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办发〔2018〕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315号),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机构职责情况,发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凡未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三、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程序更新发布。
四、依照相应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一律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五、除经批准同意的,各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阜新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阜政办发〔2016〕6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新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100号)同时废止。 附件:《阜新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8日 附件
阜新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具体办事
事项
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
1.《节约能源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44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发展改革部门
由审批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性服务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市发展改革委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2号)
工程咨询机构
发展改革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8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筹设与设立
9
按规定出具资产证明
市教育局
《民办教育促进法》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变更与终止(变更,是指学校分立、合并、变更举办者)
10
按规定出具财务清算报告
市教育局
《民办教育促进法》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10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13
按规定出具资金证明
市教育局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1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5
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市公安局
1.《消防法》
2.《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9号)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13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成立登记、变更活动资金登记
16
出具验资报告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变更法人登记
17
按规定出具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注销登记
18
按规定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14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成立登记、变更开办资金登记
19
出具验资报告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变更法人登记
20
按规定出具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注销登记
21
按规定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15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设立登记、变更原始基金登记
22
出具验资证明
市民政局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变更法人登记
23
按规定出具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市民政局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注销登记
24
按规定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市民政局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16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25
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18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
27
出具验资证明
市人社局
1.《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2.《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7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19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
28
出具验资证明
市人社局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7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21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采矿权新立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
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2
临时用地审批
31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4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33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5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34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6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35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36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37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9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审批
38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30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39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1.《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辽宁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改)
2.《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3.《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0
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市环保局
1.《环境保护法》
2.《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2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及其变更和注销
《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或增项审批
41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编制
市环保局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免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有关说明的函》(环办函〔2015〕1758号)
具有编制辐射安全分析报告能力的单位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审批
42
监测报告编制
市环保局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
经省环保厅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
省环保厅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确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选址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43
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市规划局
1.《城乡规划法》
2.《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3.《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6号、省政府令第300号修改)
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等级的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4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44
公路桥梁结构荷载验算报告编制
市交通局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16〕189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勘测设计机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由审批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性服务
42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5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市交通局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b b01-2014)
工程咨询或者设计单位
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组织审查,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46
取水许可
56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市水利局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4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5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市水利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具有相应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8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58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或者流域综合规划或者防洪规划的编制单位
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专题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49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59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应能力或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1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61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2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62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1.《防洪法》
2.《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能力资质的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6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市水利局
《水土保持法》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6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66
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编制
市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具有编制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图纸,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7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67
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编制
市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具有编制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图纸,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8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68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0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70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市林业局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2.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能力的单位
林业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或调查表,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1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7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市林业局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2.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林业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或调查表,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2
省属国有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72
森林经营采伐作业设计
市林业局
1.《森林法》
2.《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改)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林业主管部门
63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73
森林经营采伐作业设计
市林业局
1.《森林法》
2.《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改)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林业主管部门
66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77
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市卫生计生委
1.《传染病防治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63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6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78
出具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市卫生计生委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68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79
出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市卫生计生委
1.《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发〔2012〕25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69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80
出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市卫生计生委
1.《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发〔2012〕25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70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的医疗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81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市卫生计生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
资产评估机构
省财政厅
71
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82
出具验资证明
市工商局
1.《公司法》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注册资金变更登记(主管部门或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83
出具验资证明
市工商局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48号修改)
2.《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73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1.危险化学品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3.电线电缆4.化肥5.建筑防水卷材6.砂轮7.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8.耐火材料9.特种劳动防护用品10.饲料粉碎机械11.建筑卷扬机12.钢丝绳13.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14.预应力混凝土枕15.救生设备16.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17.汽车制动液18.人造板19.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85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检验
市质监局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56号)
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省质监局
75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许可(d2级)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许可(膨胀节、补偿器b级)3.电梯制造单位(b级)许可4.电梯制造单位(c级)许可5.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许可(b级)6.锅炉安装单位许可(1级)7.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许可(a级)8.安全阀制造单位许可(b级)9.客运索道安装修理10.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d1级、d2级)1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许可(d1级)12.压力容器安装单位许可13.压力容器改造单位许可14.压力容器修理单位许可15.锅炉制造单位许可(d级)16.锅炉安装单位许可(2级、3级)17.锅炉改造单位许可(1级、2级、3级)18.锅炉修理单位许可(1级、2级、3级)19.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许可(gb1、gb2、gc2、gc3、gd2)20.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许可(阀门b1级、b2级;阀门铸件b级;弹簧支吊架b级;紧固件b级;锻制法兰及管接头(限机械加工)b级;锻制法兰、锻制管件、阀体锻件的锻坯b级;管子、管件b级;组合装置b级)21.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许可(gb1、gb2、gc3、gd2;gc2)22.车用气瓶安装单位许可23.电梯安装单位许可(a级、b级、c级)24.电梯改造单位许可(a级、b级、c级)25.电梯修理单位许可(a级、b级、c级)2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许可(b级、c级)27.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许可(c级)28.起重机械改造单位许可(a级、b级、c级)29.起重机械修理单位许可(a级、b级、c级)30.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单位许可(a级、b级、c级)31.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许可(a级、b级、c级)32.大型游乐设施修理单位许可(a级、b级、c级)33.客运索道改造单位许可3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单位许可3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单位许可
87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
市质监局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
省质监局
由审批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性服务
77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审查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前审查
89
出具验资报告
市体育局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2.《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
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
79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94
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3.《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2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5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4.《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2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8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96
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97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8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延期
100
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
101
出具专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颁发、延期、重新颁发
102
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
103
出具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5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颁发、变更
104
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6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5
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6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88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8
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改)
3.《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2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09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市安监局
1.《安全生产法》
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4.《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2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说明:1.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将“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服务”和“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的文件、报告、方案等,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情形同时纳入清单管理。2.为便于动态管理,本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序号及中介服务事项序号与《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一致。
胡里山炮台六大主题活动 闽南特色表演“宴客”
“法官巧断家务事”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食堂食材供应项目补充公告
中储粮湖南分公司来我县考察早稻收购工作
沈阳杂技团连续六届榜上有名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阜新市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乌当区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杭州加码控烟令严管“吞云吐雾”
预计11日全市有大雨
上半年火炬区市场主体数量进入全市前三
连盐铁路青连铁路合并为青盐线 最高时速200公里/小时,预计11月份开通
建阳漳墩镇:开展“五毛食品”检查守护学生身心健康
在沪港胞办巡展 分享对改革开放真切感悟
“七彩云南 旅游天堂”2018泛珠区域推介会走进林城贵阳
罗强与成大师生代表观看残疾人艺术团演出
阜阳出台促进花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史上最强力度体彩大乐透“6亿元大派奖”来袭!
滨海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
九龙湖马拉松分享会举行
天歌“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军营送祝福 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