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从通州区司法局获悉,该局“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日前被国标委列为第五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近年来,通州区司法局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设立了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三大标准体系,高标准完成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建设,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公共法律服务的“通州样板”。
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通州区司法局以“五个一”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打造一个标准化服务窗口,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社会化、超市式的公益性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办好司法行政所有事”;塑造一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将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的过程作为一个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过程,作为一个研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过程和提升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整体素质的过程;完善一套标准体系,通过试点建立一套具有通州特色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全面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整合一套完整的质量考核规范,出台《南通市通州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规范》《通州区大调解工作考核规范》等,细化考核要求,规范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和检查考核力度;创建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市级典型,通过开展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活动,提高服务效能,建立覆盖上下联动、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且具通州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