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本辖区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为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市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小作坊监督抽检,范围涉及全市66家食品小作坊企业,品种包括生面、粉干、粿类、豆制品、糕饼、瓜子花生、熏鸭熏鹅、卤肉制品、皮蛋等9类10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酱卤肉制品2批次、豆腐干1批次,合格率为97.2%。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标示为政和县唯天蓝香肠坊2017年3月8日生产的蒋氏香肠王,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
2、标示为邵武利金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1日生产的腊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
3、标示为邵武市元隆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2日生产的豆腐干苯甲酸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
我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食品发现有质量方面问题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人类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含氮化合物。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食入过量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苯甲酸
苯甲酸在常温下难溶于水,在空气(特别是热空气)中微挥发,有吸湿性,可用于香料和食品防腐剂等的生产,有防止食物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
点击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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