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区国税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线访谈


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网友、纳税人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东营市市区国税局举办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次访谈的主题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东营市市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军及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作客本期访谈,他们将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与大家在线交流,解答大家的问题。如果您有涉税疑问,现在就可以提问了,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做出解答,真心期待您的参与! [04-26 11:00]
李学军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东营市市区国税局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国税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访谈有我们纳税服务、政策法规、税政、征收管理、稽查、税源管理等科室的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活动,欢迎网友朋友们踊跃向我们提出问题,积极献言献策。 [04-27 09:17]
主持人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线访谈正式开始,李局长,您好,欢迎来到访谈室。 [04-26 11:01]
主持人 首先,请您向各位网友介绍一下东营市市区国税局的情况。 [04-27 09:21]
李学军 好的。东营市市区国税局组建于1997年4月,下设11个行政科室,1个事业单位,4个税务分局和1个稽查局,在职干部职工152人,主要负责东营市区范围内除油田主体产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所有中央、省、市、区属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的税收征管工作,现辖纳税人36870户,占全市总户数的41.16%。 [04-27 09:22]
主持人 好的,李局长。我们看到已经有网友提问了,让我们先回答纳税人的问题吧。 [04-27 09:22]
网友 伟才 你好,我登录网上办税平台申报时没有显示财务报表? [04-26 20:31]
李学军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的通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2018年第1号)规定:一、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自2018年2月1日申报期起,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编报改为按季编报。 [04-27 09:25]
网友 小开 实名制后,是不是每次去办税都要带身份证 [04-26 20:32]
李学军 “实名制办税”是指国税机关利用现代身份识别技术,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和验证,验证通过后,纳税人只要刷一下身份证即可享受零障碍服务;之后再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无需再提供身份相关的证明材料,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即可。 [04-27 09:26]
网友 吹风的人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后,还会在营业执照上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04-26 20:33]
李学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 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04-27 09:28]
网友 小小 电子签章注册怎么办理 [04-26 20:34]
李学军 首先登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按照《网上办税平台使用电子签章流程指引》(此指引可在网上办税平台“证书登录”界面最下方在线查看),进行电子签章注册。之后下载打印填写《电子签章使用协议》,要求一式三份,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加盖纳税人公章,持3份《电子签章使用协议》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理电子签章审核。技术支持电话:电子签章系统支持:(网上办税平台)96005656 税控设备支持:(航天信息)95113(百望九赋)4001118006 如果您因任何原因无法自行完成电子签章注册,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单位公章、金税盘(税控盘)到主管国税分局,由税务人员协助您完成电子签章注册审核。 [04-27 09:29]
主持人 李局长,本次访谈的主题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请您介绍一下咱们市区国税局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04-27 09:30]
李学军 今年以来,东营市市区国税局在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出发,精准高效“放”出市场活力、健全制度“管”出专业规范和完善体系“服”出良好环境,不断实现办税业务“最多跑一次”,不断畅通征纳之间“最后一公里”。统筹整合资源,全面升级硬件设施,联合地税部门共建了东营首家国地税业务深度融合、“一窗通办”办税服务厅;积极开展东营“e+办税”创建,率先搭建资源整合、数据集中、运维快捷、实用安全的“桌面云”办税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平台,实现“业务流转无纸化”;规范行政审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梳理岗位权责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职权”,合理整合窗口职能,申请业务前移办税服务厅。 [04-27 09:30]
主持人 感谢李局长的介绍。已经有许多网友就关注问题提出了疑问。下面我们来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04-27 09:31]
网友 奇奇 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信息是否必须填写? [04-26 20:35]
李学军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除销售方信息外,如果是购买方已提供的信息,均需据实填写完整。 [04-27 09:32]
网友 游客 你好,请问哪些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申请专用发票? [04-27 09:15]
李学军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文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规定,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04-27 09:34]
网友 游客 手里有税率是17%的进项发票没有认证,5.1以后有影响吗? [04-27 09:16]
李学军 没有影响 [04-27 09:35]
网友 一凡 请问现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04-27 09:17]
李学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04-27 09:36]
网友 555 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能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04-27 09:17]
李学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04-27 09:38]
网友 海伦 我们公司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怎么确定? [04-27 09:17]
李学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04-27 09:39]
网友 嘿嘿 5月1日后销售货物适用税率是多少?17%还是16%? [04-27 09:33]
李学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04-27 09:41]
网友 游客 李局长你好!我现在发票限额是十万元的,近期我们公司有笔较大业务,想申请百万的,这得需要多久才能批下来?需要啥材料? [04-27 09:38]
李学军 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所需资料: ①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②已认证进项发票原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原件 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⑥情况说明 ⑦前台领表(最高开票限额表1份、税务行政许可表2份、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1份) ⑧公章、金税盘本事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04-27 09:45]
网友 大哥 5月1日后出口货物时出口退税率是怎样调整的? [04-27 09:33]
李学军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04-27 09:47]
网友 泡泡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有什么新的优惠政策吗? [04-27 09:36]
政策法规科 根据财税〔2017〕34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04-27 09:58]
网友 小枕头 新成立的小型企业能享受小微优惠呢? [04-27 09:36]
胜利分局 可以 [04-27 09:58]
网友 超人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时需要备案吗? [04-27 09:35]
胜利分局 不需要 [04-27 09:58]
网友 笔记本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04-27 09:37]
征收管理科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在办理完手续后即可在申报所得税时享受优惠税率。 [04-27 09:58]
网友 游客拉拉 企业在高新技术资格复审期间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04-27 09:37]
税政科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04-27 09:57]
网友 c先生 1号公告实施后,哪些凭证可用来抵扣消费税? [04-27 09:40]
税政科 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04-27 09:57]
网友 黑板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当月能作废吗? [04-27 09:39]
税政科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04-27 09:57]
网友 哼哼 请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04-27 09:34]
税政科 一是人员人工费用;二是直接投入费用;三是折旧费用;四是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五是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六是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04-27 09:59]
网友 科科 成品油经销企业如何开具成品油发票? [04-27 09:39]
税政科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04-27 09:56]
网友 神回复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04-27 09:18]
税政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04-27 10:01]
网友 小于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怎么缴纳增值税? [04-27 09:18]
纳税服务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04-27 10:01]
网友 大海 我们公司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怎么确定? [04-27 09:30]
征收管理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04-27 10:03]
网友 89980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04-27 09:30]
纳税服务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04-27 10:03]
网友 游客 李局长你好。听说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了,这个都能转还是有特定要求? [04-27 09:45]
李学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04-27 10:04]
网友 花花 转登记纳税人现有税控设备怎么处理?需要重新办理吗? [04-27 09:31]
纳税服务科 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04-27 10:09]
网友 游客1 转登记纳税人应该怎样开具和使用发票? [04-27 09:32]
纳税服务科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04-27 10:09]
网友 大大唐 转登记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超过登记标准应该怎么处理? [04-27 09:32]
税政科 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04-27 10:11]
网友 我爱北京天安门 现行政策下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如何列支? [04-27 09:38]
税政科 一般企业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是不超过销售费用的15%,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4-27 10:12]
网友 游客 4月份小规模销售收入达到280万后转成一般纳税人,5月份可以再转回小规模吗?谢谢 [04-27 09:57]
税政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04-27 10:05]
网友 办税小能手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需要报送的资料? [04-27 09:37]
税政科 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③知识产权相关材料;④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⑤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⑥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04-27 11:16]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问题比较集中,市区国税局的领导正在为大家一一解答,请耐心等待! [04-27 10:23]
网友 游客 实名认证 法人和经办人 2人去可以吗 [04-27 10:31]
纳税服务科 实名认证是国税机关利用现代身份识别技术,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和验证,均需到场办理。 [04-27 10:36]
网友 拉拉熊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怎么缴纳增值税? [04-27 09:31]
税政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04-27 10:48]
网友 清澈水 我是一个棉花加工企业,5月1日后使用多少的扣除率? [04-27 09:33]
税政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是如果你们公司为农产品核定扣除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仍然按照核定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以销定进,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04-27 10:52]
网友 孙悟空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有效期从什么时间开始? [04-27 09:34]
税政科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04-27 10:54]
网友 女神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当年超出部门能结转吗? [04-27 09:34]
税政科 根据财税〔2018〕15号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通知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04-27 11:01]
网友 游客 5.1后,5.1号前签订的老合同是否还可以开具17%的发票呢? [04-27 10:13]
税政科 以纳税义务实际发生时间为准,若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仍可开具17%是的发票。 [04-27 11:00]
网友 糖果 企业申报时如何享受小微优惠政策呢? [04-27 09:36]
税政科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04-27 11:08]
网友 沙发 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能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04-27 09:30]
税政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04-27 11:20]
网友 游客 请问我这个月开的17%的发票,如有错误下个月可以作废吗?作废了怎么开? [04-27 11:12]
税政科 开具当月可以作废,次月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04-27 11:31]
网友 游客 我这个月开的17%的发票如果错了下个月可以学费吗,作废了怎么开 [04-27 11:13]
税政科 开具当月可以作废,次月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04-27 11:24]
网友 游客 鸡蛋等免流转税的商品需要备案吗? [04-27 10:22]
纳税服务科 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备案 [04-27 11:29]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今天大家参与的热情很高,提出了许多问题,我们一一进行了解答,让我们再次感谢李局长及各位科室负责人耐心细致的解答! [04-27 11:34]
李学军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十分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谢谢各位,再见! [04-27 11:35]
主持人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的活动到此结束,再见! [04-2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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