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厉行法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为民便民,实现“不见面审批”更全面。我市先后梳理、公布两批市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涵盖6大类、1224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权力事项。目前,全市在线服务业务10545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业务10497项,覆盖率99.5%,为全省第一。实行“网上办”,推行“网上申报、先审后验;网上申报、快递收送;网上预约、线上缴费”模式,实现“受理、办理、送达、反馈”全流程网上服务。开展“集中批”,将市各部门审批职责集中转移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并以《徐州市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市级部门暂保留后台运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形式确定下来,全面构建“前台审批+后台监管”的审批监管新模式。实施“联合审”,成立了市联合审图(评估)中心,对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审图、评估事项实施“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实现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实行“代办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受理代办中心,全年为135个投资项目提供了代办服务。同时,在全市各级开发区、乡镇(街道)大力推行“全程代办”制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免费“快递送”,年初在全省率先试点政务专递服务,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免费送达企业、群众,市财政给予全面保障,全年发送快递11846项,有效避免企业、群众往返奔波。
二是聚焦“3550”目标,实现“三证照”办理更高效。在省内首家编制出台“三证照”办理审批流程,并在全省推广。通过“串改并、容缺预审、压缩时限”等措施,我市企业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限分别压缩为3个、5个工作日;核准类企业投资、备案类企业投资和房地产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分别压缩为44个、38个、33个工作日,低于省定50个工作日的标准。率先实行不动产权证办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交易、缴税、登记一站式完成;在全省首推不动产“线上登记”,20分钟内即可领证。全面优化企业投资建设审批,铜山区苏科置业公司地块开发项目入选全省施工许可最优案例,睢宁县布劳宁液压项目施工许可18个工作日办结。
三是编制实施4张清单,实现权力边界更清晰。在全省行政权力“三级四同”标准化工作基础上,梳理编制形成《徐州市市设行政权力清单》、《徐州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7版)》、《徐州市县(市)区初审转报事项清单》和《市、县(市)区共有行政权力事项职责边界清单》等4张清单。《徐州市市设行政权力清单》涉及市级21家部门,共梳理编制市级部门市设行政权力事项357项,《徐州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公共教育、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等10大类别,共编制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387项。
四是加速推进“互联网+”建设,事后监管制度体系更完善。我市建设完成了实时视频监察、评估投诉管理、审批时限预警、综合服务查询等为一体的网上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系统,形成“音、视、网”全维度电子监察模式。重点加大对市场准入、投资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质量等方面综合监察力度,确保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电子监察有力有效。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制度建设水平
一是不断规范政府决策。2017年3月1日《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正式施行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该《规定》细化了五大法定程序操作规则,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及终身追究制度。市委也专门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地把我市各种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法制机构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形成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市政府围绕2017年度中心工作,筛选出环境保护督查、计税价格认定等重点领域项目,确定了《徐州市计税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现行政府规章一揽子清理” 等作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将《徐州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修订)、《徐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列为政府规章调研项目。积极探索第三方起草政府规章的新模式,委托江苏师范大学起草了《徐州市旅游条例》,立法工作小组成员除知名法学专家外,还包括历史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资深学者,以更专业的角度对《条例》的起草工作进行全程把关,相关工作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评价。2017年,我市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与“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有机衔接,全年共清理规章69件、市级规范性文件118件、部门和县区规范性文件1200余件。委托徐州和盈法律研究院对实施部门提出拟废止的22件政府规章进行了独立评估,将拟清理意见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并组织召开了由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法官、政府法律顾问、法学教授等专家参加的论证会,最终的清理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市认真执行《徐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在省内首创了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审查、统一审议、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的“五统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近三年来通过市法制办进行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36件,提出审查意见600多条。公开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40余次,召开各种层次的论证会、座谈会20余次,征集各类意见、建议400多条,其中经研究,合理、合法予以采纳的占80%以上。
三、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2017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项制度”的专项检查工作,印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并公布“三项制度”市级示范单位。徐州市商务局因执法规范成绩突出还被国务院办公厅确定为32家全国试点单位之一,承担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全省共三家单位获此殊荣。
二是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我市制定了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计划,明确重点改革任务。选取睢宁进行镇级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该县建制镇推行执法改革项目被评为“2017年度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督促新沂市加快组建县级5-7支综合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巩固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国家级试点改革成果,加强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集中执法职责,完善规范化执法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执法监管、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等一系列协作机制,优化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徐州高新区设立综合执法局,通过有权部门的委托授权,实现了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高效便捷模式,破解了执法无权的难题。
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工作机制。市城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规定实施方案》,推行“城管+公安”执法协作保障新模式,效果明显。部门间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强化,市商务局联合公安、国税、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与周边地市商务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完善,全市122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62人被实行终生禁驾。环境保护、质监、公安、交通、银行、电力、税务、工程建设等领域,分别出台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措施文件13个,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诚实守信意识。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主体473个(不含部省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1.92万名。为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我市围绕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行政执法存在主要问题分析等内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部门共有317名执法人员因考试不及格或缺考而被暂停执法活动、不予注册或发放执法证件。
四、不断强化行政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政风建设不断加强。2017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81件、政协提案531件,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充分吸纳代表委员建议意见,办结率100%,满意率99%。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三清示范区”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管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资本,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政务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组织开展了对39家市直机关“双随机”抽查机制运行情况的督查,指导铜山区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双随机”监管平台。截至目前,39家市直机关均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直机关共组织“双随机”抽查6072批次,涉及企业3971家,涉及个体或个人608个,行使执法事项1108项,公示执法信息2408条,出动26780人次。
三是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坚持每年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通报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分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覆盖全部247家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件报备、预警提示、跟踪监督”。
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万余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195场,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12345’政府服务热线、行风热线”等方式接受群众咨询和意见征求,有效回应热点舆情和社会关切。全市共开通政务微博108个,市级行风热线共播出广播直播节目303期、接听电话2540个,受理微信、微博投诉2000余件,帮助群众落实处理各类问题4127件,办结率99%。“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全年累计接处群众各类诉求40余万件,办结率为97.6%,群众对接处事项满意度99%,平均办结时间为2.17天。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6.85%。审结194件,其中驳回56件,维持60件,终止47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14件,确认违法5件。市法制办主动将行政调解引入复议工作,使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14%,实现案结事了。坚持不懈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坚持 “重大案件必报告,特定案件必到现场,复杂案件必开听证会,疑难案件必讨论,符合条件的复议案件审前必调解,错案必纠正”等“六个必做”制度,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纠错率一直在10%以上。按季度形成《市政府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2017年10月,周铁根市长在当季的报告上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在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不断巩固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徐州仲裁委员会被国务院法制办确立为“两化”(仲裁受理案件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单位。2017年,徐州仲裁委秘书处规范仲裁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共受理各类案件370件,较2016年增长10%,案件争议标的额2.2亿元,审结案件190件,案件和解、调解率高达57.1%,且无一例因不满、不服引发信访。
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我市建立了“统一领导、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领域、全覆盖。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全年共受理行政调解18385件,达成调解协议17001件。全市共建成“公调对接”工作室210个、“交调对接”工作室11个、“访调对接”工作室64个、“医调对接”调处中心11个,151个镇(街)调处中心具备一般性医患纠纷调处能力,索赔额2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全部纳入“医调对接”范围。全市幸福家园参创小区“物调对接”工作室建成率达50%以上,全省首家家庭矛盾调解中心在徐成立。
六、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2017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指导、推进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徐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7-2020年)》,将2017-2019年需要完成的目标任务细化成122项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明确标准要求和成果形式,使法治政府建设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市委、市政府定期对承担法治建设任务的32家市直部门进行督查督导,重点督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情况,每两年对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一次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推动运用。
二是狠抓教育培训,提升法治能力。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集体学法、法治能力培训、日常学法、考核评估、公职律师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坚持每年举办两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迄今已举办17期,参与的各级领导等干部近4000人次。2017年5月份邀请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王丹副教授,以“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题授课,12月份邀请厦门大学张榕教授来徐讲授“中国社会转型治理之法治应对”。7月份,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部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50余人,在厦门大学进行为期一周法治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会矛盾与冲突化解、PPP模式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新行政诉讼法下行政行为的合法标准与违法形态等,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加强队伍建设。我市连续八年开展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考核评价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其中市直机关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2017年,我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将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引入更多专项评价项目,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两法衔接、落实司法判决、加强审计监督等,邀请市纪委、法检两院等多家部门参与考核评价,增加了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客观性和科学性。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日益临近,加强法制机构能力建设显得越来越迫切,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制机构建设,《徐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7-2020年)》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的要求,并将其纳入我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
四是深化普法宣传,加强法律服务。市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实施办法》和《法治宣传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压实部门普法责任。精心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防范非法集资、农民工学法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4.15国家安全日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市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1230余次,举办法制培训1285场次,组织“法律十进”近3000次,开展送法进村居1200余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330余场次,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12 场,放映法治电影(微电影)80场,发放各类法律知识读本54万册,还建成了法治公园(广场)16个,镇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154个,村(居)法治宣传栏2871个,法治讲堂2639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7个,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为打造“强富美高”新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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