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6号

目录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3)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攻坚行动计划和安阳市支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13)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21)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31)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7年11月)(35)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7年12月)(42)
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6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7号)精神,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全市各级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竞争优先。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坚持统筹兼顾。从我市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国家利益、区域发展、经济转型等多种需要,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稳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坚持分步实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工程。要坚持先增量后存量,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加强整体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和完善。
——坚持依法审查。加强与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的衔接,全面审查,重点规范,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权威和效能。
二、主要内容
(一)审查范围。我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对地方性法规,起草部门要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自我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
(二)审查方式。政策制定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制定政策措施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向社会公开。
(三)审查标准。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从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审查:
1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1)不得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或退出条件;
(2)公布特许经营权目录清单,且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3)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事前备案程序;
(5)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2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1)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2)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3)不得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4)不得排斥、限制或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
(5)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1)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2)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3)不得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4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1)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2)不得违法披露或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四)例外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政策措施,如果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1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或涉及国防建设的;
2为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的;
3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制定机关要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并明确实施期限。
政策制定机关要逐年评估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对实施期限到期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停止执行或进行调整。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组织领导,建立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制度。
(二)及时规范增量。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实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有序清理存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于2018年3月底前清理完毕;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
(四)责任和分工。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由起草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不得提交审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由起草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其他专门会议讨论、审议或领导签发;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时,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纠正。市政府各部门的自我审查机构由各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市政府各部门下属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由各部门确定的自我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涉及法律、法规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涉及职能的由市编办负责审查。各县(市、区)的公平竞争审查参照上述责任分工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顺利实施。
(二)细化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程序、方法,加强对政策制定机关的业务指导。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式、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稳妥推进。
(三)定期评估完善。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在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对政策措施影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评估报告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对经评估认为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
(四)加强执法监督。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处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各级执法机构要向有执法权限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线索,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调查处理。案件情况和处理建议要向社会公布。政策制定机关要及时纠正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有关部门依法查实后要作出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2017年11月23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2017〕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13日
安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加快盐业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盐,健全食盐储备体系,严格市场监管,建立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市场秩序,加快形成符合国家、省政府要求,体现安阳特点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促进盐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食盐安全原则。完善食盐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规范食盐质量监测,建立健全食盐质量追溯诚信制度,加快食盐储备体系建设,改进工业盐管理,确保全市食盐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确保碘盐精准供应,维护全市人民食盐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创新发展原则。深入推进食盐流通企业整合重组,打造产销一体、股权多元的盐业企业。实施互联网+盐业行动,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放管并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稳妥推进。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食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
4坚持依法治盐原则。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明确划分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市场管理方式,履行依法治盐职能,保障食盐供应有序、价格稳定。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政企分开、监管到位、符合我市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建立食盐安全保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释放市场活力,推动企业做优做强,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促进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各县(市)政府要在2017年底前要实现政企(政事)分离,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做细做实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统筹解决改革所涉及的编制调整、经费来源、人员安置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形成监管到位、竞争有序、供应安全、储备充足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和市场监管机制。
1自2017年1月1日启动盐业体制改革到新的监管体制建成前,盐业监管体制维持不变,市、县两级盐业主管机构继续履行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期间人员和工作费用由各级财政以适当方式予以保障。
2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实行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分开,市盐业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加强和完善其盐业执法职能,加大盐业市场执法监督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为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做好深化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盐业行政管理和推动加强盐业市场执法监督工作。
3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盐业市场的监管由市、县(市)级政府负总责,依据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监管体制,确保盐业市场稳定和安全。市、县两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快建设食盐追溯系统,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的食盐安全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业局配合。
(二)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食盐市场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及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必须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对食盐市场监管到位。市、县两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食盐市场的长效机制,依法打击危害食盐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盐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配合。
(三)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零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同时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及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采取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业局配合。
(四)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完善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政府食盐储备重点保障居民食盐消费。明确政府食盐储备品种、数量、地点、资金、管理责任主体等。我市承担的政府储备量按不低于全市30天食盐消费量确定,食盐批发和生产企业储备不低于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其中政府食盐储备所需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给予支持。2017年建立全市食盐政府分级储备制度,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市、县两级食盐储备量。各县(市)食盐批发企业要保障1个月销售量的食盐储备,可依托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仓储能力,也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市、县两级盐业主管机构要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动态即时监控制度,定期抽查食盐储备情况,确保食盐储备安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盐业局配合。
(五)加强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市场自主调节。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它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盐业局配合。
(六)加强工业盐销售管理。根据“放管服”相结合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制定全市工业盐管理办法,完善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上市的工业盐必须符合国家工业盐质量标准,包装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标识真实、准确、便于识别。不得利用工业盐外包装包装含碘盐产品进行销售,杜绝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责任单位:市盐业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
(七)严格规范食盐批发企业资质。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法对食盐批发企业施行的行政许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对其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不达标者坚决退出食盐生产和销售领域,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收回并注销许可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盐业局负责,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八)加快信用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对食盐流通、使用全过程的信用监督体系建设。市、县两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食盐批发企业、零售网点及使用单位企业负责人及其高管人员信用记录、公示、联合惩戒制度,以及进入食盐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食盐批发企业、零售网点、食品加工业和餐饮用盐企业(摊点)、工业盐和高含盐制品以及其他非食盐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信用记录纳入统一“信用河南”公示系统。拟引入社会资本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要履行进入前信用信息公示程序,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食盐生产和批发领域。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盐业局配合。
(九)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同时满足特定人群的非碘盐消费需求,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在90%以上。为防止碘挥发和食盐污染,居民和餐饮食用碘盐一律供应小包装食盐,严禁散装食盐上市销售。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划定碘缺乏地区范围,做好动态监控工作,确定和及时调整碘缺乏病边远贫困帮扶范围。各县(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人口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并建立与社会救助标准、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保障标准。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盐业等部门与媒体宣传联动机制,提高孕妇、儿童和碘缺乏地区群众科学补碘意识。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盐业局配合。
(十)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市、县两级盐业主管机构要高度关注盐业市场动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紧急突发情况下,由盐业主管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价格干预等措施,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盐业局配合。
(十一)推动盐业企业改革。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政府负责推进本级盐业企业改革工作,完善支持政策,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现产权多元、体制创新、机制转换、充满活力。积极支持市盐业公司加快发展,确保我市食盐供应主渠道地位,重点在食盐仓储设施改造升级、食盐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建设、食盐销售渠道拓展,以及解决在岗职工分流安置、离退休人员待遇等方面,给予市盐业公司政策指导,促进市盐业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活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盐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十二)加强政策支持。深入推进盐业企业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兼并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实现企业提质增效。综合运用财政等支持政策促进食盐批发企业减轻负担、降低运行成本,加快盐业企业发展。县(市)政府要明确责任,实行属地管理,积极谋划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好国有盐业企业改制过程中人员安置与清产核资工作。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盐业局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方案出台及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研究制订《安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的实施方案,制定改革实施细则,完成政企分离、事企分离,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全面推进。
(二)完善提高阶段(2017年12月底-2018年12月)。完善、落实食盐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等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制度,食盐批发企业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全面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方案有效实施。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盐业局为成员的安阳市盐业体制改革联合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盐业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各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盐业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省、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推动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我市盐业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各县(市)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确保本行政区域内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责任,加强对本地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安排好市场监管、政府食盐储备、食盐供应应急等工作,确保食盐供应安全、质量安全,扎实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三)强化市场监管,保障全市食盐安全。食盐产销和区域放开之后,市场竞争加剧,有可能引发部分食盐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通过降低质量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降低质量进行恶性竞争。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食盐质量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本级盐业主管机构。一旦食盐批发企业发生食盐质量问题、以次充好、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盐业主管机构及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深入开展打击制贩假盐及走私食盐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和走私盐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扰乱食盐市场秩序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盐市场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改革过渡期稳定。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信、微博、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普及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加大对盐业体制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民心安定。为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加强监督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密切跟踪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的后5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盐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重大问题需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攻坚行动计划和安阳市支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安政办〔2017〕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攻坚行动计划》和《安阳市支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6日
安阳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10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健康养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健康养老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融合发展、政策支持、主体培育、人才支撑,着力推动医养融合化发展,着力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着力推动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着力推动健康养老基地品质化发展,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将健康养老产业打造成为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多方参与、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服务优质、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健康养老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医养融合发展。2020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1家以上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基本建立完善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形成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高效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居家社区养老。2020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创新机构养老。2020年,全市实现助养型养老机构乡镇全覆盖,每个县(市、区)建立1所以上满足城乡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30%以上。
——市场主体培育。2020年,全市引进、培育健康养老龙头企业5个以上,扶持培养2个以上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强、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养老服务集团,力争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1重点任务。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大型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等之间实现有效互通转接,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优先纳入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心城区医疗布局规划。积极稳妥地将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具备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为慢性病、老年病、大病恢复期、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老年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院,下同)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养护床位,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相关工作。推动大型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医养联合体。
2时间节点。2017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的比例达到10%;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市建成2个以上大型医养联合体,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
3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1重点任务。推动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拓展日间照料中心功能,推动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变,提供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专业化医疗服务资源,面向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管理、中医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智慧养老社区建设,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市“12349”为老服务信息中心等信息技术,整合社区周边各类服务资源,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2时间节点。2017年,启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6个以上、智慧养老示范社区4个;2020年,城市社区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初步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
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推动养老机构创新发展
1重点任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主要发展低端为经济困难老人服务的保障型和中端为工薪阶层服务的普通型床位,适度建设满足高端养老需求的舒适型床位。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积极稳妥地把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养老机构与管理经验丰富、品牌影响力广泛的企业开展运营管理合作,加强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服务管理能力。
2时间节点。2017年,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3个;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四)培育健康养老运营市场
1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健康养老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多种方式投资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企业,依托区域生态、医疗、文化等资源优势,投资建设健康养老社区、养老示范基地等,积极发展养老新业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和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传统养老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增加中高端健康养老产品供给,形成一批本土优势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发展壮大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拉长产业链,促进规模化发展。
2时间节点。2017年,签约落地知名健康养老企业4家以上,培育发展多业融合龙头企业1家以上,推动建设省级示范基地1个;2020年,全市培育、引进年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2家以上。
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配合。
(五)搭建健康养老公共服务平台
1重点任务。依托市“12349”为老服务信息中心,整合全市民政、人口、医疗、公安、社保、养老等行业信息资源数据,构建互联互通的市级健康养老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健康养老产业数据库,向符合条件的养老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有序开放数据资源,鼓励深度挖掘与应用健康养老数据,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将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机构、居家养老组织等纳入信息系统,实时动态监管,促进行业自律。
2时间节点。2017年,推动市级健康养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基本建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覆盖全市的市级健康养老公共服务平台。
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六)培养健康养老服务人才
1重点任务。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老年服务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配餐、心理咨询等涉老专业和相关专业课程。依托现有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在我市建设一批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基地,加大职业培训、岗前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人员相同的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
2时间节点。2017年,启动建设1个涉老护理培训实训基地;2020年,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5%以上。
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阳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袁勇、祝振玲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市、区)也要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二)落实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在医养结合、居家养老、项目审批、财政支持、土地供给、投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形成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合力。
(三)加强项目储备。各县(市、区)要围绕健康养老产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谋划和推进一批引领作用明显、带动效应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立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滚动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和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开展跟踪分析、监督检查,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在全市进行通报。
安阳市支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破解转型发展瓶颈制约,加快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
(一)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和办法等相关制度,将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与维护、信息呼叫、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文体活动、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养老服务培训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根据需求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的财政补贴政策和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评估体系。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标准、需求评估信息管理系统、需求评估流程,构建老年人实际需求与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支持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积极吸引社会资本
(三)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项目。鼓励引导保险资金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政府金融办、市民政局。
(四)吸引境外资本投资健康养老项目。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针对性优惠政策,在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我市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市场,引进境外投资者在我市独资或合资、合作举办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企业总部。凡境外投资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均可享受与当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同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政〔2017〕18号)文件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外资开发、生产老年用品产品,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与养老服务有关的境内投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依法按程序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和评估、公开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
三、完善医养结合支持政策
(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不符合条件的,由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延伸医疗服务。将养老机构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计划。参保人员在养老机构内设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符合医保规定的老年参保患者康复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七)支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支持闲置医疗床位较多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兴办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临终关怀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医院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条件的内设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八)推广长期护理保险。推广保险机构的养老年金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意外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养老保险产品,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经办。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支持政策
(九)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建筑面积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同步交付使用。研究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办法,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标准配建并及时移交,切实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有效使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与规划的首批居民住宅同步建成;确实无法建成的,要在居民住宅总规模完成50%前建成。对已建成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十)推进适老化设施建设。鼓励采取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坡道、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设施的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在公共场所设立无障碍标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质监局、市房管中心、市公安消防支队。
(十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设施改造,推动服务设施达标,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养老服务机构,为农村五保、孤寡、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失独等困难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
(十二)优化养老机构审批许可手续。优化健康养老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和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各牵头部门要精简办事环节,对所负责的审批阶段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开展并联审批。简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手续。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已建养老机构申办设立许可提供便利和支持。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城市经济型酒店等改造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报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备案,五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和房产功能变更手续;满五年后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可由产权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功能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保障养老机构用地。
1各县(市、区)要将健康养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应适当向健康养老项目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
2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其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3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依法实行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土地出让价款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同一宗养老机构用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要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地。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养老机构土地性质用途确定用地优惠政策。
4养老机构用地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的,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整体自持,合理控制容积率、绿化率、房间面积、配套设施等指标,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分割出租、转让、抵押,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等。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市、区)要将养老服务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统筹一般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法设立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财政补贴政策。养老机构和其他直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设施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政府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完善价格政策。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并保持相对稳定,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财务收支状况等进行必要监管,价格主管部门对其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其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六、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十六)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等。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贷款贴息等模式,撬动更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要求。支持发起设立本土商业养老保险机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七)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放宽信贷条件、给予利率优惠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推进商业保险资金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多种方式,积极兴建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引导慈善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项目。
责任单位: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借助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师资力量,增设老年服务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配餐、心理咨询等涉老专业和相关专业课程。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的合作,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专业人才,逐步完善包括专业化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在内的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九)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依托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并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二十)保障养老医护人员职业待遇。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指导范围,在人才培养、培训进修、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人员同等对待。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7〕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93号),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优化服务、融合发展、底线思维,着力解决阻碍新动能释放的矛盾问题,着力打破新主体进入市场的制度瓶颈,着力构建激发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促进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融合互动、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协调并进,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构建形成适应新兴经济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政策制度环境,有利于新供给与新需求衔接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新旧动能实现平稳接续、协同发力,新经济成为支撑全市发展的新增长引擎。
——政府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政府服务市场主体的快速响应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持续创新,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协同联动、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发展制度环境持续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有利于知识、技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的市场化机制基本建立。
——着力新老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向实体经济聚力发力的意识,提升新动能对传统动能的带动作用。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加快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促进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新兴经济业态蓬勃发展。分享经济、信息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枢纽经济、智能制造经济等新兴经济业态成为新的增长引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取得实质性成效,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协同发力的发展格局加速形成。
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适应新动能加速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流程,加快法规政策标准适应性调整,打造适应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服务。
(一)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和水平。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适应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变化快、业态新、规模小等特点,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优先对新业态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在工商登记中推进“多证合一”,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消除隐性壁垒,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随机抽查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和省政府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力、责任和效率清单,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相应调整中介服务事项。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对可下放给县(市、区)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防止行政职权事项虚放、空放、明放暗不放等问题,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市编办牵头负责)
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省政府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探索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改革试点。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融资机制,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用,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投资基金等基金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基金+市场+产业”模式。完善并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国家有序放开的民用机场、电信、增量配电网、市政、社会服务等领域。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在信贷投放、资本市场业务发展、抵押担保等领域进行探索和试点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上行政审批全覆盖,群众关注的民生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市信息中心、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法规政策标准动态调整。
1推进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适应性变革。强化立、改、废协调,及时清理制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各项规定,涉及需要修改、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要适时提出建议和理由,依照法定程序报请制定机关审议或者决定。按省统一部署,在电子商务、大数据、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协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发挥标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推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探索建立适应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的标准动态调整和快速响应机制。
市质监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宽新兴经济领域政策限制。落实国家优化新经济领域资本市场发行上市及挂牌条件的政策,支持新兴经济企业进入市定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后备企业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公开发行股票。将信用评价与税收便利服务挂钩,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开展分类管理、服务。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推进管理方式由备案管理和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获得感。(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新兴经济就业社保政策。研究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就业和用工特点,完善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完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和管理措施。建成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并实行动态管理。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制度。完善省、市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做好跨省、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三)提高创新创业服务效率。
1建立创新创业绩效评价和容错试错机制。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产业技术创新的目标导向机制和项目形成机制。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制定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办法,把技术开发合作、技术转移转化等纳入评价指标,开展第三方创新评价。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有利于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开展创新创业的容错试错机制,加大创新转型考核权重,促进国有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面向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水平。加强双创基地、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搭建全要素、全创新链资源集聚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互联网+”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过程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建立统一开放的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全市网络管理平台,推动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质检技术机构等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大力引进培育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领域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产权保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建立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加强对各种所有制法人的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加强与省知识产权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市、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对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在线研发设计、众创众包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途径。(市知识产权局、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贯彻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治理理念,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引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一)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降低新经济准入门槛,鼓励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落实省有关放开增值电信业务和基础电信运营领域准入政策。取消对社会资本举办的诊所、门诊部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研究制定分享经济领域信息中介服务平台企业的行业准入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网络仿真教育实训、互联网医疗、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特征,调整优化教育培训、健康医疗、交通出行等领域的准入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按省统一部署,开展立法调研,协同推进社会信用领域立法。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示、评价、应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民、法人诚信档案,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ppp、招商引资、企业债券发行等行政管理领域使用信用档案或信用记录,并逐步扩展到各行业领域。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针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措施,增强信用管理威慑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
(三)建立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1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搭建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桥梁,对缺乏成熟标准的新产品、新服务等,开展并行研究和监测分析,同步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方法,不断促进其规范发展。探索对跨界融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部门协同监管,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规律的监管方式。依托我市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建立适应大数据发展的监管机制。积极参与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加快探索构建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体系。适应互联网传播和用户创造内容趋势,探索建立新媒体内容监管机制。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探索建立新兴金融服务业监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医疗行业监管。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程序,优先安排创新医疗器械的注册检验、体系核查、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落实省制定的第二类产品快速审评审批制度和产品审评质量评估机制,提高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审查质量和审批效率。建立并完善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行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现从依法执业监管向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转变。建立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1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新兴经济领域风险预警和分析,完善产业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机制,实时把握风险动态,提高对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性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建立新兴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成熟度及风险评估机制,及时防控风险。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网上技术侦查、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提高在线监管能力。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开展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管理协同配合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信息中心、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推进政府监管机构与社会力量相互协作,用好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等手段,发挥第三方、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兴经济治理结构。强化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明确网络平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协助申报纳税、社会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政企合作监管新商业模式。针对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问题,探索建立政府、行业组织、平台、劳动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信息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要素集聚流动机制
完善人才集聚流动、数据共享开放、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全要素服务,促进知识、技术、信息、数据、成果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聚集,加速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一)推动智力要素集聚流动。
1激发人才流动活力。积极参与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点,协同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评价标准,出台更具吸引力的“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探索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级职称评审权,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创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的离岸模式,加强中原“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人才集聚高地。制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管理办法,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实现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薪酬和股权期权激励办法,加大对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学人员的激励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环境。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研究制定在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施意见,畅通现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依托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跨国公司建设一批企业培训基地,加大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建立“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高水平跨界融合创新平台。在“互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数字创意、基因工程等领域,积极争取建设一批省市级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学科交叉、协同创新的科研基地,吸引跨界融合研究团队集聚。研究出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骨干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多种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
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编制实时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数据采集、治理、分类、共享、安全等标准规范,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按需共享交换。明晰数据管理的权利义务、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积极稳妥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数据资源审计制度和安全监督制度。围绕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内容,积极配合省开展地方立法的研究探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开展扩大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权工作试点,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推进市域内省属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办法和职务发明激励实施细则。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评价,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加快成果转移转化重大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和安阳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全市、服务企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转移网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信息发布、融资、交易、转让、孵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制定促进技术转移转化的具体办法,大力发展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对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争创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业成果信息与推广转化平台,完善军民创新规划、项目、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打通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渠道。(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传统产业转型模式
深入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加速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向传统领域渗透,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动能。
(一)协同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
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和基地,加快推进智能化改造,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价和对标诊断,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引进和培育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推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服务模式变革。积极争取纳入中国制造2025郑洛新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全面升级。完善“网+云+端”(工业宽带、工业云、工业智能终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大容量的工业互联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二)积极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力。
制定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地方标准,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立新型物流通关模式,实现通关“三化”应用(无纸化、一体化、自动化)和“五个一”服务(一个平台登录、一次提交申报、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办理反馈、一站式通关),持续推动电子商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建设多式联运综合物流信息和交易平台,拓展物流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功能,打造智能化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鼓励传统服务业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的餐饮、娱乐、医疗健康、文化教育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研究制定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特点的政策措施,允许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创意新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开展农业大数据、物联网应用示范,促进农业生产智能化、集约化、精准化。建立远程视频诊断及智能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设施农业精细管理,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按省统一部署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建设运营村级益农信息社,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信息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产业链质量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市农业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依托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有利于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在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形成先进经验。
(一)协同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围绕推进大数据制度创新、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大数据要素流通、数据中心整合利用、大数据交流合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我市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大数据发展的有效途径,打造全省一流的大数据产业中心、数据应用先导区、创新创业集聚区、制度创新先行区,协同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信息中心、市网信办牵头负责)
(二)协同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增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交通物流枢纽功能等主要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安阳陆路港建设,加快安阳机场和航空产业园及配套物流园区建设,打造豫北地区空中走廊。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创新内陆地区开放发展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协同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三)深度融入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转移和开放合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等重点任务,深度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进开放式创新,加速集聚海内外人才资源,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四)协同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增强线下综合园区承载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服务水平。开展产业招商、精准招商,完善、拉长优势产业链条,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出口产业集群。持续创新监管服务,形成监管便利化政策合力效应。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推动外贸供应链整合。引导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出口市场设立公共海外仓,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本土化服务网络。(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五)推进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发展。
实施产业集群提质、创新驱动提速、管理服务优化行动,着力打造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积极创建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推广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商业模式,推进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探索产业集聚区开发运营模式创新。积极争创国家战略协同示范区,复制推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全市转型发展引领区、创新创业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七、完善政策保障支撑体系
完善新动能培育、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发展。
(一)落实支持新技术应用政策措施。
健全优先购买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初创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采购力度。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实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探索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扩大前沿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率先示范应用。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以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资质要求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物按规定纳入医保用药目录范围,支持通过采用性价比高、疗效确定的创新药物降低医疗费用,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金融支持措施。
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互联网+”产业基金、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经济领域。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新兴经济企业股权、债权融资的支持力度,鼓励新兴经济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和创业板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支行作为专门从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安阳银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统计调查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健全指标体系,完善平台功能,强化数据搜集和发布工作,科学测算评估新兴经济活动在经济增长、资源节约、劳动就业、收入税收等方面的贡献。(市统计局牵头负责)
八、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促进新动能培育、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市直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跨界融合发展,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和体制调整,理顺职责关系,做好相关职能衔接工作,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二)强化分工协作。
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具体措施,强化落实省相关改革试点开展和政策的评估评价,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切实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对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引导正确认识,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健康发展环境。大力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制度,及时将成熟的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让广大实体经济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
2017年11月24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2017〕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5日
安阳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和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河南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豫政办〔2017〕9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是指市、县两级政府在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设置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市、县两级政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市档案局和市文广新局为全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为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实施单位,负责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档案局和文广新局为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各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为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实施单位,负责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第四条市、县两级政府要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保障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所需经费,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开辟相对独立区域,悬挂相应标识标牌,公布查阅服务指南和服务规范。
(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提供能容纳一定人数集中查阅的场地设施,配备相应的桌椅、服务(咨询)坐席。
(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配备充足的开放式档案柜(架),用于陈列行政机关送交的政府信息;配备政府信息纸质及电子文本的存储、保管与管理设备;配备复印机、打印机、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满足查阅人网上查询、复制等需求。
(四)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要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建立根据需求灵活调配人员参与接待、利用工作的机制。
第五条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会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所辖行政机关向其同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督促行政机关及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收集范围、审核程序、送交要求,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第六条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一)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本行政机关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其他事项的程序、条件、期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六)本行政机关实施执法检查的情况。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
(十二)本行政机关制作的统计公报信息、年鉴。
(十三)废止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第七条行政机关要在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对应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市、县两级政府公报要免费送交同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第八条市、县两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建立健全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政府信息接收、整理、保管及利用制度。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的接收登记台账制度。
(二)及时更新所保管的各类政府信息,新接收的政府信息要在接收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对外查阅服务。
(三)完善科学的政府信息分类与整理方案。
(四)对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实行集中保管,保存纸质文本的库房、装具要相对独立。加强政府信息电子文本安全管理,电子文本应当定期备份,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市、县两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建立完善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机制和工作制度。
(一)市、县两级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实行工作日对外开放制度。
(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人员要熟知查阅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能够提供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服务。
(三)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查阅服务,做好与同级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工作,设置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检索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查阅服务。
(四)为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等情况的查阅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只提供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不具有信息内容的解释权。查阅人如对信息内容有疑义,按照“谁制定、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自行向政府信息的制作单位咨询。
(六)查阅人可通过打印、复印、拍照、扫描、原文查阅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第十条市、县两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及时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报送政府信息送交和查阅利用情况,为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对本级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和查阅场所管理服务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各级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情况作为主动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考核体系。
第十二条市政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牵头,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负责,定期组织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全市其他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参照本办法执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6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7年11月)
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谢海洋、徐家平、彭玉斌、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朱明、葛爱美列席会议。
1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十五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1日,九三学社河南省农科院委员会科技示范基地、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和九三学社河南省农科院委员会“结对子”活动项目基地揭牌仪式,在位于汤阴县宜沟镇的河南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主委刘建发,九三学社河南省农科院委员会主委、研究员、省农科院植保所副所长张振臣为两个基地揭牌。
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在林州市主持召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
2日,全省旅游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现场观摩会暨行政执法培训班在我市召开。省旅游局副局长朱建伟、副市长袁勇以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法治工作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出席会议。
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召开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紧急会议,就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安排部署。
2日,市质监局与安阳工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副市长祝振玲,安阳工学院党委书记任中普,安阳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景国勋出席签约仪式。
3日,安阳市第十三届老年人运动会在市体育中心开幕。市领导谢海洋、陈志伟、周晓春、袁勇、乔国强,原正市长级干部、运动员代表陈明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常务主任吴水和,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常务主席黄平出席开幕式。
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召开全市投融资工作专题会议,就相关问题同河南投资集团进行具体沟通对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冬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市直相关局委、部分县(市、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
3日,市“半拉子”工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龙安区政府召开“半拉子”工程项目专题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3日,市长王新伟带队专程赴陕西省西安市,就加快推进陕汽安阳生产基地项目与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宏明、总经理王延宏等集团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
4日,在武汉举行的2017国际航联世界飞行者大会上,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赵勇的见证下,副市长袁勇与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校党委书记常成共同签署了安阳航校整体迁建合作协议,双方未来将在我市建设一所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国航空运动学院。
6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市委中心组成员王新伟、朱明、葛爱美、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袁勇、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张建国、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路爱国、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参加学习会议。
7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宣讲团宣讲报告会实况。李公乐、王新伟、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彭玉斌、常保利、易树学、曹忠良、李向前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省管企业、省管本科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报告会实况。
7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督导调研道路园林绿化工作。市领导李向前、刘建发、唐献泰、侯津琪陪同调研。
7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副市长袁勇以及市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7日,副市长祝振玲带领相关人员深入位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瓦亭村北侧的市儿童福利院调研,实地查看市儿童福利院搬迁、运营情况,并看望、慰问孤残儿童。
8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十六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刘建发、袁勇、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8日,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六十天动员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领导戚绍斌、田海涛、侯津琪出席会议。
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美丽安阳为蓝·奔跑”大型环保公益马拉松赛推进会,对各项筹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我市《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传达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全省党的十九大稳定安全信访工作总结大会、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谢海洋、徐家平、常保利、易树学、曹忠良、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葛爱美、唐献泰列席会议或列席相关议题。
9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相关企业深入龙安区现场办公,调研指导产业扶贫工作。
9日,我市2017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华强新天地西侧广场举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宣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并和与会领导共同按下启动球。
9日,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9日至11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带队赴深圳开展精准招商,拜访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葱,参观考察知名it企业,洽谈有关项目建设事宜。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田海涛参加活动。
10日,市政协召开“文化旅游规划与发展”专题协商会,对市政协2016年《关于彰显安阳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建议案》民主监督进行总结。市政协主席葛爱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袁勇应邀到会,市政协副主席高雁卿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韩永昌、侯津琪、张建国,市政协秘书长李博文出席会议。
1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带领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区负责人沿着“美丽安阳为蓝·奔跑”大型环保公益马拉松赛路线进行调研,安排和部署赛事的各项筹备工作。
10日,我市与比亚迪it项目签约仪式在深圳坪山比亚迪集团隆重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比亚迪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比亚迪公司执行副总裁、it产业群总经理王念强,比亚迪公司副总裁兼商用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王杰,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郜义,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田海涛出席签约仪式。
1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召开环境空气质量研判分析会,回顾总结了橙色预警启动以来的各项工作,对做好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2日,“美丽安阳为蓝·奔跑”2017安阳大型环保公益马拉松赛在市“两馆”广场鸣枪开跑。市长王新伟宣布比赛开始并在赛后为获奖运动员颁奖。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陈允涛,市领导李苏庆、袁勇、戚绍斌、侯津琪及参赛运动员、社会各界代表5000余人参加活动开幕式。
12日至1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带队检查我市部分水泥熟料企业、铁合金企业、施工工地,实地查看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情况,对市攻坚办及督查组提出具体要求。
13日,我市“创森”及新“两廊”建设现场会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及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1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全市采暖季应急管控动员会,对近期天气情况进行研判,对下一阶段全市采暖季应急管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召开党委会,对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15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刘建发、袁勇、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15日,中国铁路旅游“老家河南·山水太行”旅游产品推介会在我市举办。河南省旅游局副局长周耀霞,郑州铁路局副局长陈杰,副市长袁勇以及全国铁路旅游联盟近百名旅行社代表、“老家河南·山水太行”旅游推广联盟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出席推介会。
15日,全省智能公交暨特色候车亭建设现场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在我市召开,我省各省辖市公交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致辞。
1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领导王新伟、袁勇、唐献泰、祝振玲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15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广大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辅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创安阳公安工作新局面。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16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市长王新伟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6日,在中国文字博物馆开馆8周年之际,“鼎甲·2016中国古文字艺术创作研修班结业师生联展”在该馆隆重举行。省政协原副主席、中国甲骨文书法艺术研究会会长靳绥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言恭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善飞,副市长袁勇,市政协副主席韩永昌,中国文字博物馆党委书记、常务副馆长冯克坚出席展览开幕式。
17日,首届晋冀鲁豫传统戏剧展演在我市中原影院开幕。省文化厅副厅长孙鹏亲临开幕式现场并宣布展演活动开幕,市领导王希社、袁勇、高雁卿到开幕式现场并观看了首场演出。
18日,2017年河南省“体彩杯”民间传统体育大会在市体育馆开幕。来自全省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共计90支代表队872名运动员参加了此次大会。省体育局副局长杨中军、副市长祝振玲出席开幕式。
20日,我市“半拉子”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20日,副市长袁勇在市妇联、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我市部分免费筛查定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调研督导。
2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全市冬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20日,全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21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经济运行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前10个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21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安阳县吕村镇程中尚村、辛村镇郝高利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22日,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林州市召开。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素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王新伟代表我市致辞。省农办常务副主任申延平,省扶贫办主任史秉锐,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曼如,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保利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宣传部部长等出席会议。
22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研究我市贯彻工作。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张保香、刘建发、袁勇、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高雁卿、曹季敏、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22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宣讲团安阳宣讲报告会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省委宣讲团第三组组长、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焦国栋在主会场作宣讲报告。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报告会。市委中心组成员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张保香、刘建发、袁勇、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高雁卿、曹季敏、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参加报告会。
2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十次推进会,传达贯彻环保部廊坊现场会、省攻坚办决胜60天第三次推进视频会精神,对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3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十八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袁勇、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23日,我市在汤阴县组织召开物流业转型发展现场会。市长王新伟带队观摩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张保香、田海涛、张建国参加现场会。
23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十八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袁勇、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23日,我市在汤阴县组织召开物流业转型发展现场会。市长王新伟带队观摩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张保香、田海涛、张建国参加现场会。
23日,副市长刘建发督导检查殷都区、龙安区、文峰区河流清洁行动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23日,副市长、淇河市级河长祝振玲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巡查淇河,检查督导淇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24日,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各乡镇扶贫工作人员350余人在新大地宾馆进行脱贫攻坚动态管理专题培训。副市长刘建发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24日,全市畜牧产业扶贫“牧融保”工作推进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并签订了《安阳市农业局(畜牧局)与人保财险安阳市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
24日,市公安局举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辅导报告会,邀请河南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涂小雨教授为民警进行专题辅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报告会,并对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2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卫河市级河长戚绍斌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来到卫河内黄段、汤阴段,检查督导河长制落实情况。
24日,哈工大安阳机器人小镇项目签约仪式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中国科学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韩杰才,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执行总裁王猛,哈工大机器人集团高级副总裁王洪波、沈健,市领导李公乐、王新伟、李向前、田海涛出席签约仪式。
25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十一次推进会,传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6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带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赴鹤壁市参观,学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
27日,我市“半拉子”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2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巡查“两库一泉”,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26日至27日,市长王新伟带领汤阴县主要负责同志赴上海市旺旺集团上海总部、上好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上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地参观考察知名食品、房地产企业,洽谈有关项目建设事宜。
27日,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参加公安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报告会。报告会结束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就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28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研判会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反馈了近期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
29日,安阳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市委书记李公乐进行开班动员,并作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谱写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新篇章》的专题辅导报告。市长王新伟主持开班式。
29日,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市委书记李公乐出席报告会。市长王新伟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谢海洋主持报告会。
3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围绕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交流研讨。市委中心组成员李公乐、王新伟、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靳东风、张保香、袁勇、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路爱国、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参加学习研讨活动。李公乐、王新伟、朱明、葛爱美、曹更生分别主持各分组研讨会。
30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十九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袁勇、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30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长王新伟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市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戚绍斌、田海涛、侯津琪出席会议。
30日,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现场会在林州市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分管林业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和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30日,我市在安阳迎宾馆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技术审查会。11位专家莅临我市,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暨西大街、仓巷街、城隍庙-高阁寺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了评审。市领导唐献泰、侯津琪出席审查会。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7年12月)
1日,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全市决战三十天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全面部署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徐家平、陈志伟、刘建发、袁勇、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出席会议。会上,各县(市、区)负责人向王新伟递交了决战三十天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承诺书。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1日,全市燃煤散烧管控第十一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1日,市公安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为期3个月的“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和深入推进为期4个月的“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巩固、提升“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三大战役战果,确保今冬明春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1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改革情况汇报,审议专项改革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领导王新伟、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李向前、王希社、刘建发、袁勇、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出席会议。
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谢海洋、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葛爱美、王希社、袁勇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4日,我市“半拉子”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4日,2017年第三届中国殷商文化高峰论坛开幕式在中国文字博物馆举行。副市长袁勇、市政协副主席郭旭东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甲骨文、殷商文化专家学者等300余人出席开幕式。
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十二次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决战30天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日晚至5日凌晨,市长王新伟带队深入文峰区、殷都区、高新区等地,看望慰问奋战在环保一线的干部职工,并就全市决战三十天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树茂等领导莅临我市进行调研考察,走访看望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并与我市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曹更生,安钢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利剑等分别陪同调研或参加相关活动。
5日,市长王新伟深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通航产业小镇调研,走工地看项目、入园区谈产业,并与市直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共商全市通航产业发展之策。副市长田海涛参加调研活动。
5日,全市2017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祝振玲主持会议。
5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5日,全市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加压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6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次常务会议。市领导袁勇、唐献泰、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6日至7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带领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驻珠三角联络处相关负责人到福建省龙岩市拜访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环卫产业合作协议。副市长田海涛,市政协副主席侯合柱参加活动。
7日,市长王新伟深入殷都区和龙安区,暗访督导精准扶贫工作。
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准备工作情况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
7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防范治理政府项目等拖欠工程款造成欠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在安阳分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
8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全市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金融工作。市长王新伟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对我市金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8日,市长王新伟专程深入汤阴县调研信访工作。
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靳东风、张保香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唐献泰,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8日,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第五次政府投融资工作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8日,全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第十二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日,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李公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王新伟主持会议。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李向前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10日,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在市政协会议室举办骨干社员暨新社员培训班。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副市长、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主委刘建发出席活动并讲话。
1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听取全省“双安双创”现场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葛爱美、韩力农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11日,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第十八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日,我市“半拉子”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13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陪同下,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专题督导调研。
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零一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田海涛,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13日,市长王新伟深入南林高速公路城区段和西北绕城高速公路防护林新“两廊”建设现场,专题调研督导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副市长刘建发陪同督导调研。
13日,安阳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汤阴县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
13日,全市安全生产第四季度调度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4日,市长王新伟深入殷都区,一线调研指导环境治理攻坚工作,实地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14日,我市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在市党政综合楼收听收看了全省推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14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相关部门同志深入内黄县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15日,市政协组织全体市政协常委和部分省、市政协委员视察我市民生实事工作。市政协主席葛爱美,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侯合柱,市政协秘书长李博文参加视察活动。副市长唐献泰陪同视察。
13日至15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专家郑军、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国际活动项目专员王珏和红旗渠申遗文本编制方——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综合二所主任工程师陈怡、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李克农、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明明来到红旗渠畔,对红旗渠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进行评估考察。省文物局副局长郑晓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保利,副市长袁勇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相关活动。
15日,全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第十三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16日,庆祝甲骨文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暨“我爱明信片——把美丽安阳寄出去”活动在中国文字博物馆成功举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中国邮政广告传媒公司总经理李陕川,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军政出席活动并分别致辞。
18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市委中心组成员王新伟、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彭玉斌、常保利、陈志伟、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周晓春、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高雁卿、曹季敏、韩永昌、侯津琪、张建国、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路爱国、李继阳、王庆飞、王保林参加学习会议。
18日,为期5天的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第四期轮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报告,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张建国主持开班式。
18日,我市“半拉子”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18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传达学习河南省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价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改革情况汇报,审议专项改革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领导王新伟、谢海洋、朱明、葛爱美、徐家平、陈志伟、李向前、王希社、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出席会议。
19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一行来到我市调研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市领导王新伟、陈志伟、刘建发陪同调研。
19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零二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19日,河南省2017年重点项目——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三期项目φ89三辊连轧无缝钢管机组项目正式投产,市长王新伟,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环保部副主任秦松出席投产仪式。王新伟宣布凤宝管业三期项目正式投产。
20日,副市长刘建发深入汤阴县瓦岗乡辛庄村、五陵镇瓦查村,内黄县梁庄镇三杨庄村、中召乡碾子头村、后河镇元方村等贫困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20日至21日,市委、市政府开展全市转型发展攻坚观摩活动。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等市四个班子领导带队,先后深入龙安区、林州市、殷都区、北关区、安阳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黄县、汤阴县、文峰区(高新区),就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发展情况进行集中观摩。市领导谢海洋、葛爱美、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侯津琪参加观摩活动。
2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十三次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攻坚办第二十一次调度会议精神,对攻坚决战最后10天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2日,副市长刘建发到林州市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先后深入合涧镇上庄村、桂林镇张家庄村和原康镇口上村了解情况,并走访了部分贫困户。
22日,2017“互联网+智能物流”高峰论坛在安阳万达嘉华酒店举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德荣、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洪立发、安阳市副市长田海涛参加活动。
22日,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城乡“创卫”一体化工作动员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李公乐作重要讲话。市长王新伟就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城乡“创卫”一体化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谢海洋宣读《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负责同志的通知》。市领导徐家平、彭玉斌、常保利、陈志伟、李向前、周晓春、侯津琪出席会议。
22日,我市与祥源集团座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深入探讨安阳古城保护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祥源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俞发祥、祥源集团执行总裁兼祥源凤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智、祥源集团执行总裁沈保山、祥源集团副总裁兼祥源凤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欧阳明,市领导李公乐、王新伟、陈志伟、李向前、侯津琪以及文峰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23日,市长王新伟深入安阳县、汤阴县暗访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市领导靳东风、刘建发参加暗访活动。
25日,全市人民防空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安阳军分区政委彭玉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25日,全市前11个月经济运行分析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25日,全市“半拉子”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25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十四次推进会,对今后一段时间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6日,十二届市政协召开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议。市政协主席葛爱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应邀到会。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市政协秘书长李博文,十二届市政协常委出席会议。
26日,由安阳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文物局、中国文字博物馆联合主办的庆祝甲骨文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座谈会在安阳迎宾馆召开。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字博物馆书法艺术委员会顾问、中国文字博物馆书画院院长宋华平,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文字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委员王震中,省文物局局长田凯,省档案局副局长李宝玲,副市长袁勇,中国文字博物馆党委书记、常务副馆长冯克坚出席座谈会。
26日,庆祝甲骨文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全国现代刻字艺术精品展开幕式在中国文字博物馆举行。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囯书法家协会刻字硬笔委员会主任、中国文字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委员、书法艺术委员会顾问宋华平,副市长袁勇,中国文字博物馆党委书记、常务副馆长冯克坚等出席开幕式。
26日至27日,市长王新伟带队赴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湖北省武汉市,先后拜访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清华,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张清杰,政企、政校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重要共识。副市长田海涛出席相关活动。
27日,安阳市国信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揭牌仪式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为该公司揭牌并讲话。
27日,全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大督查力度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2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谢海洋、徐家平、彭玉斌、陈志伟、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葛爱美、刘建发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28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零三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袁勇、田海涛,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28日,全市“双安双创”现场观摩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在汤阴县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景峰,市领导陈志伟、李向前、祝振玲、韩永昌出席会议。
28日,我市在市环保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研判晨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会议,相关专家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召开会议,对元旦期间安保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29日,安阳机场项目开工奠基。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明超、总经理刘建葆、副总经理悦国勇,市领导李公乐、王新伟、葛爱美、李向前、田海涛出席奠基仪式。市委书记李公乐宣布安阳机场开工。市长王新伟主持开工奠基仪式。副市长田海涛介绍了项目情况。市交通机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卜书明、汤阴县委书记宋庆林作表态发言。副市长田海涛代表我市与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签约仪式。
29日,市长王新伟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金麦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等地,就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副市长刘建发陪同调研。
29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在市环保局召开。市长王新伟强调,要认真总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经验,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振奋精神,一鼓作气,持续发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会议。
29日,我市在安阳县永和镇政府召开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总结表彰会暨战鼓发放仪式。副市长袁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29日,全市教育脱贫攻坚暨基础教育公平建设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祝振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市扶贫办有关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30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区2017年棚改项目完成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2018年棚户区改造具体工作。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侯津琪出席会议。
30日,副市长刘建发先后深入到林州市五龙镇上庄村、临淇镇占元村、茶店镇李家庄村和龙安区马家乡赵家村,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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