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上半年,市审计局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揭露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风险隐患和结构性矛盾,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商务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直各部门、盐城开发区、城南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汽车产业受到冲击、政策性减税降费全面落实等因素影响,加快培植税源经济,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化解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深化综合治税,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作用,财政部门梳理并推送涉税信息,地税部门推行收入质量全程监控,加强风险应对,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2017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9%。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培植税源经济。市财政落实1.74亿元兑现房地产去库存补贴,拨付1.2亿元支持鼓励星级企业技改和研发投入,兑现科技人才奖补资金1.3亿元,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得到发展壮大。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投入。落实“富民十条”民生政策,兑现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养老等政策,投入43.7亿元用于新水源地、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城乡统筹发展、农村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高速铁路、市区快速路网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6.7亿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续建、中医院南扩和口腔医院南迁工程建设,财政保障民生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加强绩效评价,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健全市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评价体系,实现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全年专项资金数量较上年减少117个,规模压降5.1亿元;加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动存量资金的盘活整合,全年清理收回各项预算结余资金5.01亿元。
  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展“财政+金融”服务新路径。出台《盐城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支持产业园区和实体经济发展,引导设立8支基金,总规模超230亿元,投资项目37个,投放资金2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72.5亿元,投资的高和智能等7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瑞孚信等3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出台《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规范PPP合作的运用和实施,全市累计列入省库项目40个,已签约落地项目16个,有2个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12个入选省试点项目。
  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专题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交办审计整改问题清单,要求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审计提出的91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85个,整改到位率93%;剩余6个问题因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已制定分步整改措施,逐步规范。2017年11月,市政府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盐城地税局、盐城开发区、城南新区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市财政局编制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一)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市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6亿元,支出77.8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9.89亿元,支出105.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2亿元,支出0.8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64亿元,支出44.97亿元。
  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决算报表数为18.86亿元,财政决算(草案)数为25.4亿元,财政决算(草案)数比报表数多6.54亿元,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决算(草案)根据实际入库税收级次编制,未按人行库报编制,口径不一致。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分配和管理、资金安全和绩效、财政政策实施和财税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部分成本性支出资金结算较迟。2017年,由于土地市场形势回升,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大幅增加,市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增幅度较大,分别达222.19%、351.7%,年末资金结余21.99亿元,资金结余较大主要是由于部分土地出让后尚未及时进行土地成本清算。
  二是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测算不够准确,未按实际经营状况征收。银宝集团2017年按照编制的预算上缴市财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8万元,而2016年实际经营亏损,不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投集团2017年按照编制的预算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920万元,而根据2016年实际经营状况计算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90万元。
  三是市直5家主管部门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直接统筹下属单位资金弥补部门预算收入缺口合计485万元。
  2﹒财政预算执行不够到位。
  在预算支出执行方面。2017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3.52亿元,实际执行43.34亿元,执行率81%;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2.64亿元,实际执行105.15亿元,支出执行率79.3%。
  在非税收入缴库方面。2017年末,市国土局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4.83亿元、城南新区5553.9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至2018年4月末,市国土局已全部缴库,城南新区缴库2812.11万元。
  在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收回方面。2017年末,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结余结转7亿元,其中两年以上结余结转7952.29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2.06亿元,其中两年以上结余结转1156.34万元。
  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分解下达方面。2017年,市财政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44亿元,拨付29.18亿元,当年未分解下达3.26亿元,至2018年4月末,尚有1.53亿元未分解下达;市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6.71亿元,支出22.8亿元,结余3.91亿元,结余资金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9944.6万元,预算收回2.91亿元;盐城开发区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9023.55万元,至2018年4月末尚有5191.41万元未拨付。(三)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土地政策执行及出让金收支、非税资金管理、社保资金管理等内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市国土局易地调剂耕地指标统筹资金未全部上缴财政。2017年,市直统筹各县(市、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0000亩,其中5000亩用于省级交易平台调剂,当年省平台交易3282.56亩,收到交易款8.17亿元,市国土局应上缴市财政4.9亿元,当年未上缴。至2018年4月末,已上缴4亿元。
  二是工伤保险未按规定统筹。至2017年末,盐城开发区及城南新区工伤保险基金余额4207.67万元未归集至市财政,其中盐城开发区2189.84万元,城南新区2017.83万元。
  (四)税收征管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税费征收缴库、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及税务稽查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税款缴库不够及时,欠缴税费征收不够到位。至2017年末,有5.69亿元税款滞留在盐城地税局未及时缴库,2018年已缴库5.57亿元;有8675.65万元企业欠缴税款未追缴到位,2017年第四季度盐城地税局对欠税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发布了欠税公告。
  二是部分税务稽查案件结案不够及时,查补基金追征不够到位。至2017年末,盐城地税局共有19件税务稽查案件未结案,其中以前年度立案未结案的6件;已结案查补的基金尚有230.6万元未追征入库。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利用数字化审计平台对市直部门、单位进行大数据分析,延伸调查了市民政局等22个一级预算单位,市教师发展中心等30个二、三级预算单位,这些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往年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公共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2017年,市直部门和单位公共财政支出预算56.64亿元,实际支出50.1亿元,支出执行率88.45%,有37家市直部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70%。
  (二)少数单位2016年度人员经费结余未收回财政。2017年,有8个预算单位2016年度人员经费结余合计454.98万元未按规定收回财政,继续安排使用。
  (三)部分单位决算报表编制不够准确。2017年末,有11家预算单位的财政应返还额度与财政部门确认的数字不一致,其中有5家预算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比财政部门确认数少1567.15万元;有6家预算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比财政部门确认数多713.99万元。
  三、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2017年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检查了15个工程建设项目,入户调查141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2017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安居工程资金分配使用不够规范;二是部分银行违规收取安居工程融资费用;三是部分群体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四是部分安居住房运营管理不够到位。
  (二)2017年商务发展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2017年度商务发展资金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对申报和使用专项资金的60个项目和4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延伸调查。审计认为市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较快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园区发展等取得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拨付或者拨付不够准确;二是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把关还需加强;三是个别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目标。
  (三)全市89个村(居)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89个村(居)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各村基本能完成各县(市、区)对村下达的村级收入增长、化解村级债务等经济工作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重大经济决策未履行法定程序,部分事项违规操作;二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部分村涉嫌违纪违规;三是财务管理还需加强,内部控制要进一步强化;四是村级债务较重,借出资金较多,存在较大风险。
  (四)市级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15家市级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近年我市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发展速度较快,政务管理现代化和政府服务效能得到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无立项审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管理不够到位。三是建设规划不够合理。四是基础设施资源存在浪费。
  四、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合理研判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税收预期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时跟踪评估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市场趋势,力求收入预期与实有税源相匹配,提高收入预算的科学性;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位日常运转经费予以预算保障,强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和超计划安排资金。
  (二)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加大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欠缴税费的追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比重,用好用足相关财税扶持企业政策,培植税源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和基层村级组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关、资金使用关,严禁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更好落实。
  (四)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继续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继续加大对陈欠社保资金的清缴力度,及时归集盐城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保资金,保障社保资金健康良性运转;加大对政府投资基金(资金)去向的跟踪管理,切实发挥各项投资基金引导服务本地产业发展功能。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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