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坚持着力抓好落实、尽力改革创新、全力提升求进,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个环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率先全面小康、新时期品质“三城”建设、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鹤壁市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再次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多年保持全省优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省辖市。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17年6月30日,市委书记范修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强调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抓好督查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高度;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专题强调深化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清理等重点工作。2017年12月15日,市长郭浩到鹤壁市任职后主持召开的首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集体学法。2018年7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完善推进机制。将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扩充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指导协调、督查考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全面安排部署。出台了《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每年均召开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等会议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督查考核。每年均印发依法行政督查和考核方案,坚持日常考核与实地考核有机结合,逐个单位下发考核通报,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2013年以来先后8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行政许可65项;清理规范各类证明242项,其中取消224项、保留18项,精简比例92.56%,在全省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府招投标“一站式审核”“一站式监管”“一站式备案”“一站式处理投诉”,被评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先进单位和改革创新先进单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市直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实现在线运行、网上审批,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政府部门覆盖率100%,率先在全省通过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分两次调整行政职权事项830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计3798项。推进政务公开。累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1万多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法治与发展紧密结合。站位全市工作全局,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扶贫脱贫攻坚、海绵城市建设、优化招投标监管等重点难点工作,坚持依法合规、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原则,在深入研究法律政策、全面吃透情况、反复沟通论证基础上,研究了措施、出台了方案、提供了保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议题、市政府所有文件合同法制前置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出台文件。2015年以来共审核市政府文件720多份、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议题340多件、政府合同140多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90多份;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117份。法制办出具的《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法制审核意见》,被评为全省首届优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深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在全省创新建立了市委市政府统一的法律顾问制度,聘任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2个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11家单位为法律咨询机构;法律顾问单位派驻专职律师到市委、市政府值班;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也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全市62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有效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参与制定了《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了《鹤壁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4部规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采取建立执法岗责体系、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评选优秀执法案卷等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省综合试点工作,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执法公示平台;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规范,完善监督措施。在5个县区和40个市直执法部门积极推进,努力创造经验,为全省提供借鉴。在全省创新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准化办法》,探索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采取明察暗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动态监督,审查68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案件,集中评查240本行政执法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注重培育典型,我市2个单位被省政府评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1个单位被确定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1个单位为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3本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分别被评为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在2017年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研讨班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22件、政协提案582件,办结率100%。“12345”市长热线受理群众各类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39575件、市长信箱办理7455件,提高了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复议受理渠道,改进审理方式,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5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5件,其中受理70件、不予受理7件、作其他处理78件;受理案件中已审结61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纠错率64%,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施行政复议监督2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份,规范了相关行政执法行为。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0件(含二审、再审),终审胜诉率100%。参加省政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8件(含二审、再审),胜诉率100%;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复议决定均为维持或驳回复议申请。
七、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集体学法制度,共组织集体学法14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20部法律法规。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律法规培训班、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班等市级培训12场次。改版提升鹤壁政府法制网站,编发法制信息1630多条,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采用我市法制信息380多篇,营造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比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工作推进不平衡等。在今后的工作中,鹤壁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学习先进经验、争创一流业绩,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法治河南建设、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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