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本届工作回顾
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的五年,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五年。五年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共南京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民生改善,依法、为民、务实、有效履职,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圆满完成了历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五年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9部,集中修改10部,废止4部;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3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1项,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44项;对13部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6人次;代表提出的31件议案和1912件建议全部办结,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迈上新的台阶,为推动“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五年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先后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就做好新时期全市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就人大工作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加强全市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等重要文件,为做好我市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坚强政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市委的统一领导,主动向市委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相关意见,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性文件。按照市委要求,及时就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强度、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推进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使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明纪律,圆满完成市、区、镇人大的换届选举任务。
二、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地方立法质量明显提高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立法法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等环节开展一系列创新实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1、坚持立法为民,民生领域立法得到加强。立法资源向民生倾斜,为改善民生提供法制保障。五年来,审议制定了住宅物业、房屋安全、轨道交通、燃气管理、院前医疗急救、献血、见义勇为人员保护、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烟花爆竹禁燃等民生领域法规16部,占单项立法总量的一半以上。住宅物业管理关乎千家万户安居和基层社会治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交织。市人大常委会以担当精神,直面问题,主动将人民群众关注的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列入立法日程,征集建议3400多条,历时一年制定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创设了实名投诉限期回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等8项制度,政府配套制定21项实施性文件,为解决棘手的物业管理问题提供了法制化方案。立法过程重民意汇集,健全立法意见征集机制。遴选确定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每部法规都到联系点听取意见。创新“互联网+”立法模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公众意见的征集与吸纳,使立法更加契合民意,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制度设计突出保障民生,强化政府责任。《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相应的急救保障义务,对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优先、免费放行,为抢救生命争取宝贵时间。《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后,扩大援助范围、简化申请程序,让弱势群体更多更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2、坚持人大主导,科学立法机制逐步完善。主导法规立项,严把立项质量关,开展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创新立法项目储备形式,建立立法项目库、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相辅相成的项目管理梯次结构,使法规立项由“等米下锅”转变为“点菜上桌”,提高法规立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主导法规起草,创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机制。主导法规审议,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综合性强、关注度高、意见分歧大的法规草案,突破常规“两审通过”模式,采取隔次审议、三次审议、人代会审议等方式,确保法规质量。修订《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时,对条例适用范围意见不一,经反复论证、三次审议,修改40余稿,破除了房屋安全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在全国率先实现房屋安全监管城乡全覆盖。
3、坚持管用有效,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不断增强。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问题。南京曾发生过虐童事件,敲响了未成年人保护警钟。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议,及时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针对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进行制度设计,破解了监护人资格“撤销难”、政府责任“托底难”、特殊群体“救助难”等三大难点,得到法学界的高度评价。重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立法质量。组建由50位专家组成的立法咨询委员会,每项立法都从中选取6至8名专家全程参与。注重统筹兼顾,整合平衡各方利益。修改《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过程中,市民对全域禁放意见分歧较大,经反复论证评估,实事求是地规定绕城公路以内全面禁放,郊区人口非密集区有限开禁,在控制污染与尊重传统习俗之间取得了立法“最大公约数”。由于兼顾不同群体合理诉求,法规实施后,政府严格执法,各方积极支持、自觉遵守,南京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被环保部点赞。
4、坚持立行并重,法规实施监督体系逐步健全。为保障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构建执法检查、法规实施报告和立法后评估“三位一体”的法规实施监督机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90多部地方性法规,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常委会每年安排专题审议,对实施不到位的,督促“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对《南京市农村公路条例》等8部法规实施效果开展评估,适时启动立、改、废、释工作。对《南京市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条例》等13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历时10个月,取得明显效果,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不断提高,不文明养犬行为明显减少,主城养烈性犬现象基本根除,强化了条例实施的严肃性。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监督刚性和实效明显增强
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局中思考和谋划,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刚性,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突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质量提高效益提升。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及时就保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提出意见建议。强化计划审查监督职能,依法严格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及政府债务限额。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降耗、实施《中国制造2025》南京方案、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等工作报告,支持市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听取和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耕地保护等工作报告,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和农村经济发展。围绕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听取和审议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营造充满活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听取和审议侨资企业服务保障、台胞投资保护促进工作报告,推动优化投资环境。围绕提升城乡建管水平,每年听取和审议城乡建设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对城建投入规模、重点以及施工组织等提出建议。听取和审议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优化公交线网布局。组织市人大代表对青奥会、亚青会筹备工作及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持证视察检查,促进政府以举办重大国际性赛事为契机,提升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精细化、长效化水平。
2、突出改善民生,推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聚焦食品安全,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实施严格监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百姓安居,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促进保障房片区完善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建设;听取和审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对《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小区物业管理走上法治轨道。聚焦富民增收,听取和审议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建设全市统筹、城乡一体化的低保体系,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聚焦养老事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持续推动破解城市老龄化难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聚焦生态环境,持续五年开展不间断监督,相继作出5项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决定;紧盯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不放,强化生态红线刚性约束力,为子孙后代留下永久性保护的绿水青山。同时,针对雨污分流、工地扬尘、黑臭河道等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解决大气、水环境污染问题。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受理群众信访7501件次,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3、突出依法治市,推进法治南京建设取得新进展。听取和审议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和“七五”普法规划制订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障法制统一和权威。对全市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工作开展监督,推动破除制约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依法任命597名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办法》,完善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机制。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民事审判、市检察院法律监督等工作报告,推动法检两院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提高司法公信力。
4、突出管好“钱袋子”,实现财政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全公开实质性监督。完善“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2014年,公共财政、政府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第一次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政府组成部门预算第一次全部提交审议。2015年,进一步扩大预算审查范围,第一次实现“四本账”连同102个市级部门和单位预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四本账”的决算提交常委会审查批准,将全部财政收支纳入监督的“笼子”。政府债务、街道预算也都纳入人大预算监督范围。建立“全过程”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构建预先审查、初审和审查批准的“三审制”程序,实现对预算编制、批复、执行、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活动全过程的常态化审查监督,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时效性,决算编制的完整性、一致性。推进预决算信息“全公开”。实现政府向全社会公开市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政府债务等全部财政预算信息和审计信息,以公开促监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实现对政府及其部门全口径预算执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每年专题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创新人代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成立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提升预算初审质量。发挥代表预算审查主体作用,在代表驻地设立预算审查咨询台,每次人代会安排半天时间专题审议预算报告和草案。通过组织代表团“一对一”审议部门预算、开展专项资金预算审查、召开审议意见答复会等方式,切实提高大会预算审议效果,得到代表普遍认可。加快构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体系。开通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时查询系统,推进人大与政府财政等部门预算信息的“横向联通”、市人大与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的“纵向贯通”,增强了预算监督的即时性。
5、突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全面开展履职评议。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结合起来,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8位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位“两院”副职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和接受评议人员整改情况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有效增强了人大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6、突出跟踪监督,审议意见书办理效果明显提升。为增强审议监督效果,常委会始终将提高审议质量作为关键环节。会前视察不搞事先踩点、预先安排,避免走马观花,真正做到“沉下去、深下去”,了解掌握实情。会中审议直面问题,开门见山,意见建议具体明确。会后发出审议意见书肯定成绩概括准确,指出问题直截了当,提出意见建议可操作性强。对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重在效果。五年来,常委会向“一府两院”共发出审议意见书75件。每份审议意见书发出两个月后,主任会议都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并选择事关全局和民生重点的12件审议意见书,由常委会听取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实现了审议意见提出、办理、反馈、评价的全链条监督。
四、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倾力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明显成效。
1、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明显提升。构建“1+5”代表工作制度体系。本届履职之初,针对代表履职不充分问题,制定了《关于增强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提出增强代表履职实效的十条措施,配套出台代表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管理、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标准等实施性制度,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代表工作“1+5”制度规范,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带头深入基层,定期到“人大代表之家”联系代表和基层群众,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创新代表履职内容和组织形式。组织全市23个代表组分别对应“一府两院”相关部门,以两年为一轮,开展两轮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共开展视察检查221次,参加代表3465人次,提出建议意见752条。创建代表联系群众“123”工作机制。每位市人大代表在原选举单位建立1个基层联系点,相对固定联系2名区人大代表和3名群众,成为群众家门口的代言人。五年来,全体市人大代表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兑现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积极投身履职实践,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履职实效显著提升,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代表建议办成率屡创新高。坚持既要满意率、更要办成率。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采取常委会领导及各工作机构重点督办、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办理、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务求办理成效。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都要进行评估,属于办理工作不足造成不满意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再次提交并监督相关单位继续办理。五年来,代表建议办成率逐年提高,由2013年届初的63.56%上升到2017年届末的77.77%,创历史新高,满意率平均达99%以上。通过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推动范家塘棚户区拆迁改造、萍聚村5号小区环境整治、安德门民工市场迁移、玄武大道活禽交易市场搬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等一批事关民生的难题得到较好解决。
3、代表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创新对间接选举代表的监督方式,由区人大常委会分批安排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回答询问,接受满意度测评。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南京市的省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加强代表工作日常管理,启用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代表个人履职档案,全面、真实、快捷地反映代表履职情况,为原选举单位评价代表履职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市人大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立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上下联动,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全市各级人大履职能力。
1、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
2、切实把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履职之初,我们确立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民生改善,依法、为民、务实、有效”的履职定位。五年来,践行始终。坚持常委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集中学习辅导30多场。组织培训全市人大干部近万人次。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制定、修订42项常委会工作制度,形成了比较全面、实用的制度体系,保证了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务实有效运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加强人大机关组织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机关氛围风清气正。
3、注重运用信息化提升履职绩效。积极适应网络时代,建成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互联网+”综合平台,大大拓展了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打造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公众知情权利。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能、组织架构等基本信息,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书、人事任免等履职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互联网+民意”平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南京人大网站互动平台,广泛征集民情民意,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举办39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每期都有2万人左右在线参与。及时汇总网民意见形成工作专报,报市委、送市政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互联网+民意”更加密切了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情、汇聚民智、体现民意。打造网络宣传平台,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通过网站开辟专栏、微博创设话题等形式,全面及时报道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官方微博关于人大知识竞答专题的阅读量累计达2.6亿人次。人大工作的影响力、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程度显著提升。打造代表工作平台,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通过代表工作邮箱,实现文件资料传送“零时差”;通过议案建议系统,代表可以随时在线提交建议、及时了解办理进程并对办理结果作出评价;通过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情况的实时记录和统计分析。同时引入电子阅文管理系统,实现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无纸化,办公阅文更加快捷高效。
截止到目前,南京人大网站访问量超过855万人次;微博拥有粉丝192万余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南京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2017年入选江苏十大政务机构微博。我市人大信息化建设得到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4、重视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在市委领导和支持下,针对区镇人大组织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督查,推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单设,规范理顺区人大机构设置,充实加强了机关力量,较好解决了区人大“一人委”问题。配齐配强镇街人大机构和人员,夯实了基层人大组织基础。加强市区联动,指导各区人大健全工作制度,促进全市各级人大提升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修订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法律援助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旅游条例、献血条例、排水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对《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等3部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外贸稳增长调结构、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平安南京建设以及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检察院民行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南京江北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大力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 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定》。全面完成第二轮市人大代表组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将本届以来尚未办结的93件建议全部进行再交办,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全面总结回顾本届人大工作,以专题片、画册、丛书等形式展现履职历程和成果,为做好今后人大工作提供借鉴。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市人大常委会开拓创新、务实履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的五年;是全体市人大代表不忘初心、为民履职,取得累累硕果的五年;也是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日益活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积极配合,各区人大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履职历程,我们体会到,要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主动贴近党委中心工作,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找准履职定位,才能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人大履职的根本价值导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紧密联系。一切为了人民是人大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人大工作才有坚如磐石的根基,才能得到人民认可,让人民满意。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证人大代表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只有充分尊重代表,密切联系代表,真诚服务代表,全力支持、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活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深入人心。
——坚持务实有效履职是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要靠脚踏实地的工作去实现。人大工作程序是法定的,但绝不仅是走走程序的工作。程序之中都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程序本身都有实实在在的工作。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把握好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重大事项,精准选题,深入审议,把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意见,抓好监督落实,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才能得到充分彰显。
——坚持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实践创新是务实有效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只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联系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才能不负党和人民重托,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政治经济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健全,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仍需提升;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还显不够;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等。我们相信,这些问题和不足,一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逐步解决。
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任务之一,对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新要求,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地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
第一,恪守立法为民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编制新一届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重点在城市管线管理、低碳发展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文物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开展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把管用有效作为地方立法关键,不断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第二,围绕全局工作和民生重点,推进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民生持续改善,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督办等方式方法,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规划、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等开展监督,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推动促进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
第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选择本市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对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保证决议决定落地生效。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第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重视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平台载体建设,丰富代表履职内容,活跃代表履职形式。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成率,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充分听取民意、表达民意、体现民意。
第五,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推进常委会自身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的领导,体现市委意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书写新辉煌。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共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全面担当起新的历史重任,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奋斗,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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