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监督 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纪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标准,而行政执法监督又是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是防止行政权力任性、避免行政争议发生,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的重要方式。为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17年7月,我市正式成立了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代表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半年多来,行政执法监督局积极探索实践,勇于创新作为,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事前规范、事中指导、事后纠错,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
有序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的范围很广,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其复杂性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找准突破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就是对症下药,抓住规范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执法公示制度,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守住法律底线。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以推进“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部门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驰而不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东营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为“三项制度”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基础;召开了全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议,对“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了其贯彻落实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执法制度、编制事项清单、梳理执法流程、公示执法事项……,“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开启了阳光执法“新模式”,夯实了规范行政执法基础,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确保了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约束自身权力,最大限度减少权力滥用,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积极协调裁决执法争议,指导部门依法全面履职。近年来,由于部分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职权边界界定不清晰,对相关条文的理解不一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行政执法职权交叉重叠等原因,导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权限争议屡见不鲜。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工作相互推诿,导致工作没人干、责任没人担。为及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争议,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定了《东营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按照保障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先后对空调外挂机、木材加工、建筑施工、夜间装卸货物等噪音扰民,建筑垃圾处理,超范围经营理财基金查处,交通信号灯、限速标识设置,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处理,爆炸物品运输管理等事项的管辖争议,进行了积极协调裁决,确定了管辖部门,理清了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确保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落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例如,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接到某公司反映,某部门不依法为其办理行政许可证件,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营运,企业面临经营困境。我们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事情原委。该部门表示,根据有关部委规章,当事公司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无法为该公司办理行政许可证件,该事项应当由另一部门管辖,如果他们为该公司办理了行政许可证件,可能产生超越职权的问题。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在调查中发现,该部门依据的部门规章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之处,为慎重起见,积极联系省法制办,向国务院法制办进行请示。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复函及上位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向该部门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对有关行政许可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明确,指导部门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为部门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了前提条件,避免了行政执法纠纷的发生,有效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困境。
坚持有错必究,维护群众权益。行政执法直接面向人民群众,行政执法是否合法规范,不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投诉10起,查实、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行为4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2013年,某县政府对辖区道路进行综合改造,征收了张某的房屋,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14年,张某以某县政府在征收房屋过程中,不按同类标准给予其征收补偿,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同年,市政府对此案作出复议决定,维持某县政府与张某协商的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征收补偿的行为;确认某县政府从房屋征收补偿款中直接扣除土地出让金的行为违法,责令予以纠正。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下达后,某县政府既未办理土地出让金补缴手续,也未退还土地出让金。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一直未能予以执行。2017年,张某在得知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该问题反映给了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了此案,在查明事实之后,向该县政府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县政府30日内执行市政府复议决定书,纠正其从张某房屋征收补偿款中直接扣除土地出让金的违法行为。某县政府在收到《监督意见书》后,立即研究落实,很快纠正了违法的行为。两年未执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经过行政执法监督的督促,一个月就执行完毕,让人民群众有了切切实实的获得感。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行政执法是行使行政权的重要形式,是政府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事项众多,数量庞大。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积极拓展监督工作新思路、探求监督工作新方法,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调动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性,扩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覆盖面,市行政执法监督局通过层层推荐、选拔,聘任了75名东营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扩大了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延伸了监督触角,弥补了行政执法监督专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工作中,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了山东大学举办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高级研修班,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法治素养,强化了法治观念;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监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了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社会性、及时性等优势,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执法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认同感,强化了监督作用,树立了良好监督形象。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由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同级行政执法监督局派驻巡回检察室,代表检察机关对辖区内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巡回检察监督,建立了案件移交机制、案件咨询和协商配合机制、定期通报制度和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检察监督与法制监督的协作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合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协作配合,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督促解决了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监督不仅是对行政执法机关权力运行的规范,更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保护。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局积极有效作为,纠正了许多不当执法行为,规避了大量执法风险,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率、认可度越来越高。行政执法机关也逐步认识到位,出现了可喜的转变,由最初的不理解、不支持,到现在的高度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起步虽晚、时间尚短,但步履坚实、足印深深、成效斐然,相信今后一定会不断取得新业绩、开创新局面,为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做出新贡献!(张宝亭 潘龙)(载于2018年3月24日东营日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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