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城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
为加强竹溪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保持道路畅通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道路增设了交通监控设备,对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压双黄线、闯禁令、违法变更车道、违法停车、超速行驶、侵占黄色网格区、不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驾驶车辆时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对竹溪县增设的监控设备安装地点公示如下。
一、交通信号灯路口监控
全县城区所有交通信号灯灯控路口均已安装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路口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二、违停监控
人民路:城管执法局路段;新华书店路段;审计局路段;
北大街:武装部路段;粮食局路段;物价局路段;
南大街:人行路段;月弓池路段;
鼓楼街:特警大队路段;
宾馆路:财政局路段;
观音阁路:新蕾电动车路段;
公园路:兴旺超市路段;好来屋路段;园林局路段;
烧田大道:电信家园路段;机关幼儿园路段;
长安大道:四季花城路段;教育宾馆路段;
幸福西路:公安局路段;
幸福北街:金竹商务宾馆路段;
鄂陕大道:城关卫生院路段;中医院路段;供电公司路段。
三、测速监控路段
北环路:思源学校路段出城测速、思源学校路段进城测速。
四、不礼让行人监控
红光市场路段、南大桥路段。
以上新增电子警察自2018年十月一日后陆续投入使用。
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9月21日
<<<相关新闻
自今年8月份以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努力提升我县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8年8月2日起在县城范围内进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有人认领的“僵尸车”,认领人须在3日内自行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和市容市貌的地点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本通告发布3日后采取强制措施,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属报废、拼装车辆的,由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报废或拆除。
2、对自行非法设置于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内的地桩、地锁、充电桩以及停车棚等违章建筑,请自行拆除,3日内未拆除的,相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严禁除自行车、摩托车以外的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相关部门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拖移,并对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在规定位置有序停放;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辆必须依规、有序在指定区域停放,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采取拖移等措施,并进行扣分、罚款等处罚。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应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私设地桩地锁和违规搭建的停车棚应带头主动拆除,对在整治过程中未带头执行的公职人员,除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并抄送主管单位,情节严重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5、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拆除私设非法地桩地锁等,鼓励社会公众对乱停乱放和私设地桩地锁行为进行举报。
6、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2日
盱眙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助力农桥项目建设
王毅会见智利外长安普埃罗
淮北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局深入烈山区开展企业监管指导调研活动
校馆共建 “复旦大学教育培训基地”在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揭牌
立面改造提品质 老城蜕变展新姿
@竹溪人 10月1日起,这些路段新增违章抓拍“电子眼”!
相山区全方位打造新时代传习中心
市粮食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获全省首批“示范党支部”
男子10米高天桥坠落 民警冲上前双手接住
《智慧九华山总体规划》通过评审
三年时间建成“一云 一平台 四大应用体系”
宿迁市召开第十三期非公企业家(台商)恳谈会
我市宜居改造工作超序时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召开2018年第1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关于印发《杭州市妇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铭记历史,纪念英烈!纪录片《青山埋忠骨》在五条岭烈士陵园拍摄!
周至县环保局联合地方镇政府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小作坊
衡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公示(第2017074号)
[大邑县]大邑县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工作
河北巨鹿发现北宋时期房屋建筑遗存
濉溪县临涣镇党委召开“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