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亚平
近日,网民“秋叶”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上发帖称,城区金桂雅苑小区物业费多次无故上涨,希望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该网民表示,小区物业未公示物业费上涨理由,而且业主也并未感觉到物业服务质量有提升,请问物业管理费上涨有政府部门监管吗?
随后,记者就此事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小区居民举报的物业费从前期0.6元/平方/月增加至0.7元/平方/月情况属实。
金桂雅苑楼盘系湖北昊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现由湖北信安物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2018年3月份开始,开发商将该小区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式交付给湖北信安物业公司全权管理经营,涨价的原因是由于前期小区的二次供水费用,公共照明绿化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支出由开发商支付,现交给物业公司支付,所以物业费涨了。?
今年5月,市物价局已与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出台《咸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当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其物业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目前,金桂雅苑小区已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该局已建议该物业公司与所属社区协商,尽快成立业委会确定服务收费标准。同时,责令湖北信安物业有限公司做好物业费明码标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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