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公安分局“模块式”工作法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坚持把推行治安案件办理“模块式”工作法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在案件预防、办理、回访等环节中,注重警民互动交流,及时改进工作中不完善和群众不满意的环节,有效提高了基层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执法质量,密切了警民关系,实现了“化解矛盾保稳定、案结事了不反复、警民互动促和谐”的目标。
一、案前主动抓预防,减少案件发生。一是畅通警民沟通新渠道。通过搭建“警民议事恳谈会”等形式,丰富警民交流沟通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参与,最大限度地掌握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和各类不稳定信息;二是建立主动预防新体系。通过手机微信互动平台、警情预报、防范宣传提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治安动态、防范常识等内容,提高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减少案(事)件发生;三是构建矛盾纠纷调解新格局。派出所与村组、居委会、单位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对引发各类社会矛盾的民间纠纷及时疏导化解,做到抓早、抓小、抓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二、案中能动抓规范,提高办案质量。首先,加强执法主体建设。以“轮值轮训、战训合一”训练、公安大讲堂等形式,对基层民警轮训一遍。今年以来,已举办各类执法规范化培训班、“订单式培训”训练班6期,培训民警300余人次,有力地提升了民警执法素质。其次,规范执法标准。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确保案件办理程序“零瑕疵”。
三、案后互动抓回访,促进警民和谐。一是由办案民警进行“普访”。主办民警在治安案件查结后,对治安案件的受害人和违法行为人进行双向回访,听取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民警工作态度、执法行为、处置措施等方面的意见;二是对重点案件进行“调访”。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可能存在执法质量问题的治安案件进行分类,在案件办理完结后确定重点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反馈给办案民警;三是对重点案件进行“排访”。由分局法制、治安部门牵头,联合政办、督察等部门,每月对存在信访隐患、发案率较高的案件进行回访并通报,听取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办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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