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新闻网9月2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曾佰龙 实习生 张玉红 通讯员 何干良)9月18日,记者从全市转供电主体电价宣讲暨价格提醒告诫会上获悉,湘潭市将按照国务院和省发改委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将省定降低一般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落实到用电终端用户。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湘潭市共有非直抄转供电主体67家,涉及一般工商业被转供户8247户,转供电主体主要存在于大中型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商业门店出租等5个行业门类。市发改委商价科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湘潭市转供电主体在进行电力转供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湘潭市转供电主体没有直接按国家和省定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和用户收取电费,国省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举措未能在转供电环节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被转供企业和用户未能享受到国省降低电价带来的实惠。绝大多数转供电主体在国省规定的目录电价标准之外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加价,每度电约加价0.1-0.6元不等,向被转供户实际收取的电费每度达1.0-1.5元。另一方面,湘潭市转供电主体将转供环节产生的相关共用设施用电、总表与分表之间差异电量等产生的损耗按所收电价6%-8%不等的加价比例并入电价,分摊到各转供企业和用户身上。
市发改委负责人说,为切实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清理规范工作,务必要突出清理规范工作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转供电环节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力度,转供电单位应按省定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单位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一般工商业等转供电终端用户可以通过价格举报热线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等举报有关转供电主体违规行为,对于转供电主体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
会上还转发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和转供电主体从9月1日起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将进行督查。
盂县非遗展演展示受关注
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巡回宣讲在我市举行
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时代使命
讲一讲台州“江海三宝”
新时代新悦读
淮阴开展数据普查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
湘潭市发改委:为一般工商业终端用户“减负”
六安二中召开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行政例会
贵港邮政打通农村电商服务“最后一公里”
关于实名制用工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报
当涂县“基金、资金、资产”监管工作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白沟新城公安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志丹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召开
上海29条落叶景观道路全部“落叶不扫” 让最美时节的街区更适合漫步
凝聚起基层党建红色力量 ——兴安县打造“大党建”工作格局
嘉兴市食品肉类有限公司迁建暨冷藏物流(一期)办公室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体育局:“2018新精武之夜功夫传奇盛典晚会”在清潭体育中心体育馆隆重举行
市长陈如桂会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总理基思·罗利一行
警察故事丨李文海:一根发丝变铁证,“运筹帷幄”抓真凶
红海湾掀起学习黄旭华院士事迹热潮
惊而不乱,是一种淡定