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隐瞒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被封房罚款


被执行人张某、付某系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两人为夫妻关系。2013年6月28日,原告原醴陵市农村信用联社王仙信用社与被告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即2016年6月27日到期。同日,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将位于醴陵市王仙镇被告所有的房屋设为抵押财产,担保范围为欠款合同下的全部债务,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利人为原醴陵市农村信用联社王仙信用社。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问无果,截至2017年2月21日止,被告欠原告借款60万元,利息148171.19元。
醴陵法院于2017年2月28日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认定抵押合同有效,原告对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张某和付某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原告于2017年11月23日向醴陵法院申请执行,醴陵法院执行局在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给付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可是张某向醴陵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报告表》中只写明涉案抵押不动产情况,隐瞒其拥有的车辆等其他财产信息,其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规定》,醴陵法院遂查封其涉案房屋,并下发罚款500元的决定书。据悉,被执行人已经缴纳罚款,醴陵法院下一步将拍卖涉案房屋,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醴陵法院将始终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声势,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做到查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打赢决胜执行难这场硬仗。

暴雨突袭大连 雨中有人坚守
绿色食品申请“门槛”提高 将审查最小生产规模和委托生产条件
武汉救助站每年救助超2万人 目前仍有700余人长期滞留救助站
仅用38天!龙王港新增“铁肾”与“铁肺”,日处理污水2万吨
创可贴≠伤口万能贴!5种情况不能用创口贴!
拒执隐瞒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被封房罚款
徐建国主持召开十三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
市投资促进局到泗水县开展食品产业专题调研活动
提升健康质量 建设健康中国
清远召开2018年全市农业工作会议
容丽萍主持召开七届市政协第39次党组会议守牢方向不动摇狠抓落实不含糊
怀宁县3村2单位荣获安徽省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春分时节园林工人“春耕”忙
2018中国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开幕在即
2018端午放假安排出炉 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新学期 新起点
丰富企业文化内涵
青连铁路正在架梁铺轨
大陈乡情一甲子,千山万水隔不断
随县万福镇卫生院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查漏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