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实施方案
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评审,确定吉安市为2017年江西省“公交城市”创建工作试点城市,并将于2019年底对我市公交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切实做好“公交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公交城市”创建为契机,以居民出行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坚持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定位,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创新驱动、集约环保、循序渐进”发展原则,大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实现城市公交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立足吉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政策,通过科学规划,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级交通枢纽为支撑,推广低碳、环保、智能公交,实施公交提速工程,强化交通需求管理,大力实施“规划引领、线网优化、枢纽支撑、绿色交通、智能公交、公交提速、平安出行、服务提升、社会配套”九大工程,从政府政策、规划用地、财政、体制机制、人力资源和宣传考核等方面,为吉安市公交优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公交城市”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提高公交分担率、公交站点覆盖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率等具体措施,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公交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低碳环保、政策完备的公交优先发展环境,建成以大站快车线为骨干、公交干线为主体,公交支线、出租汽车方式为补充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效率、低排放的公共交通方式成为吉安市民出行的首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分解
序号
项目
指标名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1




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
46.8
52.9
58.4
59.1
2
公共专用道设置比(%)
10.5
11.5
12.0
13.0
3
公共汽电车进场率(%)
100
100
100
100
4
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智能调度系统、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系统
1、建成公交网站、掌上公交app、电子站牌等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2、建成gps车辆运营智能调度管理系统,配置车载终端监控设备。
3、成立公交警备室,配备20-30名公交治安巡防员队伍。
1、设置井冈山大道公交专用道信号分时段优先系统,高峰时段信号优先。
2、公交专用道在高峰时段禁止社会车辆驶入,设置违章抓拍系统。
5
电子站牌设置比率(%)
21.3
21.3
21.3
21.3
6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标台)
12.6
13.0
13.5
14.0
7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40.5
41.0
42.0
42.0
8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9
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车平均运营时速(km/h)
21
21
21
21
10
全国交通一卡通
已通过交通部验收
实现互联互通
11
公共汽电车责任
事故死亡率
0
0
0
0
12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每年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13
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修编《吉安市2016-2030年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组织实施
14
设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
2017年制定
15
政府投资比例(%)
90
>90
>90
>90
16
运营补贴到位率达100%
100
100
100
100
17
建立健全交通影
响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组织设施
三、工作任务
实施“规划引领、线网优化、枢纽支撑、绿色交通、智能公交、公交提速、平安出行、服务提升、社会配套”九大工程,确保吉安“公交城市”目标实现。
(一)规划引领工程。根据《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吉泰城镇群规划(2016-2030年)》和《吉安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3-2030)》,科学编制《吉安市2016-2030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将其内容纳入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提高各规划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
1.编制《吉安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满足城市空间调整和市民出行需要,优化公交发展布局,强化项目支撑引领,形成结构科学合理、功能层次分明、衔接顺畅有序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2.编制《吉安市2016-2030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坚持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理念(tod),逐步构建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吉安公交公司)
(二)线网优化工程。构建全市干线交通网、区(县)间快速网、中心城区互通、城乡互联的公交网络,形成与城市拓展、功能布局、土地利用相适应的多层次、立体化公共交通网络格局,切实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1.积极研究建设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brt。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调研论证,综合考量道路资源、市民出行需求和公交线网布局,开展新能源快速公交系统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警支队、吉安公交公司)
2.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线网。按照“增加班次密度、扩大线路覆盖,疏导交通拥堵、密切换乘接驳、消除公交盲点”的思路,对常规公交线网布局进行优化。在中心城区通过增、延、调等方式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充分利用既有公交资源,加密线网、提升站点覆盖率,增强公交服务功能。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通3条中心城区至吉州窑、钓源、燕坊、青原山旅游观光公交线路,以公交带动环中心城区旅游。同时对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全覆盖进行有效补充。二是开通11路青原区城区公交环线。三是在吉安高铁开通之际(2019年),启用高铁西站公交枢纽,开通“高铁西站――井开区”、“高铁西站――火车站”公交快线;开通“高铁西站――余家河”(经市政府、市儿童医院)和开通“高铁-市政府--青原区区政府”公交线路。四是调整部分线路始发站点,211路、217路、208路、203路、301路、501路首末站至高铁西站始发,9路首末站调整至庐陵文化生态园,12路首末站调整至农产品批发中心。五是增加3路、8路公交线路运营车辆及班次,间隔时间缩短至10-12分钟/班,以满足市民出行市行政中心需求。(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3.加快吉泰走廊公交及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吉泰走廊公交与中心城区公交线路主要为分方向边缘衔接和穿越式衔接两种,选择城北车站、青原汽车站、吉安县汽车站、吉安南火车站、泰和汽车站作为换乘枢纽,主要分两个层次:一级线路——主干线:主要联系吉水县、泰和县与中心城区;二级线路——公交支线:吉泰中心城区和副中心放射联系重点乡镇内的客流集散点,以满足吉泰走廊沿线居民的公共出行需求。通过加快吉泰走廊建设和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合理调整公交服务区域,提高公交覆盖率,优化运力资源配置,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安全便捷的吉泰走廊公共客运体系,为把吉泰走廊建设成全市经济发展的增长极、高新产业的集聚区、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和科学发展的示范带提供有效的交通保障。(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公交公司)
(三)枢纽支撑(场站建设)工程。建设吉安高铁西站对外交通枢纽公交配套场站、青原区公交站场、吉安县三山岗公交站场等3个公交停保场和4个公交首末站,基本形成城乡统筹、换乘便捷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体系,构建与客流需求相匹配、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场站布局。
1.启动公交对外换乘枢纽建设。建设高铁站公交换乘枢纽,发挥公交与大交通的衔接功能,实现高铁、公路客运与城市公交之间的同站换乘。(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吉州区人民政府、吉安公交公司)
2.加快公交场站建设。青原区、吉安县各增设公交停保场,解决东面(青原区)、南面(吉安县)无停车保养场(兼换乘枢纽)的问题,实现中心城区东、南、西、北均设置公交停保场的合理布局。落实吉州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城南建材市场、庐陵生态园、青原区政府等地公交首末站用地及建设,解决4、9、11、12路公交车辆占道停发车问题,满足线网组织、运营调度管理、司乘人员休息等需求;适时在市区人口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规划配建公交首末站。(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公交公司)
3.建设中心城区经营性纯电动车公交充电场站。试点公交场站进行综合开发,加快推进加油(气、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2017年启动中心城区二期纯电动车充电站场的建设,在吉安县三山岗停车场、吉安公交总站、长岗南路公交公司院内、白鹭洲中学新校区首末站等场地建设充电站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满足公交车辆运营的需求。(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吉安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中心城区公交候车亭全面升级改造。加强中心城区公交候车亭的建设运营管理,对款式陈旧、破损的候车亭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形成一路一景,建设与文明城市相适宜的新型公交亭。(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吉安公交公司)
(四)绿色交通工程。通过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步伐,提高市民出行舒适性,加大绿色公交车辆投入比例,减少尾气排放,倡导绿色出行。
1.加大绿色公交车辆投放力度。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优化公交车辆结构,提高公交乘坐舒适度,加快车辆更新步伐,优先选用纯电动能源公交车辆。2017年底,全面淘汰现有营运黄标公交车辆。2017年--2019年新购公交车辆180辆以上,2019年绿色公交车辆占比达59%以上。(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2.积极倡导慢行交通出行方式。推进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减少汽车尾气污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
(五)智能公交工程。按照“智慧城市”和“智慧交通”的要求,加大交通智能化建设力度,整合全市交通信息资源,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升级公交营运管理系统。升级公交车辆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公交车安全监控及实时调度管理;升级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公交科学调度水平。(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开展公交站台违停抓拍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实现对违停违法行为取证和道路交通流信息的实时采集、分析,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提高公交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公交公司)
3.建设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信息服务覆盖范围;启动公交智能电子站牌、公交网站及掌上公交建设,与公交电子站牌信息同步,实现城区主干道电子站牌全覆盖,2019年电子站牌设置比率达到21.3%以上,新建公交候车亭必须同步设置电子站牌。(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4.全国城市一卡通实现互联互通。吉安全国一卡通2017年元月通过交通部验收,成为全国首批120个城市公交一卡通。2017年任务:中心城区所有公交车辆实现互联互通,为各大城市市民的异地出行提供方便。(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公交提速工程
坚持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公交路权优先和信号优先,提高公交车运营效率,确保高峰时段公交车运营速度明显快于小汽车。
1.增设公交专用道。根据《吉安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公交车运营的实际需求,在具备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探索尝试对公交专用道进行彩化,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2019年达到13%。(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市房管局、吉安公交公司)
2.建设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在公交专用道和客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主干道、重要节点平交路口,进行公交优先通行信号配置,保证公交车辆对道路资源的优先使用权,井冈山大道可实行分时段信号优先,既保障公交优先,同时兼顾道路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确保2019年公交车辆早晚高峰期平均营运时保持21km/h以上。(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公交公司)
3.依法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增设固定和移动公交专用道监控设施,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公交站点的社会车辆实行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确保专道专用。(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4.推进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建设。制定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改建)实施计划,结合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造,加快推进港湾式公交站台新建、改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市房管局、吉安公交公司)
(七)平安出行工程
1.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验收。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从制度、规章、标准、操作、检查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标准,促进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责任机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企业广泛开展安全教育,降低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
2.加快一级维修企业建设。启动并完成公交一级维修企业建设,配套建设公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加强公交维修能力建设,提高维修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
3.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制定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运营事故、暴恐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建立公交安全防范定期培训及演练制度。2017年,中心城区设立公交警务室,全面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公交车辆、公交站台的治安、安全管理,组建20-30名巡防员队伍,加强公交治安、暴恐等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八)优质服务工程。强化运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加大惠民力度,增强公交吸引力,为市民提供绿色、安全、舒适、快捷的公交服务,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1.加强城市公交文化建设。以建设优秀城市公交文化为引领,深入践行“责任、尊重、感恩、奉献”的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打造“优质、平安、环保、和谐、幸福”公交;在骨干线路公交车上开展“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线”等文明线路创建,一车一主题、一线一风景,突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革命摇篮、山水吉安、人文庐陵等方面的宣传,着力打造以“文明出行、文明服务”为主题的文明公交体系、以城市公交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2.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强化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和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措施,引导和促进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强化满意度测评、行风评议以及市民、新闻舆论监督等手段,狠抓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24小时受理市民咨询及投诉,投诉咨询回复率达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发委、市人社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吉安公交公司)
3.强化公交企业管理。深化公交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企业管理方法和手段,优化运营组织调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造公交优质文明服务品牌;强化在职教育、专业化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城市公交从业人员素质;完善公交企业员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改善公交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队伍稳定。(责任单位:吉安公交公司,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
(九)社会配套工程
1.控制小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依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城市机动车数量增长计划,研究机动车数量限制手段。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高峰时段限行措施,抑制机动车过度使用。(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2.采取限行措施。采取对中心城区主干道部分路段限行、主城区重要交通走廊客货分离和限时通行等交通管制等限行措施,缓解交通压力。(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建立城市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大型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定期对交通影响评价标准进行修正,加大改善周边公共交通环境措施的权重,将交通影响评价纳入项目审批环节。(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交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公交城市”创建工作进行高位统筹、指导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公交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协调跨部门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与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等上级部门工作的沟通与衔接。
2.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公交城市”创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公交城市”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联席会议原则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公交城市”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完善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公交城市”创建相关单位的职责,将“公交城市”创建主要任务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市创建“公交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公交城市”建设情况编制年度报告,深入分析各项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应对措施,持续推进“公交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实。
(二)政策保障
1.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进一步落实《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吉府发〔2014〕15号),明确财政、规划、用地等方面对公共交通的保障措施。同时,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2.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标准体系。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研究制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实现公共交通行业的科学化、标准化,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
3.完善公交票价调整机制。按照社会可承受、企业可承载、财政可承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交通票价调整机制。
4.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制定《吉安市公交客运服务成本规制试行方案》,对企业承担政府指令性计划及社会公益事业造成的运营亏损,科学测算和审核界定公交客运服务成本,及时拨付公交运营补贴,确保每年运营补贴到位率达100%。
(三)资金保障
1.加大政府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公交城市”创建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并设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完善公交营运成本规制,建立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机制,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公交城市”创建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车辆更新、智能化建设、运营保障等方面的投入。
2.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借鉴发达城市经验,研究公交场站用地一体化规划、建设及综合开发的发展模式。推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交通融资平台整合优质存量资产,采取公私合营(ppp)、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增强融资能力,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四)用地保障。把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厂、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港湾式候车亭的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保障,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凡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用地可划拨使用。同时,严把土地使用审批关,严禁侵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土地用途的行为。
(五)宣传保障。借助多种媒介、多种宣传手段,通过举办公交出行宣传周和无车日等活动,积极倡导市民树立绿色交通出行理念,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公交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2017-2019年重点工作责
任分工表
附件
吉安市创建“公交城市”2017-2019年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创建公交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局
2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制定公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7年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公交公司
3
吉安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编制《吉安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满足市民出行需要,优化公交发展布局,强化项目支撑引领
2017年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4
吉安市2016-2030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编制《吉安市2016-2030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构建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
2017年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吉安公交公司
5
中心城区快速公交规划建设
开展快速公交系统brt可行性研究,启动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2018年
市城投公司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警支队、吉安公交公司
6
优化中心城公交线网
开通3条中心城区至吉州窑、钓源、燕坊、青原山旅游观光公交线路,以公交带动中心城区全城旅游。同时也是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全覆盖的有效补充
2017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增加市政府3路、8路公交线路班次,间隔时间缩短至10分钟/班,以满足行政中心市民出行
2017年
开通11路青原城区环线公交线
2018年
开通高铁西站至井开区、火车站公交快线,高铁西站至青原区政府、余家河等共4条公交线;调整211路、217路、208路、203路、301路、501路首末站至高铁西站始发
2019年
9路末站调整至庐陵文化生态园,12路调整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2018年
7
吉泰走廊公交及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加快吉泰走廊建设和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合理调整公交服务区域,提高公交覆盖率
2018年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井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公交公司
8
公交对外换
乘枢纽建设
建设吉安高铁西站公交换乘枢纽,发挥公交与大交通的衔接功能,实现高铁、公路客运与城市轨道交通、常规公交之间的同站换乘
2019年
市城投公司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吉州区人民政府、吉安公交公司
9
公交场站建设
青原区、吉安县各增设公交停保场,落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城南建材市场、庐陵生态园、井冈山大学等地公交首末站用地及建设
2018年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公交公司
10
充电站场建设
开展中心城区二期纯电动车充电站场的建设,在吉安县三山岗停车场、吉安公交总站、长岗南路公交公司院内、白鹭洲中学新校区首末站等场地建设充电站场
2017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吉安县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11
中心城区公交候车亭全面升级改造
对款式陈旧、破损的候车亭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2017年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吉安公交公司
12
加大绿色公交车辆投放力度
2017年--2019年新购公交车辆184辆,2019年绿色公交车辆占比达59%。
2017年85辆
2018年75辆
2019年24辆
吉安公交公司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13
倡导慢行交通出行方式
推进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缓解交通拥堵
2017年
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
14
升级公交营
运管理系统
升级公交车辆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调度系统
2017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
15
公交站台监控系统建设
开展公交站台社会车辆违规停放抓拍系统建设试点
2017年
市交警支队
吉安公交公司
16
建设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启动公交智能电子站牌、公交网站及掌上公交建设
2017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17
全国城市一卡通实现互联互通
中心城区所有公交车辆实现互联互通,为各大城市市民的异地出行提供方便。
2017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
18
公交专用道
1、根据《吉安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公交车运营的实际需求,在具备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2019年达到13%。
2、增设固定和移动公交专用道监控设施。
2019年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市房管局、吉安公交公司
19
建设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在公交专用道和客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主干道、重要节点平交路口,进行公交优先通行信号配置,井冈山大道可实行分时段信号优先
2019年
市交警支队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公交公司
20
推进港湾式公交
停靠站建设
制定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改建)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港湾式公交站台新建、改建,建设高铁新区、赣江西堤区候车亭。
2019年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市房管局、吉安公交公司
21
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验收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责任机制,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标准,促进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2017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
22
加快一级维修
企业建设
启动并完成公交一级维修企业建设,配套建设公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2018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
23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
安全应急管理
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公交警务室,由公交公司组建20名巡防员,负责公交车及公交站亭、公交场站安全管理。
2017年
市公安局、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
24
加强公交文化建设
以建设优秀企业文化为引领,大力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2017-2019年每年进行
吉安公交公司
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25
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狠抓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24小时受理市民咨询及投诉,投诉咨询回复率达100%。
2017-2019年每年进行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发委、市人社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吉安公交公司
26
强化公交企业管理
深化公交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019年
吉安公交公司
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
27
控制小汽车保有量
的过快增长
合理制定城市机动车数量增长计划,研究机动车数量限制手段。
2017-2019年每年进行
市交警支队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28
采取限行措施
采取对中心城区主干道部分路段限行、主城区重要交通走廊客货分离和限时通行等交通管制等限行措施,缓解交通压力。
2019年
市交警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
29
建立城市交通影响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加大改善周边公共交通环境措施的权重,将交通影响评价纳入项目审批环节。
2017年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
30
公交满意度调查
每年度做一次问卷调查,对单位工作人员、市民随机调查,统计市民公交满意度
2017年-2019年每年进行
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
31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社会调查
每年度做一次问卷调查,对单位工作人员、市民随机调查,统计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2017年-2019年每年进行
吉安公交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
32
实行成本
规制
制定公交成本规制方案
2017年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33
票价调整
机制
科学合理制定公共交通票价调整机制
2017年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34
高度重视城市公交工作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计划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7-2019年每年进行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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