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五个到位”,扎实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进一步抓好平安宗教场所创建领导工作。2014年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成立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全市《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宗教场所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2017年11月,省委政法委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并印发了《广东省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考评办法》。为确保省的要求落地生根,我市于2018年3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易中强同志任组长的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细化了工作职责和考评标准,并提请市委政法委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每年召开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民族宗教局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创建工作。落实部门协作和信息互通制度,建立协作机制,统战、民宗、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工作座谈会,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执法,真正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分析研判机制。2014年制发了《江门市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江门市宗教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坚持每月对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维稳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落实情况汇报制度。市民族宗教局坚持把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纳入每月重点工作,在局长会议(局务会议)上由分管局领导和宗教工作科负责同志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教育培训到位
(一)抓好宣传引导
我市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以开设专栏、宣传标语、宣传栏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宗教知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的“六进”活动。
(二)抓好专题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平安创建意识。2014年11月,在省社会主义学院分两批对来自全市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个宗教团体骨干、宗教教职人员2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强化了爱国爱教和遵纪守法意识。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分别在延安、井冈山、福州(泉州)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骨干参加的爱国爱教培训班。2017年12月,举办了宗教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和反邪教宣讲报告会。2018年5月底,举办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宣讲报告会。
(三)抓好安全教育
平安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针对大型宗教活动人数多、次数频繁且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及时组织由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培训班,解读有关法规制度,提出明确要求。针对上级联合工作组通报的我市个别宗教活动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在新会区玉台寺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现场会,通报情况、找准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力促整改。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消防常识匮乏,消防技能薄弱的实际,协调消防部门深入宗教活动场所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同时结合北京“1118”火灾事故、“217”拉萨大昭寺火灾事故、云南香格里拉大火事件等典型案例,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座谈会,通报事故情况,剖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主体工作到位
(一)明确职责,任务到人
指导各市、区民宗部门组织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履行主体工作职责,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分解工作任务,带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践行创建工作要求,确保了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二)建章立制,加强排查
各宗教活动场所紧贴形势发展,建立完善了人员、组织、财务、会计、安全、消防、档案、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及时将制度上墙,扩大知晓度。坚持重大事故防范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民主评议制度、信教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节假日和敏感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平时坚持不定期经常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隐患。加强对涉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7年,新会玉台禅寺投入700余万元,对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江海区法华庵投入20余万元,对殿堂漏水问题进行整修。
四、检查督促到位
(一)领导重视,靠前指挥
分管市领导对平安创建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对安全工作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易中强同志多次率队深入鹤山大雁山海会寺、天主教江门教区主教府、基督教江门堂、新会区玉台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等形式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把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定期巡查,加强督导
市民族宗教局坚持每月对宗教场所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逢法定节假日、宗教重大节日或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均组织人员前往宗教场所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踩踏等安全措施。针对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游客数量增多、宗教活动次数增多、焚香用火现象增多易引发火灾等事故的特点,由局领导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提问、器材抽查等方式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摸排和检查。
(三)建立台帐,限期整改
市民族宗教局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制定了《江门市民族宗教局安全特别防护期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制度。针对天主教若瑟堂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及时邀请相关组织进行鉴定,定性为危房后,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宗教活动。针对新会区玉台寺消防设施不达标的问题,及时向新会区民族宗教局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整改工作列入年度重大工作清单,督促整改。针对蓬江区济公禅寺、江海区茶庵寺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明确指出,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则停止对外开放,关门整改。
五、奖惩落实到位
(一)落实督查考核
市民族宗教局年初与下辖各市区民族宗教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平时工作中注重在激励警示、奖优惩劣、问责追责上下功夫,较真碰硬,通过双向“倒逼”增加工作动力,全力推进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工作。考核工作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发现真实问题,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一条一条抠,一项一项改,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二)注重典型激励
每年年底,市民族宗教局对各市区的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及时通报情况。对创建活动开展较好的市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而影响创建工作的,通报批评,则限期整。2016年,新会区紫云观被国家宗教局评为和谐寺观教堂,市民族宗教局及时向各市区通报了情况并举行了颁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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