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
(2018年6月12日中国共产党防城港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农”工作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防城港市实现新时代“三步走”的战略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桂发〔201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规划引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六大工程”“两大行动”为抓手,推动城乡全域均衡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 目标任务。按照中央、自治区提出的乡村振兴三个阶段目标,防城港市实施乡村振兴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率先在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推动沿海重点村镇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重要突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时代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强边固防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业发展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沿海地区平均水平,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推动沿海地区率先实现城乡均衡融合发展;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新时代生态文明城市基本建成;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成为强边固防示范区。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沿海地区先进水平,全市范围内实现城乡均衡融合发展,建成新时代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边境固全面实现。
3.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共建共享。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政府统筹,落实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要素投入、强化服务等责任;调动农民主体性和创造性,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和受益者。
——坚持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切实把农业农村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全面优先。统筹谋划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促进城乡要素均衡配置、平等交换,加快实现城乡均衡融合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振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强化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乡村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开放引领、兴边富民。全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发挥先行先试政策叠加优势,深化同东盟国家农业交流合作,打造沿边乡村振兴示范带,服务国家睦邻安邻富邻战略。
——坚持改革创新、做优做精。聚焦“人地钱”等关键环节,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树牢发展精品精致农业理念,培育农文旅等新产业新业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实现农业高端化、精细化、品牌化、国际化。
二、实施产业兴农工程,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立足资源禀赋,瞄准市场需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提质升级。
4. 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实施现代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做大做强亚热带优势特色产业。扎实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加快推动糖料蔗、玉桂、八角、香糯等传统产业升级发展,做精做强对虾、大蚝、金鲳鱼、金花茶、柑橘、山油茶、火龙果、香糯、红姑娘红薯、牛大力、肉牛、光坡鸡、海鸭蛋等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行动,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县乡级梯次发展与产业全面升级格局。
5. 发展现代海洋渔业。落实向海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坚持高标准谋划、大力度推进,以培育产业为核心,打造全产业链,实现海洋渔业跨越式发展。强力推进企沙、双墩、天鹅湾等三个渔港经济区的规划建设,整合渔船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推动渔业绿色协调发展,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加快建设水产养殖良种体系,大力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推动白龙珍珠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海洋渔业科技创新,加强海洋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海洋。
6.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打造有区域竞争力的粮油、海产品、坚果加工基地,支持蔗糖业、金花茶、玉桂、八角、牛大力、山油茶、香糯等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完善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加工流通,形成县县有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区)、优势特色产业有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
7. 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抓住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机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建设。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亲海亲山亲农体验产业,推进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强整体规划和资源整合,支持建设乡村特色酒店和高端民宿,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海边山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目的地。培育壮大滨海乡村游、边境观光游、森林康养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康养农庄”“生态村”“民俗村”等特色村屯,打造一批渔港小镇、边贸小镇、森林小镇、温泉小镇等特色小镇,创建一批田园综合体。加大品牌营销,加强策划包装和招商推介。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
8. 推进品牌科技质量强农。制定实施质量兴农规划,以科技化和品牌化带动,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争创驰名商标、培育知名品牌,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抢占“东南亚”“北部湾”“十万山”“红树林”等品牌制高点。加快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进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从海洋滩涂、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强边境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绿色防控体系建设。坚决守住耕地质量底线。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智慧农业。加强农机装备建设,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9. 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制定扶持小农生产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农户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发展带动能力强、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加强和规范村民合作社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三、实施生态提质工程,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逐步建成新时代生态文明城市。
10.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将生态提质和环境安全列入市直部门、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实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建立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导向的生态经济体系,实施生态经济重点工程,打造循环农业产业园。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立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落实耕地森林河流海湾休养生息制度。
1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梯次推动山水林田路等整体改善,全面完成农村“厕所革命”、垃圾分类和生活污水处理任务,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果,严防环境卫生问题反弹,扎实推进“宜居乡村”活动,启动实施“幸福乡村”活动。强化农村建房规划管控,做好乡土特色示范村屯和绿色村屯示范带动。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实现村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走出一条具有海边山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三生”融合绿色乡村发展之路。
12.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完善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扎实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举办红树林国际生态论坛。加强十万大山、防城金花茶、北仑河口红树林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滨海湿地等生态功能区的管护。开展林业发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管护,严守生态红线,调减速生桉面积。开展水生态净化行动,加快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推行湾长制、林长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安全处置,禁止进口洋垃圾、危险废物。
四、实施文化兴盛工程,倡导乡村文明新风尚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和英雄精神,挖掘提升海边山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凝聚乡村振兴强大精神力量。
13. 建强用好“新时代讲习所”。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现行政村(社区)“新时代讲习所”高标准、全覆盖。坚持各级党委重点抓、宣传部门具体抓、各方配合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使其成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窗口,加强基层党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引领社会新风尚、展示基层干部群众新风貌的重要平台。
14. 强化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文化均等化发展。推进建设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大院等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15. 大力创建文明村镇。积极参与“百县千镇万村”文明创建行动,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家风家训,以良好家风引领农村社会风尚。坚持正面引导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常态长效整治不良习俗。积极发挥“五老”队伍和新乡贤作用,推进农村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16. 弘扬海边山乡村特色文化。深入挖掘京族、壮族、瑶族、疍家等传统民族民俗文化,传承好独弦琴、采茶戏、虽蕾、京族哈节等地方文化。整体式保护和改造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古树名木、民俗文化、农业遗迹等遗产,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塑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挖掘海边山传统饮食文化,推动特色小吃产业化,开展名店名厨名菜评选活动,打造北部湾开海节、东南亚美食节等舌尖上的防城港品牌。积极开展中越跨境村屯文化交流,打造极富东盟特色的边境文化长廊。深入挖掘中共东兴支部、“英雄虎胆”等海边山红色文化资源。持续实施“国旗工程”,大力弘扬戍边固疆的边关文化,维护边境安定和谐。
五、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17.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以先锋先行党建工程为引领,创新“党建+”模式,扎实推进“一村一镇”示范工程和滨海党建示范带建设,实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大抓乡促村力度,树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意识,促使乡镇党委重心下移。加强乡镇小食堂、小宿舍、小球场、小书屋、小娱乐室“五小”建设,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环境。健全新型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星级化”管理水平。实施农村带头人“创业带富”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定向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制度。深化拓展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8.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强化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支撑,大力实施村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实现农村资源的有效统筹。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谋划布局,因地制宜引入龙头企业,促进资本、技术与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深度融合,实现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加强村“两委”干部、致富能手培训,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搞好风险防控。探索建立集体经济收入与村“两委”干部、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待遇挂钩机制。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按期完成任务并持续增收。
19. 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新时代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为抓手,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推行“马上办”“就近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形成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协商自治模式,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创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强化群众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20. 提升平安乡村建设水平。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综治信息系统,扎实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一村一警务助理”制度,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以及两抢一盗、黄赌毒、传销、非法采矿、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开展农村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加强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农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六、实施脱贫富民工程,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生活富裕是根本。坚持以农村产业持续发展为主线,超前谋划强村富民行动,促进脱贫攻坚与富民增收、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无缝衔接,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缩小城乡差距,统筹解决城乡均衡融合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重大问题,让全体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21. 高质量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扎实开展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深度贫困村屯,科学找准产业,加大政策倾斜,整合扶贫资金,改善发展条件。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教育扶贫、低保兜底等重点工作,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扶持工作。加强就业扶持。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对特定贫困群众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
22. 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城乡产业规划融合,增强项目关联度和带动力。抓好农业农村精准招商,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等。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办好职业院校,实施技工院校帮扶乡村计划。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强化乡村创业创新政策扶持,鼓励兴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大力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旅项目,鼓励农民利用自有住宅等方式,参与民宿、餐饮、旅游产品等开发经营。确保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23.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均衡发展、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加强民族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大力实施公办学校标准化工程和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推动学区内优质学校辐射带动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优化课程设置,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乡土文化、生态环保、道德法制等教育。切实改善教师办公环境,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
24.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加大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推动医疗卫生队伍“县聘乡用”。加大村医培训力度,完善村医养老补助政策。加快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加强基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妇幼健康。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卫生村镇。完善农村公共体育基础设施。
25.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参保缴费档次和基础金水平。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推动城乡社会养老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加强服务农村老弱病残的公共设施建设。推进乡村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和便捷化水平。
26.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镇村基础项目库,科学遴选乡村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村屯功能提升和新村建设,加快屯内道路和农业林业生产道路建设。重点加快“四好农村路”、农田水利、饮水安全、供电供气、宽带网络、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县域电网能力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康用电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县县通天然气,推进天然气进乡入村。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升级改造,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完善沿边乡村公共基础条件,推进沿边口岸改造升级,完善边境地区物流体系。
七、实施制度创新工程,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疏通要素流通渠道,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27.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健全流转交易、登记办证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以自主开发、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
28. 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鼓励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研究制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配套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健全涉农担保体系,便利“三农”融资。
29.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不同层级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社,鼓励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
30. 深化林业农垦水利供销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林权证“查漏补缺”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创新农垦土地管理办法,加大企业优化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八、实施开放带动行动,打造中国—东盟农业开放合作示范区
实施乡村振兴,开放合作是动力。抢抓“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向海经济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打造建设等机遇,打造境内外全产业链,聚集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农业开放合作迈上新台阶。
31. 打造区域性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心。支持大海粮油、惠禹、怡诚食品等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国—东盟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心,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建设集贸易展示、仓储、加工、配送、智能化等为一体的跨境农产品冷链基地。建立健全一站式、全链条跨境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大进出口生鲜农产品贸易,打造东盟生鲜农产品进出口集散中心,形成东盟生鲜产品的“防城港交易价格指数”。
32. 打造农业开放合作新平台。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支持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建立境外农作物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到越南、柬埔寨、缅甸等东盟国家发展农产品种养。建设一批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和农业技术示范基地,推动与东盟国家的农作物良种繁育合作。积极参与桂台、桂粤和沿边农业合作,探索在沿边乡镇建设一批境外优质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和种植基地,交流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建设农业开放合作试验区,深化与东盟国家开展远洋捕捞、水产养殖等合作。
33. 打造边境特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发挥东兴至峒中边境一线交通便利、商贸繁荣、城连城、乡连乡的优势,以边境0—3公里镇村为重点,打造中国沿边地区乡村振兴典范。坚持以口岸经济为引领,规划建设边境特色小镇和口岸功能辐射区,推动“口岸+”产业融合发展,主动承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支持和促进边境镇村道路、农贸市场、供水供电和科教文卫等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建成城乡融合、边贸兴旺、生态良好、文化繁荣、边境稳固、边民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九、实施人才培育行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提高人才服务保障能力,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34.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让农民成为最体面的职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有实力、有条件、有资质的合作社、协会、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35. 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范畴,分类建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信息库。充分依托职业院校、市县党校以及外部教育资源,按照“全员轮训、分类指导,按需施教、精准培养,统筹资源、上下联动”原则,加强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推行优秀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奖励机制,对带动能力强、致富能力强、表现突出的优秀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张旗鼓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36.推进农村其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政策激励和机制创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电商人才培育行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离岗创新创业和收入分配等制度。开展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试点,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鼓励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海外侨胞、外出乡贤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在村“两委”干部、致富能手中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
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聚焦城乡均衡融合发展,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方面、全过程。
37. 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市县乡三级书记齐抓乡村振兴。各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38. 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实施防城港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形成以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村容村貌整治建设规划和村屯污垃整治建设规划为基础的“1+7”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部分重点镇村实现多规合一。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严禁违法建房。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技术单位指导的乡村规划编制机制。村屯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39. 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用地等扶持政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倾斜,单列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建设用地。
40. 强化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积极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新增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向中央、自治区争取乡村振兴战略补助资金。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41. 强化舆论宣传。讲好乡村振兴的防城港故事,宣传各级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丰富实践,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凝聚形成推动振兴乡村强大合力。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促进乡村振兴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理论研究,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提供防城港方案。
42. 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将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建立县、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广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协调在一线进行、效果在一线体现、作风在一线锤炼、干部在一线成长“六个一线工作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防城港“三农”工作新篇章!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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