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了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作如下通告:
  一、举报内容
  1、刑法第294条确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法第26条确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拦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抚顺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举报电话024—52611111。
  2.抚顺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fsshcebgs@163.com.
  3.邮寄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西一路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扫黑大队,邮编113006。
自通告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对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抚顺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公室

2018年公安等提前批院校招生海南面试举行 1750人次参加
九岁小学生喊背疼腿疼脊椎血管破裂险些瘫痪
苏州交警昨晚查获10余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
十堰市开办扶贫车间235个
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草莓采摘正当时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占车位 方便自己 却难住他人
扔垃圾能换钱:我市首套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启用
新南街道玉带社区设立便民自助洗车点
新闻战线总编辑万仕同——厉害了,“央视快评”
毛陈镇安装728个 “两车”防盗芯片
我市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成效显著
2017“益起来”·马鞍山首届评选颁奖典礼今日启幕
孝南区教育局做好期末收尾工作
邹学耀到甘棠镇调研指导扶贫产业
我市召开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工作调度会
商品摆人行道市民路难行
阴雨天不减市民出游热情 黄山各地仍持续旅游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