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法院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多举措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方帅 邱春燕
服务大局义不容辞,保障发展责无旁贷。衢州法院紧紧围绕市委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决策部署,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多举措、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僵尸企业”重整,实现“腾笼换鸟”
“感谢法院对我们企业重整的帮扶,我们有信心在衢州把企业办好!”日前,衢州荣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沈秀葵对回访的柯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徐露露说,目前该公司每月产值约150万元。
该公司前身为衢州康保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是浙西唯一一家国家定点生产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该企业曾一度停产,拖欠劳动工资200余万元。
柯城法院审查认为,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若直接进行破产清算,不仅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为零,劳动债权也无法获得清偿。为此,法院积极帮助企业重整,经过公开遴选,债权人委员会最终确定沈秀葵为重整意向人。
“全市法院要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紧抓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用市场和法治的办法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新璋在8月17日召开的衢州市府院联席会议暨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推进会上表示。
据了解,为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全市法院依法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进度,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减少无效供给;简化破产重整审理方式,尽可能促使企业重整成功,激发企业新活力。加强执破衔接、诉破衔接,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促进资产变现,激活要素流动;完善府院联动,建立健全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破产管理人制度、简易审、破产财产处置和破产费用保障等机制,破解破产审判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全市法院还积极配合参与衢州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向国家发改委提供700多件商事案件样本数据,并形成《关于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已受理破产案件229件,推动110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化解银行不良贷款45.61亿元,盘活工业用地4778.51亩、工业厂房168.59万平方米,重整数、重整率以及盘活土地厂房面积均居全省前列。
强化联合惩戒,为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
“请企业员工立即退到警戒线外!”2017年6月15日,常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常山县公安、开发区管委会、供电、水务等相关单位,对坐落于常山县新都工业园区的浙江德衡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实行强制腾空。
2016年6月以来,常山法院陆续收到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41件,涉案金额达3900余万元。受银行委托,常山法院依法将企业的厂房和土地实施司法拍卖。
去年5月,该厂区被世界制造业五百强企业日本ferrotec株式会社在华企业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拍得,计划用于新建产业园,遂要求原租赁在该公司厂房内生产经营的企业全部搬离,但遭到几家企业的拒绝。
事关常山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常山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运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限制租赁企业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倒逼租赁企业主动腾空。2017年7月,杭州大和公司正式进驻开工投产,产业园规划总投资已追加到15亿元。
通过发挥联合惩戒机制作用,法院不仅严厉打击了拒不执行行为,破解执行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效盘活了闲置资产,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5月底,衢州中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政府行政审批平台,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等28家审批平台单位在共享这些信息后,要求每一个办事窗口在受理审批事项时都要进行信用验证,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截至8月,全市已有23795件案件、35416条失信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挥审判职能,助力构建和美“大花园”
为方便群众办事,衢州法院还积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领域的实践创新。全市法院均实行网上、窗口、12368诉讼服务热线、自助立案终端一体机、跨域立案、巡回审判“六位一体”诉讼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诉讼项目“最多跑一次”实施意见和项目清单,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基础上,畅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延伸立案;在偏远乡镇设置自助立案一体机,用“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把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60余项司法服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此外,坚持、创新和发展 “枫桥经验”,建立和完善诉前化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矛盾纠纷分层递进化解机制,进一步拓展“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今年1至7月,我市法院诉前化解率27.45%,立案调解撤诉率56.78%,均居全省第一;民事调解撤诉率64.92%,居全省第二。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需要和谐的社会环境,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生态环境也是重要组成部分,而优良的生态环境正是衢州最吸引人的营商环境。
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衢州法院积极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2017年以来共发放“抚育令”“放养令”43件,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为助力衢州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衢州中院和柯城、开化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与旅游审判庭,实现全市4a级以上景区旅游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同时,全市法院还积极支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通过判令污染企业对受损的环境进行修复,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进行赔偿,加大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扼制企业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利益的冲动,有力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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