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7日至9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政治自觉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增强政治自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整改措施,研究整改方案。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是明确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市院党组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11类40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及配合部门、整改时限要求,形成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
三是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两级院党组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要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集中整改期间,共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17项。
二、突出重点,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确保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市院党组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理念,并对抓好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进行了部署安排。同时要求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和全市大局中去思考、定位。
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和深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员”意识。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支部等相关学习制度,规范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学习笔记以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保存。
三是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认真学习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好涉检舆情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跟踪工作,提高舆情处置应对能力。
2、关于讲政治要求有待于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狠抓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与科学谋划徐州检察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徐州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对标找差”,并进行整改。
二是强化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深刻领会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克服求稳怕乱思想,班子成员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在分管范围内,大胆负责、主动担当,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对全局性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以集体的智慧推动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市院党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组成员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委十项规定,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坚决纠正和克服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错误思想。
四是促进管理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同时加大对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宣传力度,部分填报不规范的同志已按要求进行了重新填报。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党组抓党建工作力度,不断改进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党组专题研究修订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7月和10月,专门召开了市院机关党建工作会议。
二是建章立制,有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深入开展“打造‘四强’支部担当机关先锋”专项行动,制订实施市院党组织党日活动实施方案,推进党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制订实施“星级党支部”考核评定办法,营造党建工作争先创优的氛围,促进全院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加大对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力度,在加强考核监督方面,从思想上抓认识,组织上抓落实、措施上抓重点,制度上抓结合。结合星级支部管理,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有效落实。
2、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第一位来抓。建立市院领导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理论基层院联系点制度,研究提出党组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课题要求。通过谈心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确保检察队伍思想道德纯洁。
二是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建立和完善“大政工”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将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制作成宣传片,在全市检察机关播放;开展系列检察文化活动,营造检察文化氛围。各支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分别开展了红色经典诵读等活动,切实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力。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制度化执行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高质量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两学一做”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红脸出汗洗澡治病。
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开通党建工作网,建设“党员活动室”。党组成员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和分管处室之间、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之间开展真诚谈心活动。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始终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配齐配强各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突出抓好支部书记的素能培训,安排支部书记进行述职,着力提升党务干部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二是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市院机关干部大讲堂”活动,目前已组织7期大讲堂。加强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激发干警工作热情。运用查处的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教育党员增强党性意识,自觉缴纳党费,规范党费的缴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增强思想自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布局,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以主体责任的有力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根据市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晰党组主体责任内容,细化责任界限,明确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
三是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各种途径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情况,发现问题苗头,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进行提醒谈话10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1人。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2、关于纪检监察监督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通过组织学习党纪条规、案例通报、积极提出建议等方式加强对同级党组的监督,提高党组成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及时查处违纪行为。去年,市院纪检组、监察处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人,对一名中层干部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余2人正在办理中。市院分管领导还运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全院干警上了警示教育课,引起强烈的反响。
二是对重点部门和岗位进行有效监管。结合案件评查和检务督察,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去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纠正。组织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发放到全市检察干警,并要求严格落实。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开展专项督察。重新修订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发票管理、会审会签等制度,继续加强现金管理。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三公”经费等重点经费的管理使用暨“小金库”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同时,落实举报制度,接受干警的监督。组织人员认真核查差旅费报销情况,目前,除调离、借用的同志超标准报销费用正在继续追缴外,其余均已追缴到位。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审批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利用移动办公系统,切实执行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进一步加强发票和支出管理。加大清风苑财务管理力度,杜绝公款请客送礼的现象。
2、关于司法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司法规范化的相关文件规定。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切实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司法改革及司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完善不规范司法行为通报制度,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统一。
二是大力推进阳光信访和检务公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受理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大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力度,严把案件受理关。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重大活动10余次,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参加市院组织的各种活动115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出台了市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用阳光检察彰显公信。
三是深化规范司法专项治理工作。对市院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涉案扣押的款物均已按规定进行移交或上交财政。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内部监督作用,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通知整改。牵头召开了全市“两法衔接”推进会,推动建立覆盖行政司法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不断加大纠正违法工作力度,侦查监督条线纠正违法数量连续两年保持全省第一,监督立案位居全省前列。抗诉案件已改判10件,确保了审判监督责任的落实。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在羁押场所出现的违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管理。市院机关运用手机软件对干警进行考勤,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查干警出勤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要求整改。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纪律作风各项管理规定,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查找问题,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三、立足长效,巩固成果,驰而不息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下一步,市院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强化规矩意识,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二是强化长效整改,推进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与制度管理相结合,坚持迅速整改与长效规范相结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助推发展大局。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注重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助力改革发展的大局,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上见成效,推进党的建设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6-85693023;邮政信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902室,邮编:221006);电子邮箱:xzsrmjcyjc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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