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政务服务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31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75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一网通办”“一门集中”“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次办结”等集成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终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好”,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对政务服务平台审批数据进行完善和调整。及时补充审批信息和数据,确保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审批信息和数据最新、最准。严格落实《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推行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等事项目录化管理。修订开发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责任单位:开发区审改组、组宣部、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大力提升网上申办率、全程网办率和网上办结率。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提升网上申办率,增加网办深度,提高全程网办和在线预审比率。严格执行网上办事流程,严防在系统外循环和在线下办理后再集中录入上网。(责任单位:开发区审改组、组宣部、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提高网上办事指南水平。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要求,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结果样本三类办事指南要素内容,确保要素信息全面准确。申请材料应注明来源渠道,提供空白表格和示范样本下载服务,杜绝出现“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确保合理性、必要性、适时性和完整性。办理流程要明确清晰地绘制出事项所涉及的程序和环节及时限要求;有结果文书的事项,须提供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大力推进政务大厅“一站式”“一门式”服务
(一)工作目标。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开发区区域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由“多门”变“一门”,实现群众和企业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二)推进措施。
1、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部门审批职能集中、审批职能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平台集中;事项整合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三集中三到位”后的进驻机构接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协调、业务指导和考核监督。(责任单位:开发区审改组、组宣部、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推行“首席代表制”“审批专用章”和“三个一综合改革审验章”。实行窗口首席代表制,窗口事项全权委托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启用开发区“行政审批专用章”和“三个一综合审验章”,提升窗口办结率。在前期公布的两批“审批专用章”事项基础上,2018年12月底前公布第三批“审批专用章”事项清单,到12月底原则上“审批专用章”基本涵盖开发区权限内所有审批事项。在“一窗受理”和“只报一份”改革范畴中,要充分落实“三个一”综合改革审验章使用要求,各部门不得再单独向群众和企业重复提报材料。(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优化窗口布局,实行区域化模块。对开发区政务大厅进行优化布局,推行区域化模块、扁平化审批、集成化服务。推动消防事项整体进驻政务大厅,杜绝出现两头受理。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一件事,设置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税务大厅、公积金大厅、企业开办和项目建设大厅。(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三、推进“3545”专项改革和政务大厅“一窗受理”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大力精简环节、材料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3545”目标。政务大厅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二)推进措施。
1、企业开办。2018年9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在政务大厅设置“一窗受理”窗口,开展“事前辅导”工作,安排专人向申请人做好政策宣传、问题解答、材料准备、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定服务流程,确保窗口收件时不再出现退件或补充材料现象。对涉及到的各类材料进行梳理规范,清理无谓证明材料和重复提报材料,只保留技术性核心要件,对符合“一窗受理”的申请人实行容缺受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2、不动产登记。2018年9月底前,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窗口布局,将房产、地税、国土三部门业务模式深入整合,实现不动产登记、缴税“1个窗口统一受理、5个工作日出证”,数据信息三部门共享。着力打造“一次取号、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窗出证”四个一服务。(责任单位:国土分局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3、投资项目建设。2018年9月底前,整合经发、建设、国土、规划、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涉及的事项,流程再造。大厅设立项目确立、规划许可、评估评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方面业务的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事项实行容缺预审、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办理、联审联办,确保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责任单位:建设局牵头,经发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城市管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四、大力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
(一)工作目标。
以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事项和相关重点领域为重点,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并联事项按链条进行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2018年10月底前对基层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推行“一链办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二)推进措施。
1、梳理“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在开发区范围内,涉及企业开办、社保缴纳、劳动就业、民政救助、养老机构设立、民办教育机构设立、个体诊所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等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领域,深化关联事项业务融合,将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按链条优化组合,形成“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组宣部、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2、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开展清理各类事项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用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数量,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整合共性材料“一表申请”,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设置综合业务申请表,一次性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推广申请表多业务通用,通过“一表申请”多部门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次数。(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3、推行关联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依据确定的“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各事项链条中的实施要素,各责任部门负责明确“一链办理”事项服务流程中的特殊环节、中介服务、办理时限和办事指南,绘制各类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流程图,达到“一链办理”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责任单位:组宣部、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4、完善业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一链办理”事项办理的工作规范和协调督办制度、反馈评价制度,“一链办理”事项办理实施清单要素实行动态调整,切实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一链办理”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各关联部门协同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准确详细的咨询解答和业务指导。(责任单位:组宣部、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五、大力推行帮办代办“一次办结”
(一)工作目标。
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领域和服务事项方面,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
(二)推进措施。
1、明确帮办代办服务范围。把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事项和相关重点领域纳入帮办代办范围,把“3545”专项改革中的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项目建设全部列入帮办代办服务范围,把办理环节多、时限跨度长、涉及部门多的复杂事项先列入帮办代办清单,明确帮办代办范围。(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建设局、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探索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协同联动”的原则,明确帮办代办事项的受理标准,界定帮办代办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探索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梳理优化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对涉及多部门的关联事项,探索推行牵头部门全程帮办,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建设局、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组建各专业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根据群众和企业的意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一)工作目标。
不断提升政务大厅综合服务水平,为外来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贴心、清晰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改革就在身边、服务永无止境。
(二)推进措施。
1、完善政务大厅配套设施。对政务大厅窗口布局进行模块式优化,增设便民设施,公布免费服务项目清单。设立填单台、自助服务区、自助办税区、等候区、业务辅导区、政务公开区等区域,提升大厅办事便利化、透明化、法制化。
2、开展“保姆式服务、店小二精神”服务。以不动产登记大厅为载体,建立专门的引导服务队伍,做到外来群众进门第一时间便有服务引导人员协助办理相关业务。免费提供茶水、档案袋、复印、湿巾、糖果等,提供婴儿车、轮椅等便民设施。与人民群众紧密在一起,为其提供各类服务。
3、开展“业务辅导、帮办代办”服务。树立“从柜台内到柜台外”的服务理念,以企业开办和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大厅为载体,建立专门的业务代办队伍,为投资者提供各类事前辅导、材料准备、文本起草、环节流转等服务。充分体现出“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发件”的服务模式。让投资者“只跑一次、只到一窗、只报一份”,为投资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做好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细化分工,压实责任。
(二)保障改革运行。以审批服务便民化在实体大厅、网上服务平台、信息化设备、便民设施、办公空间、办公设备、窗口队伍优化等方面要给予全力保障。把为老百姓服务的空间建设的好一点,把方便老百姓的设备设施配备的全一点,把服务老百姓的一线人员打造的精干一点。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实体政务大厅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观和提升。
(三)强化督查考核。把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开发区“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督查范围之内,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重点工作不定时开展现场督导、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落实情况。强化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注重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模式,鼓励并尊重一线人员的首创精神,实现开门搞改革,全员都参与。对工作进展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开发区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管委会领导:曹国华 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责任人:崔守民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姜 涛 经济发展局局长
常 胜 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许孝军 建设局局长
李 新 城市管理局局长
高守东 安监局负责人
高吉良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范永利 环保局局长
于凤云 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刘新义 油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崔士军 税务局局长
兰 波 国土分局局长
侯 强 公安分局局长
左文龙 消防大队大队长
巴义锋 规划分局局长
杨 波 公积金管理部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崔守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王荣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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