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颍东区继续实施社保兜底脱贫民生工程,不断健全社会保障救助四项制度,织牢社会保障救助兜底安全网,不断提高兜底能力和兜底水平,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加强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同时,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水平差距,适度扩大保障面,今年低保覆盖面同比提升到3.2%以上。一季度,全区累计保障城市低保保障对象16986人次、834.73万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0161人次、1124.01 万元。城乡低保人均月保障标准为510元和300元,分别比去年水平增加25元和45元;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489元/月和373元/月,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一季度累计实施农村五保供养4961人,发放农村五保补助资金500.3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370人、分散供养4591人,供养标准分别达到555元/月人和508元/月人,同比增加137元和178元。同时。大力推进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2018年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规范区乡村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8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100%以上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
三是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规范临时救助“救急难”制度,对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临时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托起社会救助的底线,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一季度全区累计临时救助254人次,资金支出47.2万元,救助水平达到1333元/人次;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2018年孤儿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
四是健全医疗救助制度。结合健康脱贫,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助推脱贫攻坚。一季度,全区累计实施医疗救助460人次,支出107.89万元,年封顶线(按低保对象标准)住院救助为12000元/年·人,门诊救助为8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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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健全四项制度推进社保兜底脱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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