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配套政策 鼓励生二孩


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本月我市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推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
  二孩增幅首超30% 相关政策出台
  据了解,我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全市出生人数有较大幅度上升,全年出生人数为7410人,比上年增加1311人,增幅为21.5%,其中两孩2037人,增加663人,增幅为48.25%。
  2017年二孩出生人数进一步上升至2327人,二孩率首次超过30%,达到34.42%。
  对此,我市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从今年8月5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对孕中期孕妇,免费实施唐氏及神经管畸形产前筛查;对高龄、高风险等异常孕妇人群,免费实施胎儿染色体异常产前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从此前的4项扩展到29项。
  实施鼓励补助 完善生育服务管理
  根据我市的两孩配套政策,我市还出台了生育补助政策,实施生育补助制度,重点为合法生育的高龄孕产妇提供保健和孕育服务,并鼓励企业为女职工生育两孩提供有效支持,保障女职工合法生育权利。
  在公共资源供给政策上,我市实施统筹配置,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坚持政府与市场结合,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幼托、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
  此外,我市还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本人或其配偶可在我市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管理机构或便民办事窗口办理生育登记,同时简化再生育审批流程。
  我市还启动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对出生人口实行动态监测,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奖励假、护理假以及工资福利待遇。
  此后独生子女不再有奖励优惠
  据了解,我市将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落实好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家庭选择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同时,把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设施建设规划,为妇女相应的哺乳场所。到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对于人口老龄化,我市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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