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8〕3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工作水平。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需求为导向、改革为动力的建设思路,加快构建标准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畅通服务渠道,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办理,切实提高基层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标准。积极推行清单梳理、办事服务、信息管理等工作标准化,加大各项标准落实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流程,切实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
坚持服务导向。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和企业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水平,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利用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促进各层级、各部门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开放,实现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为基层减负增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面梳理公开基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理指南,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站点);整合各类网上办事和服务信息,建成一体化基层服务平台,实现基层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初步形成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网上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到2019年底,全面优化整合各类办事系统,实现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制定统一的基层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归集标准,建成基层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平台统一管理、数据统一采集、资源统一整合,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
1.统一梳理服务清单(2018年6月前)。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完成基层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理指南,依法厘清基层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权责边界,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编办、法制办、行政审批局)
2.全面公开办事信息(2018年12月前)。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泰州旗舰店,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统一门户(站点),全面公开基层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等信息,实现实体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网上门户(站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一数一源,线上线下信息一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建立政务服务办事标准化平台
1.建立网上办事服务标准化平台(2018年12月前)。根据“一级开发、多级使用”原则,各市(区)升级改造本级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并向基层延伸,明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得单独建设政务服务管理系统,部门不得新增延伸至基层的业务办理系统。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泰州旗舰店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统一门户(站点),整合汇聚各类基层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家政服务、绿色出行、居家养老、残疾人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宣传教育等服务内容和信息,打造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PC端网站、智能手机、电视等终端设备同步提供服务,发布服务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民政局、行政审批局)
2.推进实体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2019年12月前)。统一规范实体服务大厅名称,乡镇(街道)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中心”。整合现有各类资源,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规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服务大厅建设,将综治、信访、司法、民政、计生、农经、工商、税务、国土、人社等职能纳入集中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全科政务服务模式,指导帮助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机制,在实体服务大厅设置全科窗口,加强全科人员的选拔、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民政局)
3、推动办事服务流程标准化(2018年12月前)。推进不见面办事流程标准化,进一步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提高“不见面”审批办结率,必须到现场办的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的基础上,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动办理的服务模式,推动适宜上网运行的事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三)实现基层信息共享标准化管理
1.梳理信息资源需求(2018年12月前)。梳理、分析需要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助采集,涉及网格管理、社会治理、治安防控、卫生计生、保障救助、财补统计、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信息需求,归并相同数据项,建立覆盖各部门、各条线、各系统业务需求的基层基础信息共享目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建设基层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6月前)。按照国家共享技术标准和江苏省共享技术规范,明确基层信息数据归集标准,加大数据源质量管控,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搭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础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推进数据采集、数据质量、交换接口、安全保密等关键共性指标的标准化管理,明确基层信息数据归集标准,实现全市基层信息集中汇聚、统一采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3.建立共享开放机制(2019年12月前)。建立完善基层信息归集更新和核对机制,准确及时全面归集基层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分批分阶段推进与党建、综治、公安、农业、人社、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确保基层信息资源部门共享共用。推进基层证明材料的精简压缩与共享共用,对能够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基层群众重复提交。(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市政府办、编办、民政局、法制办、行政审批局与各市(区)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坚持各司其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相关牵头部门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排定工作进度,精心组织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共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考评考核,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把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工作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组织不力、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网上事项维护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拓展应用范围。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各市(区)要切实发挥好基层网格队伍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宣传网上办事相关内容,提高用户知晓度和使用率。从便民利企的角度,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动办理的服务模式,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泰政办发〔2018〕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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