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8月1日起商品房须申报价格并经审批方可销售
7月30日,从市房地局了解到,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1日起,我市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含现房)须向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后方可销售,否则不予网签。未申报过销售价格的项目,须补充申报价格。
此外,市房地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申报价格规范销售。高于申报价格的房屋不予网签。
市房地局将对全市在售项目持续跟踪,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大购房者如有监督、投诉相关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投诉电话:0431-81810711。
诏安工业园区:延伸招工平台 助企招聘人才
张湾区积极开展基层产业人才培训
熊卫国到回龙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趣味运动会
铜都小学首次实行新生“阳光分班”
8月1日起商品房须申报价格并经审批方可销售
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女子与丈夫发生口角欲跳楼
兴平市建立“三项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突破40亿!洪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领证推出短信通知服务
首套利率上浮20%少数银行暂停接单 房贷收紧为哪般
《魅力中国城》“盛世中国·文旅大典”落下帷幕 我市荣获“魅力城市”称号
山东莱芜人才新政:给钱给房给编制
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直面问题 查漏补缺 坚决整改 不留盲点
市国土资源局获全市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上海城市剧院启动首轮修缮 闵行将新增一批文化地标
神秘男子深夜戴帽子和口罩只因民警多看了他一眼
磁县荣获2017年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