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十一”出游温馨提示


2018年的“中秋”“十一”双节小长假在即,为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使游客安心、放心、舒心消费,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从六方面提醒广大市民游客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注相关预警信息。出游前,请关注外交、卫生、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收集旅游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
二、选择有资质正规旅行社,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应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路线和活动项目。在旅途过程中,应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醒,勿携带违禁物品上车,以免发生意外。此外,游客明知是“不合理低价游”与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权益受到损害将很难获得赔偿。
三、购买旅游意外险。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自行购买或由旅行社代买旅游意外险,在旅游行程中发生意外后可以及时得到赔付。
四、文明出行、理性消费。游客在出游前应查询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带好合适的衣物和防护物品;在旅游地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展现良好的素养和形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杜绝不文明行为,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谨慎,不建议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购买贵重物品时,建议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保留好购物发票或收据。
五、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游客应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进行消费结算,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携带的贵重物品应随身保管或存放在房间、酒店前台的保险柜内。
六、理性处理涉旅纠纷,不宜采取过激手段维权。在旅途中遭遇涉旅纠纷,要理性处理,保持冷静,不宜采取过激手段维权;可以保留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向旅游质监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请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若遇见黑恶势力,保留证据,及时向当地扫黑办或者旅游部门举报,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国家旅游局旅游投诉热线: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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