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6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又提高!由去年的1640元提高到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3元。
据悉,山东省政府近日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同时,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19.1元、17.3元、15.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5%,这两项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我市均执行第二档。
据工作人员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记者 孙菲菲
徐州丰县: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南明区法院将司法服务送进百姓家
新沂253个村建起“扶贫超市”
王晓调研全市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爱心车队集结完毕服务考生
好消息!6月1日起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浦东新区举办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研修班
古冶一男子伪造驾驶证面临拘留
宗场镇迎接2018年第3季度安全生产督查
既提供岗位又培训技能王梦存精准扶贫“1+1”
被指片酬达7000万 刘嘉玲拒透露数字但称好幸运
浏阳规划2020年迈入中等城市行列 金阳新城纳入规划区
省领导来我市调研城乡交通运输工作
安徽:对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开展环保电价专项检查
聊城市技师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议
【乡村达人⑱】借“鹭”发展
市卫计委领导慰问窗口工作人员
南头镇迅速处置一起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
残疾人参加主题游园活动 志愿者现场提供政策等服务
寿阳县乡村振兴战略正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