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药品价格过高的话题一直被舆论聚焦,抗癌药降价也在不断“提速”。日前,云南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云南将按照国家要求调整14种抗癌药的医保支付标准,这意味着,这14种已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抗癌药品种,将迎来再一次降价。根据要求,企业申请调价的时间全部要在9月份完成。
记者注意到,包括凯美纳、美罗华、泰立沙等14种抗癌药均被要求调整医保支付标准,涉及杨森、拜耳、葛兰素等药企,涵盖了乳腺癌、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肾细胞瘤等多种疾病。
按片或瓶计价的抗癌药,调整后的支付标准较之前有几元至几百元不等的降低。如500mg/瓶规格的,针对淋巴瘤的靶向药美罗华,支付标准从8289.87元调整为7866.26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了解到,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后,实际药品采购价格将随之变化,报销比例不变,也就是说,同样的药品,患者可以花更少的钱就能买到。
根据通知要求,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约定9月1日前调价的,自2018年8月31日起执行新医保支付标准;约定9月30日前调价的,自2018年9月29日起执行新医保支付标准。
新闻背景
据了解,此次降价涉及的14个抗癌药品种,其中12种是2017年谈判降价后纳入目录的,其余2种是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药品。据报道,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临床价值高同时价格相对较贵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的谈判协商机制,将36种高价药通过谈判降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后纳入了目录范围,其中17个是抗癌药。这些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到2019年底。同时,在谈判协议中明确,如果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影响协议执行的,双方可以更改协议有关内容或签订补充协议。
今年5月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后,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的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与相关17个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进行了协商,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重新确定了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签订了补充协议。(春城晚报 记者期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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