采用同学们的真实姓名进行“对白”,这也让大家更好进入角色。看到台下观众们被案情吸引、在现场揪心,是对他们专业知识的鼓励和肯定。她希望今后能参加更多这样的普法活动。
点评嘉宾、中华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凌先生表示,武汉仲裁委员会的普法工作值得点赞,相比于以往的灌输式普法,融入性普法喜闻乐见,提升了市民解决自身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培植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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