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森林经营和各类公益林及商品林的培育、管理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和监督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及林业工作站、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毛竹)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批或审核报批。按规定权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产权变动的核准或审批报批工作。
4.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和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贵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审核报批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有关工作。
5.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和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在市公安局的组织、指导下,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及其弹药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工作;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的有关工作。
6.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参与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参与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承担和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8.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特色基地、龙头企业和森林旅游的发展,做好休闲观光林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行业协会建设,做好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服务工作。
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林业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绍兴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绍兴市种苗管理工作站、绍兴市环境绿化工作站、绍兴市木材检查站和绍兴市森林消防站、绍兴市森林公安局、绍兴市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局决算。
二、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2,125.27万元,支出总计2,125.2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0.73万元,增长0.03%,支出总计增加0.73万元,增长0.03%。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89.30万元,占总收入93.6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7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3.16%;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49万元,占0.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8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80万元,占53.76%;项目支出919.43万元,占46.2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2.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8万元、农林水支出1,80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46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62.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51万元,项目支出919.4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8.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9.82万元,支出总计1,979.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86.53万元,增长9.4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86.53万元,增长9.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7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647.02万元,增长32.68%。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7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4%,主要原因是年终奖年休假发放追加基本支出预算,森林绍兴资金追加项目支出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3.7万元,2017年决算为6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3.48万元,2017年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94万元,2017年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培训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59.63万元,2017年决算为6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奖和年休假工资发放追加预算等。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1.54万元,2017年决算为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9.09万元,2017年决算为29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奖和年休假工资发放追加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9.5万元,2017年决算为7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46万元,2017年决算为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树推广项目资金追加,增加了该项的决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1.6万元,2017年决算为30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湿地公园规划等资金的追加,增加了该项的决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9.85万元,2017年决算为5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5.65万元,2017年决算为11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价格低于预算资金而降低了决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0.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省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3.95万元,2017年决算为2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价格低于预算资金而降低了决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33.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绍兴”资金追加,增加了该项决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6万元,2017年决算为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价格低于预算资金而降低了决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6.27万元,2017年决算为18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绍兴”资金追加,增加了该项决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绍兴”资金追加,增加了该项决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4.33万元,2017年决算为5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减少住房公积金的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14万元,2017年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接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2017年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减少购房补贴的开支。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万元,2017年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林业局(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0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59万元,支出决算为28.59万元,完成预算的7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预算的8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的63.2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31万元,增长8.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4.98万元,比上年增长4.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外事办安排,单位人员参与出国考察需追加因公出国经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9.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93%。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累计600人次。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下级部门联系工作、各类林业项目课题业务活动和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收专家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应的增加工作联系招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4.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7.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车改要求,减少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 2017年度本单位8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管理,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2.3万元(跨年度项目要包含整个实施周期的资金),当年预算安排132.3万元,实际支出126.76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对森林资源管理提供了保障,为绍兴经济社会正常发展提供服务,为绍兴人民的生活和健康提供服务,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绍兴市林业局异地绿化工程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53.8万元,实际支出51.47万元。该项目依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开支,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通过项目实施,一方面是有效调整林种结构,加大阔叶树种比例,另一方面是完善林区道路网,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条件,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实现预期目标,(1)通过森林抚育,推进森林提质增效;(2)修建林区作业道路,为加强森林管护和扑救森林火灾提供条件;(3)通过义务植树活动营造爱绿护绿氛围。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财政组织评价的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林业局本级、所属绍兴市森林公安局2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绍兴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绍兴市种苗管理工作站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99万元,增长(下降)18.1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绍兴市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开支。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林业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10.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用于科技人才培养的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等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指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指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7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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