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商”作为新兴创业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也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但微信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监管制度并不成熟,交易大多要依靠于买卖双方的道德诚信来完成,因此存在较大的风险。相关部门发布消费警示,“微商”消费需谨慎。
一、微信最初的设计只是一种聊天交流的工具,并不用登记身份证等真实信息,账号具有私密性、虚拟性、临时性的特点,还可随意删除其发布信息。
如果这些微信用户销号,一旦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纠纷、食品安全等问题,取证很难,而且微信朋友圈买卖行为属于私下交易,买家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二、“微商”与有统一交易平台的电商不同。电商的买卖双方都受第三方平台的制约和监管,而“微商”存在于每个人的社交软件和交际圈中,自由度高、流动性大、虚拟性强,很难进行监管。
因此,消费者还是应当尽量选择到淘宝、京东等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电商购买,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切忌还未收到货就直接付款给对方。
三、由于微信属于实时社交平台,互动性强,在遇到有陌生好友添加请求时,应确认并核实其真实身份,防止被不良商家利用,在朋友圈分享散布虚假营销信息导致权益受损。“微商”的经营关键是在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程度。
为防诈骗,消费者选择向陌生商家购买时,可以查询商家的营业执照,最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执照的真假和企业信用情况。
四、核实“微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真实情况,多了解产品原料、产地和外包装等产品信息,如有条件,多与产品实物或官网上的商标和外观对比,不要轻信“晒出”的购物小票和物流单图片,价格过低的商品要谨慎购买。
不可轻信朋友圈的宣传内容,由于缺乏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卖家有可能存在伪造产品销量、评价、转账记录等问题。
五、预防诈骗的关键还是不要贪心,往往被骗的都是那些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的人,有时候仔细认真观察和思考就能识破骗子的伎俩。
消费者向“微商”购物时,尽量不要购置大件物品、不要购买无三包目录商品、不要做金钱投资,消费者要提高自己的防护意识,每次购物尽量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若发现“微商”存在违规行为甚至涉嫌诈骗,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或直接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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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消费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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