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 泸州日报记者 牟科 摄
10月23日,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打包推出《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泸州市干部正向激励三十条》《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100条》《泸州市激励工业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六条措施》《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十条措施》等政策,推动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鼓励干部积极开拓进取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从“加强教育引导,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行动自觉”“坚持有为有位,鲜明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科学考核评价,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加强培训培养,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本领能力”“注重容错纠错,解除敢于担当干部的后顾之忧”“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安心安身安业的干事环境”“切实齐抓共管,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七个方面明确了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18条措施。
例如,在鲜明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上,泸州市将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同时建立适应“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目标定位的干部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推动优秀干部资源向“三大攻坚战”、自贸试验区建设、园区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聚集,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再如,在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上,泸州市将坚持正向激励与问责追究并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的重要参考。
又如,在解除敢于担当干部的后顾之忧上,泸州市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鼓励干部放下包袱、积极开拓进取。
《泸州市干部正向激励三十条》
这几类干部将优先提拔重用
《泸州市干部正向激励三十条》指出,泸州干部正向激励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严管厚爱、奖惩分明,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正向激励的方式,主要是在政治上激励、培养上重视、经济上奖励、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
其中,政治激励上,泸州市将优先提拔重用在党的建设和工业经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在援藏援彝、驻村帮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干部。培养重视上,泸州市将加大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力度,大力推进“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深化“一把手”提能、专业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三大工程”,着眼今后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区(县)联动每年培养330名各级各类递进培养干部人才。
经济奖励上,落实各类补贴补助。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统筹规范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差旅加班值班补助和援藏援彝干部人才、驻村工作队队员等相关经济待遇。对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10年、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累计有3次、5次并仍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将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到每月500元、600元。
生活关心上,落实干部体检制度,探索建立单位干部健康管理签约医生和健康管理员制度。建立公务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等。
《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100条》
“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当不得
印发《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100条》,旨在紧盯不担当不作为的各种老问题和新表现,为泸州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锻造过硬干部队伍。该文件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工作态度、作风”“攻坚克难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管党治党”六个方面梳理出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100条负面清单。
泸州市要求,干部个人要对照清单主动自查,自觉整改,面对困难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不当“老好人”。领导干部既要带头自查自改,又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分管单位(领域)问题整治,不当“圆滑官”“太平官”。各级党组织对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帮助教育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营造积极的干事创业氛围;对发现有不担当不作为的,要及时提醒、责令检查或诫勉;问题突出的,要严肃组织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泸州市激励工业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六条措施》
人员编制向工业部门倾斜
《泸州市激励工业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六条措施》的核心内容包括充实工业系统干部、人员编制向工业部门倾斜、加大选拔任用力度、强化干部培训培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加大关心关爱力度。
在充实工业系统干部方面,着力引进具有工业专业背景的选调生充实到工业系统;每年考录一批具有工业专业背景的高学历人才、选调一批具有工业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进入工业系统,逐步优化工业干部队伍结构。力争到2020年招录具有工业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业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和选调生100名。实施“工业骨干人才专项引进计划”,面向国家和省级机关、央属和省属企业、经济发达地区、高等院校等引进一批熟悉工业的干部人才到泸挂职。同时,人员编制向工业部门倾斜,适当增加全市工业部门人员,特别是对于工业园区建设急需的白酒、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现代医药、航空航天及新兴产业等紧缺型专业干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增强工业部门工作力量。
例如,在加大选拔任用力度上,泸州市对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面前站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工业干部,对长期在基层工作尤其是急难险重任务中取得突出成绩、特别优秀的工业干部,将及时提任到重要岗位。同时注重选拔任用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默默奉献、不计得失、埋头苦干的工业干部,注重选配精通工业的干部充实到县区党政班子中。还将建立逐级遴选机制,镇(街)优秀工业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调县(区)工业部门;县(区)部门或园区优秀工业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调(任)市级工业部门。
《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十条措施》
落实在任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十条措施》重点从“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经济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培训培养,提升能力素质”“打破体制障碍,拓展成长空间”“重视表扬激励,强化正面引导”“建立荣誉制度,营造良好氛围”“经常关心爱护,关注身心健康”“落实基本保险,解决后顾之忧”“健全容错机制,敢于撑腰鼓劲”“改进考核方式,调动参与活力”十个方面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比如,在提高经济待遇上,严格按省、市政策规定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实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制度,2018年村干部绩效考核按每人每月500元、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执行;2019年、2020年村干部绩效考核按每人每月1000元、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400元标准执行。在落实基本保险上,严格执行《泸州市在任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在任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每年为在任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在任村(社区)干部以村(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按最高档次给予全额补助等。
泸州日报记者 朱虹 罗森波
附1>>《泸州市干部正向激励三十条》(节选)
在政治上激励:优先提拔实绩突出的干部
●优化领导职数和编制管理。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统筹用好用活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职数、编制和干部配备向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成效突出或承担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单位和部门倾斜。
●优先提拔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党的建设和工业经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在援藏援彝、驻村帮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优先提拔考核优秀的班子成员和干部。对连续三年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三的县(区)、排名第一的园区、排名前五的市级部门,在班子成员和所在单位后备干部的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受到省、市委表彰表扬的优秀乡镇(街)党(工)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
●切实解决机关干部职级待遇问题。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切实解决好机关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
在培养上重视:加大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力度
●加大专题培训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每年分层分类举办专题培训班,切实加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干部的培训,优先安排基层干部、年轻干部、援藏援彝干部参加培训。县级领导干部、其他干部平均每年培训学时应分别达110学时、90学时以上。
●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落实好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干部学历提升工程” 服务泸州建成区域中心城市的意见》,鼓励广大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获得学历或学位后,单位及时按规定为其报销不低于70%的学费和部分差旅费用。
●加大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力度。大力推进“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深化“一把手”提能、专业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三大工程”,着眼今后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县联动每年培养330名各级各类递进培养干部人才。
●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年轻的科级干部到市级机关或县(区)、乡镇、园区参加“双向培训”挂职锻炼;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干部到中央和省级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落实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定期组织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跨系统轮岗交流任职。各县(区)要定期组织县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跨系统轮岗交流锻炼,促进成长成才。
在经济上奖励:落实各类补贴补助
●落实考核奖励措施。区分不同地域客观条件、不同单位工作职能等因素,增强考核的差异化和精准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和年度考核结果,落实考核奖励措施,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
●落实各类补贴补助。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统筹规范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差旅加班值班补助和援藏援彝干部人才、驻村工作队队员等相关经济待遇。对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10年、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累计有3次、5次并仍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将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到每月500元、600元。
●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对在泸州挂职的高层次干部人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按“酒城人才新政”有关规定落实津补贴、住房等各项待遇。
在生活上关心:建立公务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公务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国家公务员医疗互助管理办法,上调公务员医疗互助标准用于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公务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由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再次予以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金额封顶为40万元。
●落实年休假和补休、疗养制度。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每年8月上中旬集中安排休假,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对确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按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落实干部周末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值班调休补休制度。对符合休假疗养条件的干部,应及时安排休假疗养。
●落实干部慰问帮扶制度。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干部,按照《泸州市困难党员干部帮扶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放0.5万元—2万元的帮扶救助费,所在单位要组织看望慰问。
在精神上鼓励:统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统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在当年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两名的县(区)、排名第一的园区、排名前五名的市级部门,其所在班子的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对当年排名后五名的市级部门(单位)、排名最后一位的县(区),所在单位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降低至15%。
●进行嘉奖和记功。对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关键时刻、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记三等功或记二等功。单位和个人获得省级部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分别给予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
附2>>《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100条》具体如下:
一、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精神方面
1.不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敷衍塞责、浅尝辄止,不能正确理解其内涵和精神实质。
2.党员干部不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社会制度、意识形态。
3.不能旗帜鲜明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不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能做到“四个自信”和“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不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
6.研究思考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思想懒惰,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成效不显。
7.执行重大问题、突发性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不及时、报告内容不准确、不真实。
8.对丑化歪曲党史、国史、军史的官行,对污损党的领导、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不能坚决抵制。
9.不能坚决反对和制止党员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势力。
10.不坚决反对和抵制身边的党员干部搞小山头、小圈子,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小团伙。
二、工作态度、作风方面
11.不注重抓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不能做到全程指导、跟踪问效,只重视做好上篇文章,不注重做好下篇文章。
12.“新官不理旧账”,在落实地方或单位长远发展规划方面,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不能一张蓝图绘到底。
13.创先争优意识薄弱,不主动对标对表先进,看不到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差距,看不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我感觉良好,裹足不前。
14.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对易出政绩的工程项目研究多、投入大;对见效慢、打基础、矛盾多、难化解的工作研究少、投入少。
15.对干事创业的干部不重视不支持,致使干部积极性消退。
16.不以事择人,以自己的喜好选人,不能做到人岗相适,导致工作推不动,人心涣散。
17.对干部不能客观公正地进行鼓励和评价,而是以是否听自己的话或个人的喜好对干部进行奖励,导致人心不服。
18.心思不在工作上,出工不出力,人在心不在,追求安逸舒适,做事打不起精气神,进取精神消退。
19.落实工作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
20.不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习惯将上级要求照抄照转,不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上下一般粗。
三、攻坚克难深化改革方面
21.不能充分发扬“无中生有、无私无畏、无所不成”的“三无”精神,拿不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气魄,工作畏首畏尾。
22.不敢大胆改革创新,不能利用自贸区、各类改革实验区、乡村振兴等平台和机遇,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不能发挥平台应有的作用和效益。
23.在面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难题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过度谨慎,工作效率低。
24.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方面,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
25.面对改革发展任务,没有先例的事不敢干,缺少大刀阔斧、奋力开拓的精神。
26.不敢主动干事,怕干得多出错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
27.不敢坚持原则,担心动了别人的“奶酪”,损害个别人的利益,将来会丢选票。
28.不愿担责任,办理项目审批时,害怕承担第一个盖章的责任,凡事都要领导出面协调。
29.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改革风险,没有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把自已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把风险的责任都推给上面,留给后面。
30.不敢“抛头露面”,担心炒作曝光,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单位工作受到媒体聚焦、輿论监督时,不能积极应对。
四、推动发展改善民生方面
31.不注重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唯gdp”,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建设,缺乏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发展的自觉性。
32.不坚持人民立场,把个人利益摆在党和人民事业之上,漠视群众、漠视民生,只想当官不想干事。
33.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困难艰苦地区调研,对群众的所思所想、困难问题了解得不多、不透、不深、不广,对群众的疾苦、心声反应迟缓。
34.不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在服务管理方面,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
35.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抓得不紧、监管不严,工作推进缓慢或者问题频发。
36.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カ,导致资金流失或侵吞、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
37.不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统一起来,重视对上负责,轻视或忽略对下负责,对领导安排的有关工作认认真真的完成,对群众的合理呼声不认真研究。
38.不重视培育发展的内生动カ,只注重争取上级支持和借助外部力量。
39.不认真执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遇事相互“踢皮球”,让办事群众来回跑、转圈圈。
40.不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推诿扯皮、數衍塞责。
41.不按规定开展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对都扶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对工作队反映的合理问题和建议研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
42.不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反映、投诉和举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43.不严格审批把关扶贫资金申报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按付资金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完善。
44.不严格执行贫困户退出标准,或者退出程序不规范,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45.不严格按要求帮助指导联系的贫困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46.不积极加强社会治理,村规民约针对性不强,对大操大办、好逸恶劳等不良风气的治理力度不够。
47.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环境污染、农产品产地、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和资源间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
48.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
49.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50.盲目决策,导致环境容量、能源消耗总量、水资源消耗总量、土地开发强度、林业资源消耗量等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严重后果。
51.不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或者开发建设规划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
52.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等方面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
53.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
54.对公益诉讼裁决和资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
55.对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
56.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査,不按规定查处或者査处不力。
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
57.无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能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而是被动应付,哪里漏堵哪里。
58.不能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认真履行信访维稳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机构,统筹抓好辖区维护稳定工作。
59.做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决策前,不开展或不按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0.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暂停公布和实施。
61.不能加强对涉及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研判,做到防范在前、处置在先。
62.不能认真排查并化解不稳定因素,导致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不能将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
63.面对重点对象不能逐一细化稳控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扎实做好宣传引导、思想疏导、帮扶救助和稳控工作。
64.面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造成负面影响。
65.不能正确把握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一味强调运用行政手段或一味采取迁就的方式进行处理,导致矛盾纠纷化解的难度与成本增加。
66.处理突发事件中,不能将已经公之于众的正确的处置措施,坚决贯彻执行,导致后患。
67.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亲临事件现场、靠前指挥,了解情况,稳定人心。
68.不按规定处理失误或依法依规公开信息,错失良机,让势态发酵,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69.面对失误不敢担责,出了问题上推下卸,不敢坦然承认应负责的失误,想方设法进行掩饰和开脱。
70.不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能绕就绕、能拖就拖。
71.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72.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能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73.在招商引资、项目规划立项等阶段不能把好安全源头关,减低标准将一些工艺较差或存在环境保护隐患的企业作为招商引资或重点企业进行管理,留下隐患。
74.不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不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
75.不认真排查或督促所辖单位排査安全生产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问题不及时制定方案加以整改。
76.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严,安全生产检査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注重检査不注重处罚,导致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7.不重视安全基础建设,不能督促所监管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技术改造更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8.在扫黑除恶中,履行第一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不力,不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
79.不能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80.不能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乱总体情况、表现形式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81.不能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导致其坐大成势。
82.不能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3.不能对举报人、证人及其亲属等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维护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
84.不能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干扰、阻扰正常办案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85.不能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不在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六、管党治党方面
86.不按规定的渠道反映问题,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背后非议,在干部群众中散布负面言论和表达不满情绪。
87.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搞小圈子制造矛盾,影响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或者闹无原则纠纷。
88.不坚持用党委(党组)会议或部务会、局务会等党的会议集体研究干部人事议题,导致党的领导弱化。
89.不自觉主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
90.不注重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没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没有做到一级带一级。重大问题名义上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工作布置之后,无人过问,谁也不管。
91.不能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不能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
92.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积极,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够,過制腐败蔓延势头的态度不够坚决。
93.支持审计机关正常开展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等相关工作不积极。
94.不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不能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95.不严格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或者干部队伍中问题突出。
96.不认真开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相关工作,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严重。
97.不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等信访的举报,对相关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办。
98.负有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责任领导干部,不如实向组织填报个人重大事项。
99.不能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导致其长期失察或知情放任触犯法纪。
100.是非功过不清,赏罚不明,致使干和不干一个样,甚至干得好的反而受打击,什么事不干或干得少的,四平八稳的,却成了“不倒翁”。
附3>>《泸州市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教育引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全省10个党性党史教育基地和全市“两院三馆一址”红色资源,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党性党史教育,引导村(社区)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提高经济待遇,改善工作条件
●严格按省、市政策规定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
实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制度,2018年村干部绩效考核按每人每月500元、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执行;
2019年、2020年村干部绩效考核按每人每月1000元、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400元标准执行。
●以2016年为基点,对换届时连选连任的村(社区)干部,每连任一届基本报酬上浮5%;
对助理社会工作师给予专业职称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200元。
●妥善解决村(社区)干部因工作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
采取财政投入、统筹各项经费、向村(社区)购买服务、集体经济奖励等办法措施,确保全市村(社区)干部报酬持续稳定增加。
加强培训培养,提升能力素质
●每年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外出考察学习不少于1次;
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区)兜底培训,每年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全覆盖培训。
●村(社区)干部在任在岗参加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给予不低于80%的学费补助;
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分别按500元、1000元予以一次性定额补助。
打破体制障碍,拓展成长空间
●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力度,招录数一般不低于乡镇公务员招录总数的30%;
对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参加定向考录,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古蔺、叙永根据乡镇事业编制空缺情况,面向45周岁及以下、连续任职满5年且考核合格、在任在岗的村(社区)干部实行公开招聘;
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
重视表扬激励,强化正面引导
●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评优时,向村(社区)干部适当倾斜。
●市县乡定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等集中表彰(表扬),对受到表彰(表扬)的村(社区)干部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对获得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村(社区)干部,任期内从次年开始基本报酬分别上浮20%、10%、5%;
45周岁及以下、连续任职满5年且考核合格,符合中央、省上有关条件的在任在岗村(社区)干部可直接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建立荣誉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荣誉制度,对在村(社区)工作累计满30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的村(社区)干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颁发“服务基层30年”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每年培育、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广泛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经常关心爱护,关注身心健康
●乡镇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村(社区)干部体检。
●落实对村(社区)干部的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
●建立村(社区)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对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适当进行经济补助。
●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办法及标准,对因公牺牲的村(社区)干部,按上一年度全省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40个月的基本报酬给予一次性补助;
因积劳成疾或病情加重导致病故的村(社区)干部,按上一年度全省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40个月的基本报酬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因公牺牲的村(社区)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就业、就医、就学、参军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
落实基本保险,解决后顾之忧
●严格执行《泸州市在任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在任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每年为在任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在任村(社区)干部以村(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按最高档次给予全额补助。
健全容错机制,敢于撑腰鼓劲
●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基层一线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突破、积极有为、依法作为。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改进考核方式,调动参与活力
●全力支持村(社区)开展工作,不随意制定考核事项,不额外增加村(社区)工作负担。
●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开展分类考核,推进绩效考核,绩效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确定;
强化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参照公务员考核办法,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并发放一次性奖金。
市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
晚汇|170斤姑娘减肥,医生却让她多吃肉!结果一年内瘦55斤!
颍东打造严管示范街 以点带面促创建
开平市领导到江门军分区慰问 共叙军民鱼水情谊
椒江区局“三新”思维强化贸易统计工作效果
泸州打包出台一系列政策 为干部们送"红利"划"红线"
赛罕区召开2017年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致敬城市美容师
山东信通院来访高新区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高认识、解决矛盾、改进工作
市发改委召开2018年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
权威发布|广西政府公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免名单
如皋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1至4月实现应税销售394亿
市地税局碑林区局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
《中安在线》信访工作四大创新 看新时期枫桥经验的亳州实践
今年全市教育有“大手笔”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全面推进
黄帝陵国家文化公园规划设计评议会举行
未来3天 我市最高温35℃
【马克思的故事】陈台:两百年的行者——马克思
秦皇岛开发区城发局园林处有序开展春季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