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记者:
大家好!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市委《关于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力举措,是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幸福美丽内江建设的重要载体。2017年4月1日,经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市法院获准增挂“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三块牌子。同年5月25日,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并向各涉环保职能部门、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记者通报了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庭职能职责、案审情况、工作措施,进一步坚定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信心决心。我邀请到了市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周利芬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她将回答各位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下面,我想从以下五个方面向各位媒体记者通报全市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
第一, 面对改革试点任务,我们怎么做?
去年5月以来,我院按照“内强机构配置,外强多元共治”的思路,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打造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机构。市法院民三庭增挂“环境资源审判庭”标牌后,作为试点法院的威远法院在民事审判第二庭增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资中法院在行政庭增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打造集中管辖和归口审理办案模式。明确环资庭的受案范围,打造以民三庭为基本构架,由刑庭、行政庭分别指定1至2名业务能力较强的员额法官,与民三庭承办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应领域案件的审判模式,保障了“三合一”审判模式的专业性和集中性。三是打造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化共治机制。加强与环境资源保护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以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强化与市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协调联动,联合出台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和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的专项活动方案。四是打造环境资源保护公益性诉讼机制。今年3月2日“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以后,市法院与市检察院庚即与市检察机关会商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实务,指导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4月17日,隆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我省首例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件,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检两院干警、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共160余名人员参与旁听。
第二,试点“三合一”,我们审理了哪些案件?
一是依法严惩危害环境资源犯罪。2017年,全市法院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的理念,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件,对25人依法判处刑罚。2018年1月至5月22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件,结案1件。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依法惩治与修复环境相结合,对被告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作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量刑考虑因素。二是妥善处理环境资源民事纠纷。2017年,全市法院审结涉及环境资源权益民事案件216件,2018年1月至5月22日共审结95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市法院一篇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矿业权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一篇民事裁判文书在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奖。三是依法监督支持环资行政执法。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纠纷案件49件,2018年1月至5月22日受理35件,审结32件,有力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
第三,环资审判专业化,怎样服务大局?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环保督察期间,市法院指派1名专业知识过硬的干警到案件督察组集中处理信访案件,同时指定1名分管副院长作为信访案件督办责任人对环保问题进行督察,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为顺利通过环保督察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派出专业法官参与起草、修改《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今年4月,我院制发《关于为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围绕涉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民商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等方面,明确了13项具体工作举措。4月9日,经市委书记马波同志批示,由市委办将该《意见》发送各县(市、区)党委、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党工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第四,如何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我们注重四个“突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一是突出氛围营造。4月17日,我省首例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中,除邀请人员参与旁听外,我们还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庭审情况进行现场图文直播。各大媒体高度关注,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华西都市报、内江电视台、内江日报等14家媒体分别派记者到场采访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各主流媒体共发布报道40余条,自然资源部、四川省政府官网、新浪网、人民网、澎湃新闻、今日头条等多家网站、手机app相继转发。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内江日报、内江电视台等主流宣传媒体,均以相关栏目或近整版的篇幅进行深度报道,形成了强大的法治宣传声势。二是突出以案说法。充分运用以案说法宣传阵地,在《开庭说法》栏目播出涉环境资源审判案例3期,《每周说法》栏目刊发环境资源案例4期,在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环境资源保护案例13期,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提升市民环保意识。三是突出关键节点。紧抓植树节、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大节点,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新闻通气会,发布典型案例,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资料,进一步强化全社会保护环境资源的共识。四是突出重点领域。针对重点企业、农村地区环保问题突出的特点,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院领导、环境资源业务庭负责同志深入企业、乡村广泛开展送法服务。
第五,下一步我们有何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更加主动积极地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的绿色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碧水蓝天的生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机制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和协同开展,推动完善相关专业技术鉴定机制,进一步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适时发布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白皮书,分析环境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推进内江绿色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主动对接市委部署,认真落实《关于为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督促试点法院完善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并推动其他三个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不断总结符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特点的“三合一”审判工作经验,确保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统一协调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官的针对性培训工作,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法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服务绿色发展的司法能力,适应推进环资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四是进一步加强以案说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重大时间节点和市域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设施,《开庭说法》《每周说法》等栏目,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以案说法加强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直播,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上网公开裁判文书,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市委决定及甜城湖保护条例的力度,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今天我要通报的就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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