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法院通过微信视频远程调解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


如今,微信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显重要。7月17日,记者从资中县法院了解到,近日资中县法院双龙法庭通过微信视频远程调解了一起原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
案件要从14年前说起。2004年,被告徐某甲在广东务工时认识了原告李某甲,并与之相恋。
2005年4月12日,两人在广东省从化市吕田镇登记结婚,并于6月23日生育一女徐某乙。
自2007年起,原告李某甲患精神疾病,属精神类二级残疾,在广州市白云精神病康复医院接受康复治疗,至今未完全康复。
同年,被告徐某甲带着女儿徐某乙离开原告,回到四川,与原告李某甲分居生活至今,无法联系。同时,2018年5月29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认定原告李某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原告李某甲的姐姐李某乙为其监护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此案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户籍地所在村干部联系寻找被告下落,最终联系上被告徐某甲,并与之核实案件的真实情况。
被告徐某甲表示,原告李某甲在婚后确实患有精神疾病,若按时吃药可以正常交流,离开是由于与原告的经济条件差异而产生矛盾。
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告方,建议与被告进行庭前调解,通过承办法官的明理释法,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进行庭前调解。
案件调解时,为了保证调解的顺利进行,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在确认原告李某甲及其监护人李某乙、委托诉讼代理人和主治医生在场的情况下,同时确认原告在调解时能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承办法官采用微信视频远程调解,并且全程录音录像,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本报记者 曾利军 全媒体记者 黄彬鹏)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碣大队东莞市石碣镇交通信号灯日常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梅姑娘有点任性,周末又是雨雨雨!
燕子矶城管中队开展地毯式检查和整改大幅提升市容形象
百村示范引领农民增收
西岗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面发展
资中法院通过微信视频远程调解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
东镇推行书画公益义教进社区
蛟河市新农街召开乡村振兴发展大讨论动员会
南宁市红十字开展文化进校园活动 传授防溺水知识
礼泉脱贫攻坚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拉开大幕
和县政府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图)
平阳红色共享基地日接待量超千人
我市部署推进“四大补短板”工程建设
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7月进行
河东区多举措强化广告市场监管
“空中农业”让贫困户生活“甜”起来
13号线三期中科路站主体结构顺利封顶 18号线年底26座车站全开工
以“河长制”统筹推进冬修水利
党员进社区 送福至万家
[经开区]长春兴隆综保区举办首届进出口商品团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