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 亮剑执行难


9月17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任春芳,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胜,分别发布了全市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攻坚战典型案例以及正确理解区分执行难、执行不能。
今年4月3日起,安徽法院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行动,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最后总攻。截至9月17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10742件,执结8596件,到位标的额9.97亿元。标定执行不能案件并终本结案1467件,移送16起“执转破”涉案273件,发布失信名单4839人次,限制高消费9767人次,拘传873人,司法拘留162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2案24人,化解信访积案15件,开展特色执行行动43次,发布典型案例571个。“老赖”生存空间被压缩,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为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强化执行联动 凝聚执法合力
◆构建“大执行”格局,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行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系统工程,解决执行难并非法院一家便可做到,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正是看到了这一关键,我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从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下功夫,联手公安、检察院等23家部门,打出“组合拳”,积极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近年来,我市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攻克执行难”领导小组,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各级职能部门积极帮助解决人财物、执行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难题,形成了“大执行”工作格局。“大执行”工作格局的形成,在改变以往执行工作单靠法院的工作状况的同时,也使得我市两级法院成为开展执行工作、推进解决执行难的主力军。
为切实强化执行联动,市中院与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23家市直单位建立了联动执行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追责机制,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切实提升执行联动效果。
201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联合通告》,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老赖”的机制。
2018年“江淮风暴”启动后,雨山法院率先与雨山区公安分局建立“点对点”24小时执行专线,形成110协作联动模式,并与辖区乡镇、街道对接,将村、社区网格员纳入协助法院执行队伍中,建立起覆盖全区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6月23日凌晨,雨山法院执行干警赶赴雨山区公安分局采石派出所,将一不当得利案件的被执行人霍某带回法院。该被执行人就是通过执行专线,由雨山公安分局协助抓获控制的。
实际工作中,一些失信被执行人不惜触犯刑律实施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拒执犯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严重侵蚀了社会诚信体系大厦的基石。对此,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2018年3月,被告人丁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被检察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由雨山法院审结,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如今,在我市,“依法协助法院执行”已在各单位各部门达成共识,一张组织严密的执行联动大网已然成型。
创新方式方法 助力高效执行
◆“变身”卖家,在全省率先建立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涉诉资产处置方式,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建立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大到厂房、土地、汽车、公司股权,小到手机、家用电器、金银首饰,只要是法院强制执行的资产,一律在淘宝网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解决了执行资产变现难题。
在执行某商业银行和王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市中院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市区住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7月14日,经过50余次出价,该套住房最终以132.87万元的价格成交,远高于该房产评估价格。
除了网络司法拍卖,我市法院系统还对“老赖”的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给予“重点关注”。日前,博望法院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王某的微信账户进行划扣,追回了申请人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外,法院系统还利用网络直播的形式,开展执行行动,不少“老赖”慑于直播影响力而主动履行义务。今年6月,在最高法新闻局、最高法执行局、安徽省高院联合举办的“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中,花山法院对某工厂负责人的执行活动现场进行网络直播。3个多小时不间断的直播,吸引了数百万网民围观,“老赖”被强制执行过程成为生动的普法课。
无论是网络司法拍卖、划扣网络账户,还是让“老赖”变成“网络主播”,我市两级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线上线下多措并举,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开展。
联合惩戒显威 失信处处受限
◆压缩空间,联动织网,让“老赖”无所遁形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如今,信息化为执行查控工作插上了现代化的“翅膀”。市中院联合市文明委、市工商局等七部门共同签署《马鞍山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将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市诚信体系建设中,通过“信用马鞍山”网站发布诚信“红黑榜”,定期发布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形成强大舆论压力的同时,也营造了“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买不了飞机票、办不了医保、贷不了款……如今,“老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中院与公安、工商、房产部门、证券公司等实现“点对点”数据交换,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银行查询平台,与24家银行达成了被执行人银行查询信息共享;对涉部门、乡镇、医院、学校等公职人员作为“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拒执、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戒力度,对涉嫌拒执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使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今年4月11日,和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拒执案件,随后将该案被执行人肖某从“黑名单”中剔除。原来,肖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其个人信息在县城户外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其父看到后又急又气,将肖某带到法院,并还清全部欠款。
降低执行不能 维护法律尊严
◆申请执行人应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执行攻坚过程中,不免存在个别“执行不能”案件。现实中存在很多被执行人要么负债累累,根本无力顾及各方,要么是家徒四壁,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在这种客观条件下,法院穷尽一切手段,仍然无法执行到位,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就叫做“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案件形式上虽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的权益未能实现,但本质上这类案件属于申请执行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
那么如何防范或降低“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呢?市中院提示社会公众:一是在诉前、诉中及时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明确财产进行保全,可以大大降低“执行不能”存在的风险;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的下落,配合法院工作,以便法院及时有效地对被执行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控制;三是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法律行为成立之前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
市中院表示,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法院决不会放任不管,而是对此类案件定期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有财产线索,将立即执行,并且全市法院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破产、保险、救助等制度完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逐步改善“执行不能”的总体状况,防范和化解“执行不能”案件。
记者 张莹
通讯员 周耀虹 彭林 杨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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