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2018年项目集中谋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4日
濮阳市2018年项目集中谋划方案
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主要抓手,项目谋划是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为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做好2018年全市项目集中谋划包装工作,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濮政〔2011〕7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新型城镇化”四张牌,统筹谋划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类、重大基础设施类和事关民生的社会公益类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项目储备。
二、重点领域
(一)着眼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结合濮阳新型化工基地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做强做优化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关联度,谋划一批能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重大工业项目。
(二)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打造创新创业载体平台,谋划一批高科技类重大项目。
(三)充分发挥濮阳产业基础、区位优势,重点围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及商贸服务六大领域,积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态,依托服务业“两区”和专业园区平台载体,谋划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
(四)加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围绕百城提质工程,谋划一批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垃圾污水处理、城市地下管廊、城镇生态建设等城建类项目。
(五)立足提升濮阳区位优势,突出交通先导作用,围绕将濮阳打造成为省际交会区域性重要节点城市,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谋划一批重大交通类项目。
(六)依托濮阳能源基础优势,强化能源保障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围绕建成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谋划一批能源类项目。
(七)围绕建设宜居生态环境,立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发展节能和循环经济,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方面谋划一批生态环保类项目。
(八)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奋斗目标,围绕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农产品深加工、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谋划一批农林牧渔业、水利、农村环境治理和农副产品加工重大项目。
(九)结合民生改善,在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领域,谋划一批能够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社会事业类项目。
三、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新谋划项目不低于300个。各县(区)新谋划项目不低于30个。各领域具体任务为:
(一)工业项目。全市新谋划工业项目不少于150个,其中市本级不少于30个。谋划标准为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高科技项目。全市新谋划高科技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市本级不少于10个。谋划标准为5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服务业项目。全市新谋划服务业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市本级不少于5个。谋划标准为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文广新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邮政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
(四)城建项目。全市新谋划城建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市本级不少于5个。谋划标准为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五)交通项目。全市新谋划交通项目不少于10个。谋划标准为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六)能源项目。全市新谋划能源项目不少于10个。谋划标准为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濮阳供电公司)
(七)生态环保项目。全市新谋划生态环保项目不少于10个。谋划标准为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八)农业项目。全市新谋划农业项目不少于30个。谋划标准为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扶贫办)
(九)教育项目。全市新谋划教育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市本级不少于2个。谋划标准为1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
(十)卫生项目。全市新谋划卫生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市本级不少于5个。谋划标准为1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十一)民政项目。全市新谋划民政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市本级不少于2个。谋划标准为1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鼓励未明确具体谋划任务的单位,结合濮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谋划的意见和建议。
四、时间节点
(一)项目上报时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谋划提出的项目分两次集中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第一次为8月5日前,第二次为8月20日前。
(二)项目反馈时间。市发展改革委分别于8月15日前、8月25日前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进行筛选结果反馈。
(三)项目论证时间。9月1日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完成谋划项目的论证工作。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论证会,须有市发展改革委对应科室参加。
(四)项目汇总时间。9月10日前,市直有关部门将论证通过的项目经主管副市长签字同意,县(区)项目经主管县(区)长签字同意,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提交市政府研究确定。
(五)项目包装时间。9月20日前,根据市政府确定项目名单,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完成谋划项目的包装工作。其中:审批类项目完成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核准类项目完成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备案类项目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
(六)项目入库时间。9月30日前,根据市政府确定项目名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谋划项目的汇总入库工作。
五、协调运作机制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推进2018年项目集中谋划工作,组成综合工作组及专业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各领域项目集中谋划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都要建立项目集中谋划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请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于8月2日前将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报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地址:市政府办公楼314室;联系人:冯 宁,电话:8916290;邮箱:puyangtouzi@163.com)。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负责本系统内全市项目的集中谋划工作,加强对县(区)部门的指导协调,及时将谋划项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对应业务科室;各县(区)要负责本县(区)项目的集中谋划工作,将谋划项目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和市直对口部门。
(三)工程咨询、行业设计等部门要优先受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委托的项目谋划、包装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咨询、设计工作。发改、规划、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市、县两级要统筹考虑项目集中谋划包装的经费保障。
(四)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集中谋划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包装效果等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安排一定的项目谋划经费进行奖励。
(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级项目库的建设及更新,县(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县(区)项目库的建设及更新。
附件:1.濮阳市2018年项目集中谋划工作联系人名单
2.濮阳市2018年集中谋划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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