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作风建设合力 推进住房保障事业


日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市住房保障局制定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
该局将紧扣中心工作,强化为民服务宗旨,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与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加强正风肃纪的紧迫感、危机感和使命感,促进党员干部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营造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明确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和局属各单位、各党组织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转作风、抓落实,从细微处着眼、从具体事抓起,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活动的全部过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服务能力、工作作风双提升。
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要查找和解决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等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履责变推责、遇事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调研作秀搞形式、走过场;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等问题。
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要查找和解决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和气”、“辣味”不足,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找人代写;领导干部不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标兵示范作用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好,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等问题。
在行政管理方面。要查找和解决事业心责任心上进心不足,庸政怠政、拖沓敷衍、吃拿卡要、滥用权力;责任感不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执行房地产新政策、新要求缩水走样,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高、效能不强;行政审批超时办理、增加要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对小区业主投诉反映问题解决办法不够;服务指导房屋征收工作不经常等问题。
在服务群众方面。要查找和解决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默然;纪律松弛,作风漂浮,“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难办”“推绕拖”等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住房公积金、房产交易、房屋维修资金等办事窗口服务意识差,应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公租房分配把关不严,对群众公租房报修事项维护不及时;供暖质量不高、抢修不及时等问题。
在落实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方面。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查找和解决迟到早退、开会睡觉及工作时间用手机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看电视剧;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好;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关注、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够;文山会海;“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解决落实等问题。
制定活动步骤
市住房保障局“作风建设年”分4个阶段进行。
学习动员阶段(3月25日至4月30)。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落实的重要批示指示,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与实施办法精神,以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将学习教育贯穿活动的各个阶段。将学习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扎实抓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等“关键少数”的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轮训班,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抓好支部学习,坚持读原文原著、组织交流研讨,切实增强每一名党员推进作风建设的行动自觉。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开展专题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做出的批示要求,对照“十种表现”,结合本单位(组织)实际,“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查摆具体问题。局领导班子各成员要加强对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分管单位、部门找问题、查原因,同时虚心听取基层职工群众意见,发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栏目,建立举报电话和受理平台,发放征求意见表,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座谈会,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确保把表现找准、把问题谈透。要扎实开展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方向。
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对梳理查摆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要深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一条、落实一条、销号一条。要把基层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准。针对整改结果,向基层职工和服务对象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听取整改工作意见。凡基层职工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问题,不得进行销号。窗口单位要实行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办事流程、落实办事时限,并向办事群众作出明确承诺,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配套规定与实施办法,加强学习和日常监管,时刻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梳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中推动工作落实、服务基层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更加注重长久执行的机制。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的短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对问题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对过去未制定的或是体系不健全的,抓紧研究制定。同时加强对执行力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习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等行为,使制度落实真正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有力武器。
要注重总结提升。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再查摆、再落实,将专题活动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年底以后,要进一步固化转化活动成果,针对活动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健全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治理。
完善保障措施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承担起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根源不查实不放过,以扎实的行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全局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制度,亲自研究解决专题活动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作用,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作风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围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抓落实、促发展工作,结合各自分管实际,突出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基层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注重培育树立典型。及时培育、宣传、树立一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系统在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负责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标兵,进一步营造加强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注重抓反面典型,对一些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采取专题通报等形式予以曝光,并给予相应处分,确保查处一个、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突出特点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各党总支(支部)要紧紧围绕自身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方案要体现本单位特点,任务目标和方法措施要接地气便于操作,严格杜绝照抄照搬、东拼西凑。把重心放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上来,特别是要围绕重心,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窗口服务等方面找差距、找问题,分析根源、制定措施。
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全局上下要始终坚持围绕全市重点任务、围绕各自中心工作,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全年工作目标结合起来。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不断研究探索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以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管理中的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局机关、窗口单位以及在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零报告”后发现问题的,严肃问责。对在专题活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失职失责问题严格进行追责问责。对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相关工作的,也要严肃问责,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责任。确保把“作风建设年”活动抓出成果、抓出实效、抓出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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